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宋元明三代之学术】(第3/9页)

中解放到对于宇宙人生整个的问题上来,而于是和宗教发生接触与冲突。

所以自宋以下的学术,一变南北朝、隋、唐以来之态度,【南北朝、隋、唐虽盛衰治乱不同,但学术上同带有狭义的贵族门第性,故所治多为文艺诗赋,所重多在当代典章。稍稍逸出,求高僧,谈玄理,却与世法不相贯。】都带有一种严正的淑世主义。

大体上看来,与先秦诸子较相近,因同为平民学者之自由讲学也。【其治经学,重儒术,又近汉儒。惟汉儒出身,须经长时期郡县吏事之实际磨练,故汉儒风朴而才练。宋儒意气较发皇,对朝廷较轻视,较东汉儒益甚,不似西汉儒笃实,而与先秦儒为近。然而时代有不同,宋代士人究不能如先秦士人之活跃。】

再就上举第二点而论,唐以后社会,又另有几个与前不同的要点:

第一、是政治上没有了贵族门第,单有一个王室,绵延一、二百年不断,而政府中官吏,上自宰相,下至庶僚,大都由平地特起,【无家世蝉嫣。】孤立无援;【无门第宗戚婚姻之攀联。】相形之下,益显君尊臣卑之象。【南北朝、隋、唐,在政府则君尊,在社会则臣荣。故唐太宗命朝臣定天下氏族,则山东崔、卢自为上第。甚至即在政府,亦见臣尊于君,如东晋初年之王氏等是。】

第二、因同样关系,各州郡、各地方因无故家大族之存在,亦益显官尊民卑之象。

于此另有一事应附论者,则为乡官之存废。秦 汉有乡官,三老掌教化,啬夫主收赋税、听讼,游徼掌禁盗贼。乡三老以上有县三老,并由民选,其权可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此即县令、丞、尉关于地方行政须询三老意见,而三老亦得代表民意向地方长官建白。对天子、王、侯,亦得直接言事。其后此等乡官渐废。但郡县之佐吏,皆由其长官辟用本地士人为之。两晋以下,承袭汉制,除军府佐官由中央派人外,其他亦由地方官自辟其本地之士人。至隋 开皇十五年,始尽罢州郡乡官,自是地方遂无代表民意之参政人员。唐有里正、乡长,不过供官吏之役使,与秦、汉之乡官佐治者悬殊。守令多避本贯,则自汉武以下即然。此虽有利于中央政府之一统,然不免造成各地官高在上,民卑在下,不相通洽之形势。

因此宋以后的社会,特别需要另一种新的力量,能上面来监督政府,下面来援助民众。

宋、明学术,即从上述种种社会变动而起。

二 、宋明学术之主要精神

南北朝、隋、唐的学者,大体分成两路。

一是入世讲究家庭、社会种种礼法,以及国家政府典章制度。建功业与保门第,一而二,二而一,异流同汇。

一是信从佛教讲出世,或从道家讲长生。【艺术、诗文则两路均通。】

这两条路的后面,均带有一种狭义性的贵族气味。【寺庙僧侣,仰赖社会供养,自成一特殊阶级。虽非贵族,气味与贵族一般。】

所谓“狭义性的贵族气味”,即谓其与一般社会可以分离,超然独立。

宋后的学者绝不是那样。他们早非门第贵族。他们既不讲出世,亦不在狭义的门第观念上面来讲功业、礼教。他们要找出一个比较更接近平民性的【即更有一般共通性的。】原则,来应用于宇宙、人生、国家、社会、入世、出世【生死。】等各方面。

这一个原则,他们称之曰“道”,【故有“道学”、“道统”之名。】或称“理”。【故又有“理学”之名。】理亦称“天理”,“天理”的对面是“人欲”。天理、人欲的分辨,则在公、私之间。【公的是天理,私的是人欲。】

“公、私”的另一名称,则为“义、利”。【利公亦是义,义而私只是利。】

这一个公私、义利之辨,从外面客观来讲,即是“道理”。从各个人的内省审察,则为“心术”。【张南轩云:“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者,本心之所当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为而为之者也。一有所为而为之,则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矣。”朱子谓其“广前圣之所未发,同于性善养气之功。”】

他们用此来批驳宗教,说佛 老所讲出世长生无非从自私起见。【当贵族特权盛行的社会里,一个平民要想慕效贵族的生活,即避免过分的劳作及卑污的徭役,而满足其智识上之追寻或艺术上之欣赏等,有一个较便宜的方法,即逃入寺庙做僧道。】

他们又用此来批驳政治,说自汉、唐以来所谓君相事业,只算得是“霸道”,算不得是“王道”。所谓霸道与王道之别,还只在心术的公私上分。【先秦儒已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宋儒则谓:“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