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民公会成立和路易十六之死(第5/7页)
11月13日,在立法委员会作出报告后第六天,开始了这项讨论。那些拥护国王不可侵犯的人,虽然认同路易十六有罪,但反对国王接受审判,他们的代表人物莫里松说:“国王的不可侵犯带有普遍性,宣布废黜王位后,国民已保证了他的权利。国民公会的任务是改变政府而不是审判国王,国民公会受司法条文约束,即使按照战争惯例,也只能在战斗过程中处决一个失败后落入法网的敌人,何况判处路易十六对共和国并没好处,共和国应当对他采取拘留或者驱逐出国的保障安全的措施。”这是国民公会中右派的主张。
山岳党既不维护国王的不可侵犯,也不赞成审判路易十六。圣茹斯特说:“莫里松主张维护国王的不可侵犯,委员会则主张应该像审判公民那样审判路易十六,我认为这两种主张都不正确。国王应当作为敌人来对待,我们不是审判他而是打倒他。审讯的程序在契约中没有规定,民法中也找不到,但万民法有。目前,拖延时间、搜集材料等做法,反而会使我们对国王采取姑息态度。”圣茹斯特喜欢把所有问题都当作对待敌人或政治问题来解决,他继续演讲:“主张审判路易十六的人可能会建立共和国,而那些主张公正惩处国王的人却永远也不会。公民们,如果罗马人在进行了六百年反对国王的艰苦斗争之后,英国人在克伦威尔死后,仍然出现了国王,那爱好自由的公民们,你们看着那些刚刚获得自由就要尊重曾经束缚自己铁链的人,不会担心发生危险吗?”
这个在自己获胜以后还继续保持敌对行动的过激派,主张以政变代替判决,建议不根据任何法律、不履行任何程序,像对待战败的俘虏一样来对待国王。他们虽然在国民公会中只占极少数;但却得到了雅各宾俱乐部和公社的有力支持。尽管他们制造恐怖气氛,但这种屠杀性的要求却被国民公会拒绝了。这时,那些拥护国王权力不可侵犯的人,则理直气壮地利用起国家利益的理由和正义人道的原则,他们认为同样一批人不能兼任审判官和立法者,不能既是原告又是陪审员,希望新生的共和国有仁厚和宽恕的美德。此外,还有一派从政治方面指出,如果给国王判罪将会使无政府主义党派更加嚣张,会使保持中立的国家也开始加入反法同盟来反对共和国。
在长时间辩论中表现勇敢顽强、并以此证明自己势力的罗伯斯庇尔登上讲坛,表示支持圣茹斯特的意见。他对国民公会使革命已经决定了的东西又发生疑义进行谴责,并反对它以怜悯和公开辩护来复活已被打倒的保王党。罗伯斯庇尔说:“国民公会已经偏离了真正的问题,路易十六不是被告,你们也不是审判官,这里根本没有审判问题,你们的身份只是政治家,采取的也只能是拯救国家的措施和保护国民的行动。作为被废黜的国王,用处只有两个,或者扰乱动摇国家的安宁与自由,或者加强国家的安宁与自由。路易十六曾经是国王,而现在共和国已建立,你们争论的问题也就根本不是问题,因为路易已经被审判过了,他被判处死刑,不然的话共和国就是有罪的。”
罗伯斯庇尔要求国民公会宣布路易十六是法国的卖国贼,作为人类的罪人以革命的名义判处死刑。山岳党人希望通过这些极端的建议、群众的愤激和支持使路易十六被判死刑变得不可避免,他们走在其他党派的前面,并胁迫其他党派跟随他们的方向。国民公会中的多数派由吉伦特派和平原派的大部分组成,吉伦特派不支持路易十六的不可侵犯,于是国民公会根据佩蒂翁的建议,以大多数票否决了山岳党的主张,同时也否决了国王不可侵犯的意见,宣布由国民公会审判路易十六。接下来,罗贝尔·兰代表二十一人委员会作了关于路易十六的报告,拟定了控诉路易十六罪恶事实的起诉书,并且将犯人传到议会。
路易十六的死刑
路易十六在四个月前就被拘禁在丹普尔监狱,立法议会最初打算将他关在卢森堡宫,但哪里都没有自由,公社也对他严密监视。路易十六既没有不耐烦,也没有后悔怨恨,准备听天由命。在前几个月,路易十六和家属被拘禁在一起,大家互相安慰支持。他也因此得到些许慰藉,他给年幼的王子讲述历史,自己也看了很多关于被废黜国王的书。
但在他将要被审判时,就和家人分开了,公社不允许罪犯们在一起串通寻找辩护的理由。桑泰尔在市长的陪伴下来到丹普尔监狱,由市长向路易十六说明来意,将他解送到国民公会。路易十六略作犹豫后决定前往国民公会,就像当年英国的查理一世到审判官面前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