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鲜血液的注入:外族崛起(第16/36页)

说起国、高二氏,在齐国乃是名门中的名门、望族中的望族。周朝初年,王室为了加强对各诸侯国的监管,除了在军事上保持王军的绝对优势外,还确立了一套由王室来任命诸侯卿士的制度:一般的诸侯国设置三卿,其中两卿由周天子任命,称为上卿;一卿由诸侯自行任命,称为下卿。国、高二氏就是当时周天子任命的上卿,在齐国执掌政权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树大根深,足以左右政局,非同小可。从人脉上看,公子小白胜过公子纠。

第三是比外援。公子纠的母亲是鲁国公主,因此齐襄公死后,他逃到了鲁国避难,实际上也就是希望借助鲁国的力量来争夺君位。公子小白则逃到了莒国。鲁国是大国,莒国是小国,双方实力不可同日而语,公子纠胜过公子小白。

最后是比智囊。智囊就是两个人背后的竞选团队。公子纠的智囊主要有两个人,一个叫管仲,一个叫召忽;公子小白的智囊就是鲍叔牙。召忽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多少记录,我们只能将管仲和鲍叔牙来作个对比。但是这个对比没有太多的悬念,因为大家都知道,管仲比鲍叔牙厉害,甚至鲍叔牙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据《国语》记载,鲍叔牙曾亲口说过:“治理国家不是我所长,能够治理国家的人是管夷吾(管仲字夷吾)。”他还信誓旦旦分别举了几点来说明:“我有五点不如管夷吾,一是安抚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二是治理国家,不失其根本;三是忠诚信义,获得百姓的信任;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五是击鼓呐喊,鼓舞国民的斗志。”

正确评价一个人的才能,前提是对这个人有充分了解。鲍叔牙了解管仲吗?答案是肯定的,有管仲本人的话为证:“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这句话很有名,它所表达的信息,不仅仅是鲍叔牙很了解管仲,更多是管仲对鲍叔牙的感激之情。

据管仲后来自述,他与鲍叔牙自幼相交,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开始,就成为了死党。管仲家里穷,鲍叔牙是个富家子弟,很关照管仲。两个人曾经合伙做生意,赚到了一些钱,每次分红的时候,管仲总是给自己多分一份,而鲍叔牙知道他穷,更需要钱,所以从来不计较。鲍叔牙托管仲办事,管仲给办砸了,鲍叔牙也没什么抱怨,反而安慰管仲说,那是时运不济,不要有心理负担。齐襄公年代,管仲三次出来当公务员,三次被单位开除,也是鲍叔牙安慰他,告诉他是金子总会发光,总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更让管仲感动的是,他们一伙人出去找人打架,打三次他竟然跑三次,兄弟们都很看不起他,鲍叔牙还替他开脱:“管仲家里还有老母亲要服侍呢,如果被打死了,谁来照顾老人家啊!”其实,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谁都有老有小。鲍叔牙这样对待管仲,让管仲十分感动,所以才会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通过以上对比,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竞争态势就比较明朗了:公子纠的优势在于外援和智囊,公子小白的优势在于人脉。客观地说,公子纠的综合实力略高于公子小白,但是不具备压倒性的优势,究竟鹿死谁手,要看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找到对手的漏洞并给予狠狠的打击——当然,也许还要看看谁的运气更好,命更硬。

齐国的动乱使得一向韬光养晦的鲁庄公突然活跃起来。公元前685年春天,就在公孙无知死后不到一个月,鲁庄公与“齐大夫”在既地举行会晤,双方签订协议,就立公子纠为齐君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这里的“齐大夫”不知姓甚名谁,总之是齐国国内“挺纠派”的代表。同年夏天,鲁庄公亲自率领大军从曲阜出发,护送公子纠回国。

几乎与此同时,齐国的名门望族国、高二氏也在暗中联络公子小白,准备迎立小白为君。得到“挺纠派”与鲁庄公会盟的情报,公子小白同他的追随者觉得情况紧急,在莒国派出的小股部队的护送下,急急忙忙启程赶往齐国。

这是一场政治赛跑,谁先抵达齐国的首都临淄,谁就可以振臂一呼,掌握竞争的主动权。公子小白在距离和速度上具有优势:莒国离临淄很近,只有短短数日车程,而且他轻车简从,速度远远快过公子纠。管仲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向鲁庄公建议说,公子小白急于回国,难免防备不周,如果借给他三十乘兵车,抄小路去截击公子小白,必定可以一击而中,解决公子纠的后顾之忧。鲁庄公答应了管仲的请求。

事实证明管仲的判断是准确的。那天清晨,当他带着突袭部队出现在公子小白的队伍面前,公子小白甚至没来得及表示惊讶,就被管仲射出的一支箭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