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暗潮汹涌的四十年和平(第29/39页)

顺便说明一下,子产是郑穆公的孙子,罕虎是郑穆公的曾孙,按辈分子产是罕虎的叔叔,罕虎以晚辈的口吻对子产说话,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这件事之后,罕虎和子产之间的关系比原来更密切了,子产处理政务,也比原来更得心应手了。

一年之后,也就是公元前541年,郑国再度发生家族纷争。冲突的双方分别是驷氏家族的公孙黑和游氏家族的公孙楚。

《左传》记载,大夫徐吾犯(徐吾为氏,犯为名)的妹妹长得十分漂亮,和公孙楚已经订婚,并且接受了男方的聘礼。不料公孙黑也看中了徐吾家小妹,依仗家族势力强大,强迫徐吾犯将妹妹嫁给他。徐吾犯很紧张,跑到子产那里去诉苦。

子产的回答有点无奈:“出现这样的事情,说明国家的政治出了问题,不是你一个人的忧虑。这样吧,我们把选择权交给令妹,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如何?”

徐吾犯想,公孙楚都已经订了婚,公孙黑非要插一竿子,曲直是非已经摆在那里,还有必要这样操办吗?但是子产已经发了话,徐吾犯只得遵从,公孙黑和公孙楚也没意见。于是乎,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非诚勿扰”就在徐吾犯家举行了。子产和诸位大夫作为特约嘉宾出席了这次盛会。

公孙黑的出场令人眼前一亮。这位驷氏家族的后人身形俊美,着装华丽,从头到脚都散发着一股子富贵气。只见他手捧一双白璧,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到堂上,将玉璧奉献在案几上,然后自信满满地走了出去。

公孙楚则另辟蹊径,穿了一身整齐的戎服,带着一副弓箭,从车上跳下来,径直走到中庭,左右开弓,将摆放在庭侧的两个陶瓶射得粉碎,然后退出中庭,轻轻一跃,在人们的惊呼声中登车而去。

徐吾家小妹在房中看到这一切,对保姆说:“子皙(公孙黑字子皙)确实是英俊潇洒,但是子南(公孙楚字子南)更有大丈夫的气概,嫁人就应该嫁子南这样的人,我就选他了。”

保姆出来一说,子产便看看公孙黑,意思是:现在你没话可说了吧?公孙黑满脸涨得通红,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徐吾家。回到家里,他命人拿来盔甲,就套在那身漂亮的衣服上,也不带随从,驾上马车直奔公孙楚家。

公孙黑的脾气历来暴躁,加上在“驷良之争”中打败良霄后,整个驷氏家族霸气倍增,连罕虎和子产都不太放在眼里,大有老子天下第一之势,这次在女人的问题上输给了别人,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呢?他在衣甲下暗藏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打算见到公孙楚就给他一刀,把情敌杀死再去抢徐吾家小妹。

生活在乱世之中的人都有一种警惕性。公孙楚听到公孙黑在门外求见,心里明白来者不善,他随手操起武器架上的一支长戈,快步走出来,还没等公孙黑开口,长戈已经刺出。

公孙黑也不是等闲之辈,侧身一闪,躲过了这一击。公孙楚一戈刺空,第二戈又至。公孙黑转身就跑,公孙楚紧追不舍,两个人一前一后,在大街上展开了追逐。跑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公孙黑被一辆迎面而来的马车挡了一下,公孙楚正好赶上,长戈出手,狠狠地扎进了公孙黑的左肩。他还想再来一下,马车上跳下来一个人,一把抓住他的戈柄,喝道:“叔父,你想犯死罪么?”

那个人正是游氏家族的族长子大叔。封建社会的宗法观念极强,公孙楚虽然是叔叔,在这个族长侄子面前还是得服从,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公孙黑逃跑。

公孙黑跑到宫中把这件事稍微改编了一下:“我好心好意去见他,想向他表示祝贺,没想到这个人误会了,还把我刺伤了。”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子产想和稀泥都和不成。他将大夫们召集起来开会,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大夫们众说纷纭,同情公孙楚者居多,然而都害怕驷氏家族的权势,不敢明确表示支持。最后子产判决说:“各有道理,然而就伤人一事而言,公孙楚有罪。”于是命人将公孙楚抓来说:“国家的大原则有五条,你都触犯了。国君在朝,你擅用兵器,这是不畏惧君威;行凶伤人,触犯刑律,这是不听政令;子皙是上大夫,你是下大夫,却不甘居其下,这是不尊重贵人;你年纪不大,缺乏恭敬之情,这是不尊重长辈;拿着武器追逐堂兄(指公孙黑),这是不养亲。但是国君仍对你网开一面,说不忍心杀你,要你赶快离开郑国。你就赶快逃跑吧,逃得远远的,不要再因为违背君命而加重自己的罪过。”

后世有人认为,这次判决明显不公,倾向于权贵而不是正义,是子产执政期间的污点。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孙黑想杀公孙楚,仅仅是一个念头,还没有付诸实施;公孙楚在这种情况下主动出击,刺伤公孙黑的左肩,确实应该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