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12/14页)
美国意识形态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强调个人自由、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但机会均等和个人自由并非没有潜在的张力。如果机会均等需要国家强制才能保障,是否证明个人自由理应为平等让步?个人偏见和个人偏好是个人自由的必然结果和必要成分,是否需要国家强制纠正或教育?如果国家有权以武力纠正偏见,美国真有权利反对苏联的政治迫害吗?集中营的正当用途本来就是实施强制教育,改造苏联公民的错误认识。或许,美国人只能抱怨他们的教育方法不够科学?这些问题触及权力与正当性的神秘核心,不是浮泛的民主宣传辞令所能权衡的。美国的主流媒体宣称,布朗案实现了民主的胜利;然而,更加准确的描绘应该是:在美国主流价值观当中,个人自由和社区自治向国家利益和社会平等作出了重大让步。这种价值观包含多种成分,民主只是一个笼统含混的称谓。这项判决产生的后果异常复杂,并非全都属于正面现象,目前还不能轻易判断故事的结局。
小石城事件是布朗案判决的第一波后续反应,艾森豪威尔政府派军队强制地方学校实施种族混合。根据近代西方甚至中古欧洲的基本法理论,这种做法就是骇人听闻的武断暴政。问题不在于自治市镇是否歧视和排斥少数派群体(大多数市镇都做过更严重的事情),而在于中央政府居然敢在和平时期让常备军和民兵武装对峙,不惜以校园(幸好还不是医院)为假定的战场。中央是否有权撤销自古沿袭的地方惯例和特许权,一向都是极有争议的问题。西班牙和法兰西的绝对君主国都不敢声称她们自己有这种权利。普鲁士军队占领汉诺威和汉堡都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而民主的美国却发生了。19世纪的美国总统不可能如此冒犯多数派的偏见和地方主义的偏见而不危及自身地位,更没有强大的官僚机构和常备军可供调遣。在和平时期维持文武大军,本身就是冷战造成的变局。汉密尔顿曾经担心国父们设计的宪法过分削弱了行政权力,使总统发挥不了英国立宪君主的平衡作用;但冷战产生的“帝王总统”已经在阿肯色州行使了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从来不敢想象的权力,却没有像詹姆斯二世一样遭到迅速的惩罚。这位国王最后派兵进驻伦敦市的时候,市镇当局正在抗拒国王和枢密院的命令,纵容新教多数派暴民焚烧和洗劫天主教堂,其中包括外国使节和侨民的教堂。
美国新闻处既不在乎共和与州权,也不在乎伦敦市或小石城的古老惯例,他们的任务是证明苏联虚伪而专制,美国坦诚而进步。多种权利的冲突不是好故事,正义战胜邪恶才是好故事。艾森豪威尔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好故事,美国英雄旗帜鲜明地站在民主和进步一边。总统其实并不支持布朗案的判决,甚至后悔提名沃伦大法官;但他仍然不惜以如此危险而可疑的方式执行判决,因为苏联的磨坊在全世界散布美国“种族恐怖主义”的谣言。他对苏伊士危机的决断出于类似的考虑:如果不能同时制裁英法两国,反对苏联入侵匈牙利的抗议就会师出无名。美国的正义形象如此重要,甚至真相和利益都要为此牺牲。小石城事件和苏伊士危机是总统对有色人种和第三世界的统战宣言,保证美国和种族歧视、殖民主义划清界限。冷战自由主义以自身为苗圃,孕育了肯尼迪、约翰逊和麦高文,孕育了激荡的60年代;在后者的衬托下,艾森豪威尔的形象反倒显得保守,甚至很像一位崇尚无为而治的小政府主义者。
肯尼迪在任期第一年结束时,将民权方面的成就列入“主要外交措施”。政府的外交活动包括“消除美国的种族隔离,这已经在海外产生了有利的影响”。(Battle to Dutton,September 19,1961,Folder:Foreign Policy,4/1/61-10/8/63,Papers of Theodore C.Sorensen,Subject Files,1961-1964,box 34,Kennedy Library)民权运动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老办法:首先在地方上引起冲突,然后迫使联邦政府为顾忌国际舆论影响而干预。总统清楚他们的谋略,要求民权顾问哈里斯·沃福德(Harris Wofford)制止他们,因为维也纳高峰会议即将举行,种族冲突会使他在赫鲁晓夫面前感到难堪。沃福德说,总统非常愿意支持任何美国人维权,只要时间不在1961年春。美国新闻处秉其一贯做法,将种族问题列为美国国际形象的最大污点。
1962年9月,肯尼迪照抄艾森豪威尔的脚本,派军队进驻密西西比大学,强迫他们接受黑人学生。全世界中左派媒体(也就是苏联集团以外的绝大多数媒体)一起发出胜利的欢呼。《卫报》表示,联邦政府值得信赖,正如密西西比州不可救药。肯尼亚、利比亚、加纳、苏丹的赞扬使美国新闻处感激淋漓,因为广大的非洲统战对象终于接受了“民主的胜利”解释框架。美国新闻处收集了全世界媒体对密西西比事件的报道,继续强调种族偏见是美国形象的主要污点。密西西比事件与小石城事件非常相似,肯尼迪早就想证明自己的手段比艾森豪威尔更高明,为此,美国新闻处为他做了一次专题,证明联邦政府的干涉有助于提升美国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