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毛泽东眼中走进苏区(第10/17页)

其实,文件中所说到的地主土匪,到底先是地主再做土匪还是先做土匪再做地主已很难定论,但地主与农民间关系的复杂确实不难看出。在地主和普通农民的博弈中,地主作为豪强的一方固有其恃强凌弱的资本,但普通农民人多势众,地主也不能不有所顾忌。所以当时有记载说:“岩地山多田少,耕农者众,往往视田亩租额有赢余者多出资钱私相承顶,至赀本渐积,余利渐微,偶逢歉岁,即恳减租。即遇丰年,亦且拖延。迨积年短欠,田主起耕,近郭农民,尚畏法不敢阻抗,远乡则预订约,田主起耕,不许乡内承顶,外佃来耕,辄阻种抢收,几不可制。间或经官惩创,而恶习未尽革除,多年霸耕,据为世业,辗转流顶,有更数姓不闻于业主。”[171]当然,这样的状况不一定能形成普遍现象,更多的时候是双方在宗族的旗帜下,自觉不自觉地通过温情脉脉的宗族关系调和其利益冲突,维持秩序的稳定。在赣南、闽西农村,以宗族为核心的乡绅运转的社会体系相当稳固,中共进入农村后,往往感觉“现在与我们争领导最危险的是乡长、房长、富农”。[172]国民党军在占领中央苏区部分地区后的调查也注意到宗族势力的影响:黎川梅源“吴姓一族,占最多数……聚族而居,因是家族观念甚深,内部团结力甚大,过去地方,未经完全糜烂者,家族观念范畴之力居多”。[173]在丰城等地的调查中则发现:“农村中士绅,向占优越地位,欲举办一种事业,须得彼辈同意,方能有效,否则因不明了其意义,多方阻挠。”[174]即使到1949后的土改中,“群众姓氏观念深,内部复杂”[175]仍是困扰中共的一个大问题。

许多论者都强调清末以来社会鼎革造成乡村秩序变化,豪强劣绅取得对乡村控制权从而激化了乡村矛盾,蒋介石就曾谈道:“从前社会,有秀才地方,以秀才为领袖,有举人地方,以举人为领袖,现无此种人,社会因失中心。”[176]究其实,这样的说法不无似是而非之处。固然,由于科举的取消,从前的功名权威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但也应注意到,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的变化需时很长,论者指出的科举停止后乡村文化网络的衰落,其过程绝非一二十年就可以完成,事实上,从科举成名到成为乡绅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科举的停止也并未根本上改变国人力学求仕的观念。在科举停止后的几十年间,这一因素尚不足以造成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根本变化。李怀印通过对晚清和民国时期农村社会的实证研究发现:“尽管实行了行政改革,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农民社群仍保持原状。毫不奇怪,原有的社会关系、准则和价值观继续形塑着乡村领导层。”[177]尤其在赣南、闽西这一较为封闭的环境中,传统乡绅的控制地位更难迅速改变和动摇。关键在于,我们既不应理想化地看待传统乡绅的作为,因为乡绅的权力没有直接的制约因素,其良否相当程度上依靠其本身的道德精神力量;同时也不必对之妖魔化,因为作为一种更多的是自发形成的社会力量,其权力行使尚须遵守社会规约,何况农村社会价值观念比较单纯,权力的行使并不复杂。事实上,不同的文献常常提供出两极化的描绘,如瑞金九堡密溪村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社会景象:“邑著姓罗氏世居之,越今五百余年,无异姓杂处。凡壤畴山林在望者,皆其所有,未尝有一外姓。户口数千丁,无巨富,亦无甚贫。遍室皆闻弦诵,四野悉勤耕种。”[178]这样的描述虽然不无理想化的成分,但也确有许多的文献和记载可资佐证。不过,我们也绝不可以忽略关于绅权的另外一种描述,尤其当这些描述本身就来自国民党人时,比如,蒋经国后来主政赣南时,曾把传统赣南社会视作土豪劣绅“坏人掌握”,[179]而陈诚到江西后也发现地方土劣与官厅勾结,在募兵时的种种劣行:

一、招募夫役,军队委托县政府或公安局,而公安局委之地方绅士,层层相委,弊端百出。雇夫一名,地方照例应筹垫安家费二十元,官厅借此可以搜刮地方,而地方豪绅借此可以从中渔利。此其一。

二、地方派款,官厅与土劣勾结,豪富之家尽可幸免,而被征发者多系贫寒无告之小民。此其二。

三、地方既已筹措安家费,招募一次,地方即受一次损失。人民以财力来帮助军队,夫役实际得不到利益,大半被警察侵吞。此其三。

四、夫役中,有黠者与懦者之分。黠者或可得沾此二十元,懦者分文没有,反为强迫被拉。此其四。

五、长警招募夫役,竟存中饱与压榨,不问体力,劳动者招募故向穿长衫与文弱之人为难,藉此可受贿了事。此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