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汉中叶事迹(第21/22页)

第十六节 昭宣元成时兵事四

以上所述,皆昭帝以后用兵四夷,关系较大者。其较小者,则昭帝始元元年,益州廉头、姑增、牂牁谈指、同并二十四邑皆反。遣水衡都尉吕破胡此据本纪,《西南夷传》作吕辟胡,《百官公卿表》同。击破之。纪云击益州,《西南夷传》云击牂牁,盖二郡皆破胡所定。谈指、同并,并县名。谈指,在今贵州桐梓县东南。同并,在今云南沾益县北。廉头、姑增,《地理志》不载。四年,姑增、叶榆复反。叶榆县,属益州,在今云南大理县北。破胡击之,不利。六年,大鸿胪田广明、军正王平击破之。六年,以钩町侯毋波击反者有功,立为钩町王。钩町县,属牂牁,在今云南通海县东北。元凤元年,武都氐人反。遣执金吾马适建、龙洛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击之。四年,冬,辽东乌桓反。以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案《匈奴传》云:汉得匈奴降者,言乌桓尝发先单于冢,单于怨之,方发二万骑击乌桓。霍光欲发兵邀击之,以问护军都尉赵充国。充国以为乌桓间数犯塞,今匈奴击之,于汉便。又匈奴希寇盗,北边幸无事。蛮夷自相攻击,而发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计也。光更问中郎将范明友,明友言可击。于是拜明友为度辽将军,将二万骑出辽东。匈奴闻汉兵至,引去。初,光诫明友:“兵不空出,即后匈奴,遂击乌桓。”乌桓时新中匈奴兵,明友既后匈奴,因乘乌桓敝击之,斩首六千级,获三王首。还封为平陵侯。然则谓乌桓反而击之者诬也。明友,光婿,光盖欲生事以侯之耳。(31)纪载五年六月,发三辅及郡国恶少年,吏有告劾亡者屯辽东。六年正月,募郡国徒筑辽东玄菟城。乌桓复犯塞,遣明友击之。盖东北边因此扰攘不宁者累岁。光以私意劳民,亦可谓甚矣。《后汉书·乌桓传》言明友击乌桓,乌桓由是复寇幽州,至宣帝时,乃保塞无事。元帝初元三年,弃珠厓,事见《贾捐之传》。传云:武帝立珠厓、儋耳郡,其民暴恶,自以阻绝,数犯吏禁,吏亦酷之,率数年一反,杀吏。汉辄发兵击定之。自初为郡,至昭帝始元元年,二十余年,凡六反叛。至其五年,罢儋耳郡,并属珠厓。宣帝神爵三年,珠厓三县复反。反后七年,甘露元年,九县反。辄发兵击定之。元帝初元元年,珠厓又反。发兵击之。诸县更叛,连年不定。上与有司议大发军。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前日兴兵击之,连年,护车、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还者二人,卒士及转输死者万人以上,费用三万万余,尚未能尽降。今关东困乏,民难摇动,捐之议是。上乃从之。下诏罢珠厓郡。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之,不欲勿强。案境土开辟,实皆人民拓殖之功。拓殖之力未及,而强以兵力据之,则徒劳民而其地终不可保。元帝之弃珠厓,以视武、昭、宣之勤民,倜乎远矣。成帝河平中,夜郎王兴与钩町王禹、漏卧侯俞漏卧县,属牂牁,在今云南罗平县南。更举兵相攻,王凤以杜钦说,荐陈立为牂牁大守诛兴。兴妻父翁指,与兴子邪务收余兵,胁旁二十二邑反,立又平之。未尝调发郡国,其庙算亦较昭、宣时为胜也。

【注释】

(1)史事:汉文初群臣开边之议,此可见武帝开边亦因时势。

(2)史事:儒术之兴,非由武帝。武帝徒鹜其表。

(3)文例:钞胥之删节。

(4)四裔:汉西域诸国户口。

(5)四裔:汉时西域亦有华族。

(6)四夷:匈奴定西域。

(7)四夷:武帝通西域之动机,云以骞言为然,则说出骞。使者之劣。

(8)四夷:古朝鲜三韩。

(9)政体:赵佗自尊为南越武帝。

(10)四夷:秦通邛、笮、冉駹。

(11)史事:汉武帝用兵得失。

(12)风俗:汉武时风气——李陵效忠武帝。

(13)宗教:武帝改历,色尚黄,印章五字。

(14)赋税:赀及六畜。

(15)钱币:铸三铢之年。孔仅、东郭咸阳、桑弘羊伦。

(16)宗教:祠道中。

(17)宗教:汉京师多巫。江充为胡巫。

(18)史事:武昭继嗣之不可信。昌邑非早死。句弋死事难信。

(19)史事:燕王、盖主、上官桀、桑弘羊之事。

(20)史事:不立广陵昌邑废。

(21)史事:宣帝,武帝曾孙?

(22)史事:霍氏罪状却又不可信。萧望之、魏相皆反对霍氏之人。

(23)葬埋:霍光厚葬武帝。陵邑。

(24)政治:宣帝戒称过使客,以取名誉。

(25)政治:魏相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与大改革者各为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