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书(第31/46页)
吾作诗最短于七律,他体皆有心得,惜京都无人可与畅语者。弟要学诗,先须看一家集,不要东翻西阅,先须学一体,不可各体同学,盖明一体,则皆明也。凌笛舟最善为诗律,若在省,弟可就之求救。习字临千字文亦可,但须有恒,每日临一百字,万万无间断,则数年必成书家矣,陈季牧多喜谈字,且深思善悟,吾见其寄岱云信,实能知写字之法,可爱可畏!弟可以从切磋,此等发学之友,愈多愈好。
来信要我寄诗回南,余今年身体不甚壮健,不能用心,故作诗绝少;仅作感春诗七古五章,慷慨悲歌,自谓不让陈卧子,而语太激烈,不敢示人。是仅应酬诗数首,了无可观;项作寄贤弟诗二首,弟观之以为何如?京笔现在无便可寄,总在秋间寄回,若无笔写,暂向陈季牧借一枝,后日还他可也。国藩手草。
致诸弟·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澄侯、叔淳、季洪三弟左右:
五月底连接三月一日、四月十八两次所发家信。
四弟之信,具见真性情,有困心衡虑、郁积思通之象。此事断不可求速效,求速效必助长,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只要日积月累,如愚公之移山,终久必有豁然贯通之候;愈欲速则愈锢蔽矣。
来书往往词不达意,我能深谅其苦。今人都将学字看错了。若细读《贤贤易色》一章,则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悌两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今人读书皆为科名起见,于孝悌伦纪之大,反似与书不相关。殊不知书上所载的,作文时所代圣贤说的,无非要明白这个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笔下说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并有亏于伦纪之大,即文章说得好,亦只算个名教中之罪人。贤弟性情真挚,而短于诗文,何不日日在孝悌两字上用功?《曲礼》、《内则》所说的,句句依他做出,务使祖父母、父母、叔父母无一时不安乐,无一时不顺适;下而兄弟妻子皆蔼然有恩,秩然有序,此真大学问也。若诗文不好,此小事,不足计;即好极,亦不值一钱。不知贤弟肯听此语否?
科名之所以可贵者,谓其足以承堂上之欢也,谓禄仕可以养亲也。今吾已得之矣,即使诸弟不得,亦可以承欢,可以养亲,何必兄弟尽得哉?贤弟若细思此理,但于孝悌上用功,不于诗文上用功,则诗文不期进而自进矣。
凡作字总须得势,务使一笔可以走千里,三弟之字,笔笔无势,是以局促不能远纵。去年曾与九弟说及,想近来已忘之矣。
九弟欲看余白折。余所写折子甚少,故不付。大铜尺已经寻得。付笔回南,目前实无妙便,俟秋间定当付还。
去年所寄牧云信未寄去,但其信前半劝牧云用功,后半劝凌云莫看地,实有道理。九弟可将其信抄一遍仍交与他,但将纺棉花一段删去可也。地仙为人主葬,害人一家,丧良心不少,未有不家败人亡者,不可不力阻凌云也。至于纺棉花之说,如直隶之三河县、灵寿县,无论贫富男妇,人人纺布为生,如我境之耕田为生也。江南之妇人耕田,犹三河之男人纺布也。湖南如浏阳之夏布、祁阳之葛布、宜昌之棉花,皆无论贫富男妇,人人依以为业。此并不足为骇异也。第风俗难以遽变,必至骇人听闻,不如删去一段为妙。书不尽言。兄国藩手草。
致诸弟·凡事皆贵专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
四位老弟左右:
六弟九弟今年仍读书省城,罗罗山兄处附课甚好。既在此附课,则不必送诗文与他处看,以明有所专主也,凡事皆贵专,求师不专则受益也不入;求友不专则博爱而不亲。心有所专宗,而博观他途以扩其识,亦无不可;无所专宗,而见异思迁,此眩彼夺,则大不可。罗山兄甚为刘霞仙、欧晓岑所推服,有杨生任光者,亦能道其梗概,则其可为师表明矣,惜吾不得常与居游也。在省用钱,可在家中支用(银三十两则够二弟一年之用矣,亦在吾寄一千两之内),予不能别寄与弟也。
我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京,彼时无折差回南,至十二月中旬始发信,乃两弟之信骂我糊涂,何不检点至此!赵子舟与我同行,曾无一信,其“糊涂”更何如耶?余自去年五月底至腊月初未尝接一家信,我在蜀可写信由京寄家,岂家中信不可由京寄蜀耶?又将骂何人糊涂耶?凡动笔不可不检点。
九弟与郑陈冯曹四信,写作俱佳,可喜之至。六弟与我信字太草率,此关乎一生福分,故不能不告汝也。四弟写信语太不圆,由于天分,吾不复责。
致诸弟·温经更要紧 道光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