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四(第3/14页)

“此驭吏边郡人,习知边塞发奔命警备事。”

奔命,奔走之极急也。发奔命,若今言发急足。警备,言边塞有警告戒严也。事,犹状也。此驭吏习知其状也。奔命与亡命字词意略同。亡命谓逃亡极急,今俚语谓奔走之极急者或曰不要命,亦其类也,不必作命令解矣。《左传》“一岁七奔命”,亦奔走救应之义。

“驭吏因随驿骑至公车刺取。”

公车,因公事而驰至京师者谓之公车。其所戾止之地,亦谓之公车。汉制,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此边告警备亦上事之属也。

《京房传》:“唯陛下毋难还臣而易逆天意。”

毋以还臣为难,而以逆天意为易。难谓迟疑不决,易谓不足畏也。

《赵广汉传》:“其尉荐待遇吏,殷勤甚备。”

尉荐,犹尉藉也。尉者,以火尉缯,从上按下也。荐,草之深厚者,可以为席,从下藉上也。皆体贴人心,曲意安抚之词。如淳说近之。师古以荐为荐达,非也。《韩延寿传》云:“引见尉荐,郡中翕然。”《胡建传》云:“尉荐士卒,得其欢心。”皆无荐达之义。

“京兆尹赵君谢两卿,无得杀质。”

质,苏回也。两卿,劫回之二人也。

“又素闻广汉名,即开户出,下堂叩头。”

广汉立庭中,贼在堂内,丞叩堂户晓贼,故贼即开户下堂,就庭中向广汉叩头也。

“不诣屯所,乏军兴。贤父上书讼罪,告广汉。”

乏军兴,谓以乏军兴之律罪之也。讼罪,讼理其子之罪。告广汉,告禹之劾贤乃广汉风使之也。

“又坐杀贼不辜一,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

贼杀不辜,谓杀荣畜也。斥除骑士,谓劾苏贤也。广汉于摧辱魏相之外,又坐此数罪。

《韩延寿传》:“百姓遵用其教,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之市道。”

百姓遵延寿之教,市中夙卖偶车马等物者,至是无人购买,放弃之也。

“人救不殊。”

殊,死也。不必身首绝而后为殊。

《张敞传》:“盗贼并起,至攻官寺。”

寺者,法地也,宫禁之内谓之省寺,百姓治事之署谓之官寺。自浮屠人中国,凡藏置佛经之地,亦谓之寺,盖窃取法地之意而名之。

“时时越法纵舍,有足大者。”

有足大者,与有足多者、有足称者词意相类。

“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尽,延命乎?’”

师古曰:“言汝不欲望延命乎?”

立春以后,则不复行刑。舜意既以敞为五日京兆,不足复案事,又以冬月仅余数日,终不能复置己于死。舜怀此二端,故了不复畏敞也。敞竟置之死,临刑之际,故为二语告舜曰:“五日京兆竟如何?冬日已尽,延命乎?”意以汝料我五日京兆,不复能案事,今竞能案事否?汝料我冬月将尽,不复能行刑,今竟能延命否?盖作诘问之词,以诮之也。师古之解未当。

《王尊传》:“少孤,归诸父。”

归,犹投也,若归诚、归命、归义、归罪之归。

“问诏书行事。”

行事,犹故事,谓已往之事,若今言成案也。详见王氏念孙解《陈汤传》。

“一郡之钱尽人辅家,然适足以葬矣。”

宋元人诗词往往用断送字,今世俚语有葬送字,此云适足以葬,谓彼之多钱适足以断送其身命乎。

“御史大夫中奏尊暴虐不改,外为大言,倨慢姗上,威信日废。”

暴虐不改,谓当春而系者千人也。外为大言,谓尊自奏“强不陵弱四语是大言夸谩也。“倨慢姗上”,谓对放之词也。威信日废,谓许仲家杀人,吏不敢捕也。

“及任举尊者,当获选举之辜,不可但已。”

是时王氏用事,尊为王凤所荐。罪尊过重,则凤之坐罪亦不得轻。冀朝廷投鼠忌器,所以深救尊也。

《孙宝传》:“明府素著威名,今不敢取穉季,当且阖合,勿有所问。即度穉季而谴他事,众口哗,终身自堕。”

度,越也。若一无所问,吏民亦不敢谤毁。若有所问,则当先其大者,后其小者,必自穉季始也。倘越樨季而问他事,则吏民谤毁,众口哗,终身刚直之声以此一事而堕坏矣。

《何并传》:“令骑奴还至寺门,拔刀剥其建鼓。”

建鼓,谓高悬之鼓也。《庄子》“若负建鼓而求亡子”是也。

《萧望之传》:“令天下共给其费。”

共读曰供,上文既有天下字,则此共字不应又训作同共也。

《冯野王传》:“收捕并不首吏。”

首之云者,犹诚心投向之谓。曰首涂,谓诚心投向将趋前途也。曰首公,谓诚心投向治公家之事也。曰首罪,谓诚心投向自归于司败也。此曰首吏,谓诚心投向从吏收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