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奏稿卷二(第13/13页)
乃蒙皇上逾格天恩,俯从宽宥,仍令督勇剿贼。既曲贷其前愆,复勉期其后效,重申寄谕,训示周详,闻命之下,感激涕零。现在贼腙全窜下游,所有六溪口、倒口、金口等处支河小湖藏泊船只之所,皆被该匪占据,或于口门筑造炮台,两岸修置土城,以陆路之贼守河干之船,为抵死抗拒之计。臣此次整旅东下,吃紧固在水路,而制胜尤须陆军。日内将陆勇严汰另募,又添用劲兵以济勇之不足。水师亦重整规模,广东派来之兵与广西新招之勇,计于本月内可以到省,衡州新造之船与长沙重修之船,亦于出月初可以竣工。一俟料理完毕,臣即星夜遄征,誓歼此贼,以雪挫败之耻,而赎迟延之罪,庶冀稍答高厚鸿慈于万一。所有微臣感悚下忱,理合缮折叩谢天恩,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钦此。
请单衔专折奏事片 咸丰四年五月初八日
再,臣系革职人员,蒙恩饬令督勇自效。此后出境剿贼,所有一切军情,必须随时奏报。又叠奉谕旨垂询随带员弁人数,漂损船只数目及通城胜仗、遵旨酌保数员,均应详悉复奏。前次挫败,有应行参劾之员,此次水陆二军重定章程,亦拟奏求训示。可否容臣专折奏事之处,出自皇上天恩,微臣未敢擅便。谨附片请旨。
朱批:着准汝单衔奏事。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