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科场弊案(七)(第2/3页)
主考官柏葰和两位副主考经过商议,决定将该卷打入副榜,定为备卷。副榜是正榜之外的名额,如果正榜内有不合格的考生,副榜可以替补上来,但这种机会不是很多。浦安见推荐的考生被打入副榜,觉得很没有颜面。就在他郁闷不已的时候,正好柏葰的仆从靳祥奉主子之命来告知此事,于是,浦安便恳求他向柏葰提议一定要录取那份试卷。
靳祥追随柏葰多年,机敏利索,很得柏葰赏识。此次主持顺天考试,柏葰带他入场以随侍左右,回去之后,靳祥向柏葰建言,说浦安只推荐了一份试卷,最好能录取。思虑再三,柏葰为了不驳同僚的面子,就同意撤下一张试卷换上罗鸿绎的。榜示出来,罗鸿绎中了第二百三十八名举人。
被录取后,举子要对给自己帮忙的人有所“表示”,这也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甚至因为众所周知,几乎变成了显规则。但罗鸿绎只顾着沉浸在中举的高兴里,没有要表示的意思。
李鹤龄便主动跑到罗鸿绎那里要五百两银子。罗鸿绎见实在躲不过去,又怕事情败露,就给他送去了五百两纹银。李鹤龄财迷心窍,将银子全部据为己有。
按照传统,士子中举后要去拜访录取自己的考官和该科主考官。十月初,罗鸿绎先来拜访浦安。他认为自己已经出了五百两银子,李鹤龄一定会跟浦安平分,就只带了十两银子给浦安,三两银子给浦安的侍从。
之后,罗鸿绎又来到主考官柏葰家拜访,呈上了贽敬银十六两,门包银六两。拜完了码头,罗鸿绎觉得可以心安理得地品尝举人的幸福了。然而事情却没有就此结束。浦安觉得自己忙活一场,只得到十三两银子,无疑成了冤大头,就跑到李鹤龄那里找了个借口说急需钱用,从中取走了三百两好处费。
案情调查至此,越来越让咸丰帝愤怒。如此乌烟瘴气的科场风气,如此嚣张的考生,如此蔑视律令的考官,更兼如此昏聩的主考官,都只将自己当成一个傻瓜哄着、瞒着。这件案子加上前面已经审定的“平龄案”和那五十本错卷,科场风气之坏已经难以想象。怒不可遏的咸丰帝下旨:不论牵涉到谁,一定要严惩不贷!
刑部随之开始行动:首先将柏葰、浦安、李鹤龄、罗鸿绎逮入大牢,革去罗鸿绎的举人身份,撤去李鹤龄的兵部主事、浦安的翰林院编修之职。
柏葰的家仆靳祥酷刑之下,没几天就一命呜呼。他的死尽管给审案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但并没有阻止破案的进度。柏葰、浦安、李鹤龄、罗鸿绎相继交代,个人的口供相互参证、相互补充,已经没有丝毫疑点。
此时,案子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处罚主考官柏葰上。因柏葰是一品大员,如何处置应由刑部提议,最后由皇上决定。
刑部专门负责刑狱判案,此时却很是为难。刑部官员揣摩不透皇上的意图,毕竟这是宰相级的人物。尽管咸丰帝有严肃处理的姿态,但他也曾表示过“柏葰早正揆席,勤慎无咎,欲曲待之”,说柏葰为官老成持重,从无过错,现在偶尔触犯刑律,可以从宽处置。
咸丰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还沉浸在过年祥和氛围的咸丰皇帝接到了负责审讯此案的会审团成员载垣、端华、全庆和陈孚恩四位大臣,经过仔细斟酌商议,联名呈递的达三千字的奏折,将审理此次科场舞弊案的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拟处柏葰、浦安、李鹤龄、罗鸿绎斩立决。
……
皇帝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边上的洞明堂召见会审团成员及绵愉、彭蕴章、肃顺、赵光、文祥等十七位位亲王和大臣,商量如何处置柏葰。洞明堂,每年秋末霜降后处决犯人时,皇帝都会在这里逐一核准“勾到”,对犯人的命运做最后的裁定。皇帝“勾到”之处,紫禁城内懋勤殿,避暑山庄是依清旷,香山是正直和平殿,圆明园则是洞明堂。清史稿中记载了这样的一次“勾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皇帝御驾至洞明堂,一边阅读黄册一边听相关官员宣读人犯案情,雍正听罢,如果表示“情有可原”,该犯便免于笔勾,若“法无可贷”便令大学士笔勾该犯姓名,判以立决。勾到这天,所有人犯都要被绑缚刑场,听候皇帝的处置。雍正勾点完毕,刑部立刻派人飞马传旨,被点到名字的犯人就会被人在脸上用笔书“斤”或“交”字,意为斩首或是绞刑。免于死刑的人就会被送回大牢,民间称之为“陪绑”。
在场的这些都是举足轻重的要员,会议场面异常凝重。咸丰帝沉寂了片刻,询问大臣对处斩柏葰是否有疑议。
大臣们默默无语,俯首静立,彭蕴章叩首启奏:“皇上,微臣以为,柏俊乃是无心之失,且靳祥之证词也未曾说明为了银子来向柏俊进言,柏俊只是迫于情面来低低取了文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