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玉座珠帘 第三十三章(第2/13页)

慈安太后的表情很复杂,好象是嘉许皇帝的孝心,又好象深悔失言。“这谈何容易?”她说,“花的钱,怕比大婚还多。”

“哼!”皇帝冷笑,“婚礼的钱,一大半落在别人的荷包里,将来要修园子,可真得好好儿管着。”

“等你亲了政再说吧!”慈安太后说,“我倒是想做件事,可又怕花钱。从你阿玛下葬以后,还没有到陵上去看过。就是外头穷家小户,虽不说一年两季,按时祭扫,隔个三两年总得上上坟。所以,我想明年春天,到定陵去一趟。”

“是!我也该到阿玛陵上去磕头。”皇帝不但因为不忍违背慈安太后的意思,而且自己也觉得这一行必不可少,所以很起劲地说,“这也花不了多少钱。明天我就跟他们说。”

“他们”是指恭王和军机大臣。到第二天“见面”,皇帝首先就提到这件事,慈禧太后觉得深可人意,因而支持皇帝,说是十二年垂帘听政,幸喜荡平巨寇,金瓯无缺,不负先帝付托,亦可以告慰列祖列宗。所以主张先谒东陵,后拜定陵,日子就定在明年清明前后。

这一下,理由和办法都有了,恭王不须再说,答应着拟旨,命钦天监在明年清明之前,排启驾的日子。至于跸道所经,桥梁道路和一路上的行宫,该如何修治,那归直隶总督办差,有李鸿章在,亦可以不必费心。

等把这件事作了交代,就该恭王陈奏取旨,他有两件事必须奏请上裁,一件是彭玉麟不肯就兵部右侍郎的职务,恭王认为不必勉强,建议由彭玉麟帮着新任长江水师提督李成谋,将江防布置妥善后,准予回籍养病。以后每年由彭玉麟巡阅长江一次,准他专折奏事,并由两江、湖广两总督,替他分筹办公经费。两宫太后和皇帝,都觉得这个由沈桂芬所拟的办法很好,无不同意。

另一件事就麻烦了,各国使臣要求觐见。这本来是载明在条约上的,不过以前可以用中国礼俗,听政的两宫太后不便接见男宾而拒绝,等皇帝亲了政,这个理由就不存在了。

一番奏陈,不得要领,而各国使臣都等着听回话,恭王不得不召集总理通商衙门各大臣会议,商量对策,觐见本无不可,不可的是觐见时不磕头,所以会议要商量的,也就是这一点。

要议自然要“找娘家”。觐见的条文,明定于咸丰八年的《中英天津条约》,“大英钦差”觐见大清皇帝,“遇有碍于国体之礼,是不可行”,这就是指跪拜之礼而言。咸丰十年,因为“换约”引起战事,文宗逃难到了热河,桂良议和不成,英法联军进兵通州,行在不得已,改派载垣与穆荫二人在通州与英法重开和议,于是英国公使爱尔金,就提出要求,觐见大清皇帝,面递英国女王的国书。恭王就从这里谈起。

“当时载垣和穆荫,答应了英国的翻译官巴夏礼,可以照办。那知奏报行在,奉严旨训斥,载、穆二人只好饰词翻案,然而话已出口,成为把柄。以后我主持抚局,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爱尔金的要求打消。”恭王接着又说:“为此,同治七年到了‘十年修约’之期,总理衙门特为开具条说,咨行各省督抚将军,第一条就是‘议请觐’,曾涤生、李少荃、左季高都认为不妨准其入觐。只有一个人反对,就是官文,他的尸骨未寒,我也不便说他。事到如今,不让各国使臣入觐,是办不到的了!我看少荃的办法,或者可行,咱们先看看他的原折。”

于是便叫一名章京,朗诵同治六年年底,李鸿章“披沥上陈”的奏折,第一条也是“议请觐”,他说:“如必求觐,须待我皇上亲政后,再为奏请举行。届时权衡自出圣裁,若格外示以优容,或无不可。”又说:“闻外国君臣燕见,几与常人平等无异,即朝贺令节,亦不过君坐臣立,似近简亵。不得已权其适中,将来或遇皇上升殿、‘御门’各大典,准在纠仪御史侍班文武之列,亦可不拜不跪,随众俯仰,庶几内不失己,外不失人。但恐彼必欲召对为荣施耳!”

念到这里,恭王挥手打断,面向与议诸人问道:“少荃这个取巧的法子,看看行不行?到亲政大典那天,让各国使臣,在赞礼执事人员当中排班,那不就可以不跪了吗?”

这个办法近乎匪夷所思,但恭王有表示赞成之意,大家不便正面驳回,面面相觑,久久无言,最后是负责与各国公使交涉的崇厚,不能不硬着头皮说话。

“办法倒好,不过就是李少荃自己说的话,‘彼必欲召对为荣施。’各国使臣早就有这么个想法:他们是客,主人始终不肯接见,是不以客礼相待。照我看,要他们磕头是办不到的,如今该议的只有两条路子,一条是能不能想一计,不教他们入觐?一条是能不能劝得皇上,格外示以优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