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五二章(第3/13页)

“可以。派惇王好了。”慈禧太后又说:“翁同和为人也还公正,让他在一起问。”

于是即时拟旨明发,说是“事为朝廷体制,重臣名节所关,谅洪良品不敢以无据之词,率行入奏。着派惇亲王、翁同和饬传该御史详加询问,务得确实凭据,即行复奏。”

这是个令人震动的消息。参劾军机大臣的事,不是没有,但无非失职、徇情之类,象这样公然指控“受贿巨万”,而且请求“立赐罢斥”的情事,是上百年所未有的,因而有人预感着将会发生政潮。

在翁同和,当然不希望如此。王文韶到底是南派的重镇,如果他垮下来,应补的军机大臣,不出他跟潘祖荫,论慈眷,潘祖荫不及他,但论资望人缘,他未见得胜过潘祖荫,所以将来鹿死谁手还很难说。既然如此,一动不如一静,能够保住王文韶,卖给他一个大大的人情,最为上策。

打定了这个主意,先托人去抄洪良品的“折底”,静等惇王发动。惇王到第二天早晨才来跟他接头,约定下一天的中午,在宗人府传洪良品问话。本来应该遵旨立刻办理的,翁同和有意以书房功课为推托,将时间延后,好让王文韶和景廉有辰光去作釜底抽薪的挽回之计。

事实上行文也得费一番工夫,因为是奉旨传讯,等于慈禧太后亲自诘问,所以由侍卫处办公事,通知都察院,转知洪良品应讯。

洪良品早就有准备了,写好一个“说帖”,到时候赴宗人府报到。惇王和翁同和相当客气,首先作揖,延请落座。

“想来已经看见明发了?”惇王首先开口。

“是的。”洪良品探手入怀,取出说帖递了过去。

惇王接了过来,只见说帖上写:“江西道监察御史洪良品谨呈”。翻开里页,匆匆看了一遍,随手交给翁同和。

翁同和从头细看,与折底无甚区别,觉得都是空泛的指责,并无确实证据,不由得就说:“未免太空了。”

“御史闻风言事,既有所闻,不敢不奏。”洪良品凛然回答。

“大臣受贿,不会亲自跟行贿的人打交道。”翁同和问道:

“什么人过付,在什么地方交纳?足下总知道吧?”

“不知道。”洪良品大摇其头,带着些不以此一问为然的神情,“这样的事,岂有不怕御史知道之理?当然私相授受,非外人所能得见。”

“既然外人无法得见,又何从辨其真假?”

“物议如此。也许是局中人自己泄露出来的。”

“所谓的物议,究竟是那些人在传说,你亦不妨指几个人,作为证据。”

洪良品又大摇其头:“万口同声,无从确指。”

“我倒要请教,”惇王问道,“此外还有什么证据?”

“没有。”

“就是听人所说?”

“是。”洪良品答道:“我的话都在说帖里面,请王爷垂察。”

再问也无用了,送客出门。惇王跟翁同和就在宗人府商议复奏,自然是据实而言,同时将洪良品原送的说帖,一起送了上去。

下一天清流在松筠庵集会,预备支援陈启泰和洪良品。座间传阅洪良品的说帖,无不盛赞,只为想先睹为快的人太多,所以清流中后起之秀的盛昱,自告奋勇,高声诵读:

“窃维贿赂之事,踪迹诡秘,良品不在事中,自无从得其底蕴。但此案户部索贿累累,现经刑部取有乾盛亨、天顺祥帐簿确据,前御史陈启泰奏:崔尊彝、潘英章交通周瑞清贿托关说,外间喧传,贿托者,即贿托景廉、王文韶也;关说者,即向景廉、王文韶关说也。巷议街谈,万口如一,是贿托之实据,当问之崔尊彝、潘英章;关说之实据,当问之周瑞清。然则景廉、王文韶受贿非无据也,崔尊彝、潘英章即其据;良品非无据而率奏也,人人所言即其据。以枢臣而大招物议,是谓负恩;闻人言而不以奏闻,是谓溺职,且御史例以风闻言事,使天变不言,人言亦不言,亦安用此尸素御史为耶?良品与景廉、王文韶素无往来,亦无嫌怨,使非因物议沸腾,何敢无端诬蔑?实见时事艰难,天象如此示变,人言如此确凿,故不能不据实以奏。”

读到这里,只见有人奔了进来,手里高扬一张纸,大声说道:“上谕下来了!”

此人是国子监的一个博士,姓刘,亦算是一条“清流腿”,他排闼直入,径自去到邓承修面前,将邸抄递了给他。

“‘此案必须崔尊彝、潘英章到案,与周瑞清及户部承办司员,并书吏、号商等当面质对,庶案情虚实,不难立见。’”邓承修念到这里,以手加额闭着眼说了两个字:“痛快!”

“这还不能算痛快,且不免遗憾。”张佩纶大声说道,“景、王二人,何可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