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答容若先生(第3/7页)
3.容先生说:“罗翼群回忆文章说,朱执信认定‘方声涛与唐继尧一鼻孔出气’,非杀不可。事实却是:方声涛与张开儒都是李烈钧旧部……李、唐(继尧)在护法问题上立场迥异,李全力支持孙中山”。非常抱歉,笔者不得不再说一次:容先生您又说错了!
实际情况是这个时期的李烈钧不愧为唐继尧的忠实代表。军政府成立时,为什么李烈钧不肯就职?邵元冲说:“因唐继尧态度未明,亦不欲遽行就任,逮总理一再督促……然仍不果就。”35 听唐继尧的,不听孙文的。近年公布的档案又证明了邵元冲所说完全属实。唐继尧除了公开派李烈钧为自己驻军政府的代表外,两人私下密电往来频繁,关系非同一般。例如,在军政府以外,另组西南联合会之类得到各方支持的机关,就是在唐继尧和李烈钧的秘密商讨中酝酿成熟的。方声涛与李烈钧态度一样,也与唐继尧关系密切;用他自己一九一七年底发给唐继尧的密电中的话来说是:“自到粤以来,无时不以我公(唐继尧)之心为心。”36 这恰恰证明朱执信的判断非常准确。
4.容先生说:“孙中山暗杀陈炯明之说……不过是个笑话。”是“陈炯明两次谋杀孙中山不遂,才着同伙黄大伟反咬孙中山一口。”“是根据叛将黄大伟一九二三年六月六日在上海《申报》骂孙中山的信所说。此信……是黄大伟投靠陈炯明被孙中山下令通缉以后的敌对回应”。既然如此,只好请读者看看笑话了。
所谓“两次谋杀孙中山”中的一次是指陈炯明部将叶举1922年6月16拂晓炮击总统府(原督军府)事件。此事的直接起因有二:一是孙下令撤掉陈炯明的广东省长和粤军总司令职务,大部分粤军将士不服。二是叶举统率下的粤军要求清还欠饷,而孙中山处理不当。他既拿不出钱来清欠,也没有设法安抚他们,反而在自己没有足够准备的情况下,“车大炮”(讲大话)吓人。6月12日,他召开记者招待会,扬言:“我现在被迫采取另一办法,就是把他们从广州赶跑……请你们十天内,以同一口径对他们发出警告。告诫其撤退到距广州三十里外地区。若他们置之不理,时间一到,我将用三吋直径的大炮发射有毒炮弹轰击他们……那样的话,他们六十个营的兵力会全部完蛋。”37 另一报道则是:“我现时决定处置办法,将下命令,要他全数退出省城三十里之外,他若不服命令,我不难以武力压服,人人说我孙中山车大炮,但这回大炮,便是利害,不是用实心弹,乃用雨花弹,或用八寸口径的大炮毒气弹,不难于三小时内,把他六十余营陈家军变为泥粉。”38 文字有出入,基本意思是一致的。结果是三天后,人家就把他赶出总统府了。这又一次证明,孙文确实是缺乏审时度势能力的很不成熟的政治家。广东人称之为“孙大炮”,绝非信口雌黄;用广州话来说是:“有中错状元,冇(无)改错(叫错)花名(绰号)。”
即使是这次事件恐怕同谋杀还有点差别。因为叶举他们不想杀死他,只想将他赶出广东。于是,开炮前故意让人打电话透露消息给他,让他赶快逃跑。他们提出的基本要求只是:旧国会已经恢复,黎元洪也已复位,护法已失去依据,请孙文兑现与徐世昌一齐下台的诺言。这个要求当时颇得人心。比叶举他们早十多天(六月三日),蔡元培、胡适、高一涵等二百多各界名流联名致电孙文:今日,北京非法总统业已退职,旧国会已恢复,“敢望中山先生停止北伐,实行与非法总统同时下野之宣言”39 。广东省议会召集各界代表商议的决议是:“1.通电赞成统一。2.请陈回省主持。3.严限双方停战,如有一方不停,即视为三千万粤人公敌。4.组欢送孙大会。”40 在粤海军也表态:“请孙下野”。41
容先生还说:“陈炯明……唆使《群报》的黄璧魂暗杀孙中山”。我想,可能对黄璧魂的基本情况不太了解,容先生才说出这样的话。黄璧魂(原名碧魂)是个博学多才而又正义凛然的爱国志士。清末经受重重磨难,到英国、日本留学,回国后翻译了不少英国文学特别是儿童文学作品。五四运动后,她在上海从事女工工作,深为女工的非人生活所震撼。1920年粤军回师广东后,时在上海的陈独秀应邀赴穗出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想找广东人协助,便聘她为秘书一同到广州;陈独秀离开后她仍留在家乡工作。1921至1922年间,她在广州创办了广东女子职业学校,组织车衣工会,设立女子图书室等等,成绩卓著。同时在《广东群报》上发表了不少文章,为妇女和劳工等弱势群体说话。1922年5月29日澳门葡警调戏中国妇女,引起在场华人反抗,当局出动军警镇压,死伤华人一百多,拘捕一百多。惨案发生后,已移居澳门的黄璧魂立即参与抢救伤员,调查真相;第三天赶回广州,揭露真相,联合各界进行抗争。此后半年多,为同澳葡当局交涉与为受难同胞募捐做了大量工作。1923年年初,支持孙中山的军队重新占领广州。3月,吴铁城出任广州公安局长,借机报复(据说是因竞选香山县长时产生的矛盾),审讯中曾诬陷她企图暗杀孙中山,但这个罪名太无稽了。据现有资料,她确实面谒过孙中山,时在1921年4月,广东省议会讨论《县自治条例》,议员们要把草案中原有的“妇女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删去,广东女界联合会的代表到省议会请愿,与议员冲突,有的代表被殴伤;她们便列队到军政府请孙中山主持公道,孙中山接见并支持她们的要求,代表之一就是黄璧魂。据1923年3月11日《申报》的报道:“大本营昨枪决女子黄璧魂,谓系陈炯明密探。”可见他们不敢按“暗杀孙中山”定罪。不过她的这个正式罪名也极为荒唐。1921至1922年陈炯明在位时,不需也不可能要她这样不能随便接触机密又致力于为弱势群体说话的“密探”,去探听孙文及其追随者的情报。陈炯明与孙中山决裂后,她正为澳门死难同胞奔走,也不可能充当密探。同时,她被捕时孙陈双方的战事并未结束,如她确实是密探而加以杀害,这就犯下文明社会所不齿的杀俘暴行,降到19世纪清帝国无知官员的水平上去了。对这些所谓罪名,内地研究过黄璧魂的人士早就嗤之以鼻,为什么容先生还要拾人牙慧肯定这样的冤案或暴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