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联邦宪法(第34/36页)
[81]在最初的版本中:“≠……对各州的主权造成更大的打击。但是我们很难预估法律的作用,而且我们很少看见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对无聊的观点发表长篇大论,而能够体现法律最典型的作用的文章,正是一丝不苟地分析不引人注意的观点以及仅通过经验揭露这些观点的文章。≠”
[82]在空白中:“≠在这方面,司法权只遵循符合其本质的能够引导其对特定案件做出审判的法律。只有行政法院能够打破立法措施。≠”
[83]参阅标题为“关于美国[美利坚合众国。——编者注]的司法权”的章节。
[84]参阅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387页。
[85]在手稿中:“他们的权力(他们的自由)的滥用。”
[86]在这个时期,著名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作为联邦宪法最主要的起草人之一就毫无畏惧地在《联邦党人文集》第71期,第307页。上说道:
“有些人倾向于将行政权如奴隶一般屈服于民众或将立法者的要求视为它最大的优势;但这些人怀有极不成熟的观念,并希望政府以这样的观念作为构建目标,作为促进社会繁荣的真正手段。”
共和主义原则要求民众的意识是合理而明智的,这样才能够指导那些接受事务管理的人民的行为;但共和主义原则既不要求人们一味迁就又不要求人们冲动行事,而许多人被心怀不轨之人的诡计所利用就可能逢迎偏见而且违背自己的利益。
的确,人们通常都是向往公共利益的。但人们在追求公共利益的时候却常常犯错误。如果有人总是试图说服他们仔细选择促进公共利益的方法,他们的判断力往往会使他们轻视这种好意。因为他们根据经验得知他们有时会犯错;但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即使奉承谄媚者的诡计不断围绕着他们,即使野心勃勃、贪得无厌、穷途末路的人的陷阱不断围绕着他们,即使不值得信任或言过其实的人用花言巧语围绕着他们,他们也很少因受骗而犯错。
当人民真正获得的利益与他们的意愿不一致时,负责保护这种利益的人的义务就是克服这种暂时性错误,以便使人民有时间和机会进行冷静反思。在有的例子中,这种引导能够将人民从他们所犯错误造成的致命结果中解救出来,并使有勇气和雅量把人民从失望之中解脱出来的人得到永恒的宽慰。
[87]在空白处:“临时的联盟,同盟。
“持久的联盟,联邦。
“限制性的[v:不完整的]国家政府。
“完整的国家政府。
“联邦不是一个联邦政府,而是一个不完整的国家政府。”
[88]“为了不采用武力迫使各州服从,旧宪法赋予国会命令各州的大权。该宪法在独立的州之间创建了一个联盟,而非创建了一个联邦政府。”(YTC,CVh,第一册,第47页)
[8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认为这个段落可被删除。它阐述的观点来自前文,并且这个观点可以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之中。删去它,文章会显得更紧凑。要注意通过引入感想减缓文章的节奏,尤其是当它们并非绝对必要时。本段的最后一个句子是无用的陈词滥调。”(YTC,CIIIb,第三册,第22页)
[90]希腊在菲利普统治时期就是如此,当时这位亲王掌握了近邻同盟的执政权。荷兰共和国也出现过这种情况,那里的荷兰省总是自行制定法律。直至今天,德意志联邦亦有同样的状况。奥地利和普鲁士统治者以国会代理人自居,并以国会的名义控制全联邦。
[91]瑞士联邦长期以来就是如此。——几个世纪以来,如果不是几个邻国相互牵制,瑞士联邦可能早就已经不存在了。
[9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这个段落和后面四个段落应当被删除,并用一两个句子取代。它显得有点冗长;它不够重要,同时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我建议删除这些内容,并直接跳至这个段落:因为这种新型联邦是未知的……”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不同意这种观点。这些反思对我来说似乎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如果你直接跳至后面那个段落,那绝对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个段落仅与被删除的内容相关。”(YTC,CIIIb,第三册,第22页)
[93]在空白处:“≠这个事物是全新的,但仍需用旧词汇来阐述它。≠”
[94]在空白处:“也许这节内容应当转移到谈论联邦的未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