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19/40页)

其二,办事程序。1903年2月25日港澳总局的朱锦礼致函康有为,指责横滨方面的梁启超、黄为之等在商会一事上枝节横生,皆出于办事私见,并条述其碍商会者六事:1.言译局派息后方能举行。2.年余不复章程意见。3.屡展译局之股。4.倡集20万元创纸局。5.诬同人无信与商开办事宜。6.挪借栈报款项,以致公益不能开办。[172]归纳起来,无非商会筹办是否与其他方面协商一致和商会与沪上保皇会事业孰先孰后两件相互关联之事。前者港澳与滨沪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后者则利害攸关,截然对立。

2月16日,罗普函告康有为:

港中人未与各埠一商,遽行开办,令人闻而大惊,稍知做生意者,皆大不以为然。今外埠来信,皆有违言,想亦有函到尊处。港中人如此办法,只令人心解体,贻有识者笑,各人究不知执何主意,而一误至此。此间一见彼有信来,言已开办,即寄一函去,有所忠告。而各人覆云,我等自有主意,一切开办经费,由港中同人自凑集,请不必过问云云。观此一信,是显然以局外人相拒,令人不胜痛叹!……将来港局果能照此办去,而能妥当,各人甘受妄言之罪,而极不愿港中人将悔今日之不听此言也。今闻在港集得小股若干,而房租月二百,常川住食者已十余人,恐非四五百金不能支持一月。而商会实未有一点头绪,即令将来果成,犹豫之间,非半年后万不能开办。然则从前所支开办经费已甚巨矣。[173]

对此港澳总局绝不认账,反唇相讥,指责横滨方面迟迟不复意见,是有意为难。其故意的目的在于拖延商会,以免影响滨沪的各项事业,尤其是广智书局的展股计划。

广智书局由梁启超等人筹办于1901年[174],其宗旨是翻译出版东西文的各类西学著作,而且“系按部完全出版者,非如《译书汇编》之支离破碎也”[175]。同时也考虑到必须奠定经济基础,才能大规模从事开民智的宣传活动,“译书之局,任公虽乘势利导,殆亦有万不得已之苦衷。……既济吾党之穹[穷]途,益开中原之新治”[176]。开始捐款并不顺利。[177]保皇会利用股份制形式,向海外华侨集股,必须保证有所收益,才能长期坚持。为此,该局还编印科场用书如《经策通纂》之类,以谋其利。据说每种可售数万部,只需本钱2万左右,一年之内,可获利10万以上。有鉴于此,梁启超等人欲将股份厚集至10万。[178]广智书局设于上海,编辑翻译之事多在横滨进行,由梁启超主持,梁赴美时,交罗普、麦孟华等人代管。而上海方面的印刷经营等业务,则由梁荫南负责,后来加派黄为之,冯紫珊一度也参与其事。

广智书局开办后,适逢内地风气大开,士人无不讲求新学,“沪上所有新书印书,不拘精粗美恶,莫不相当购取,以先睹为快”[179]。1902年,广智书局开始印书,约出十余种,每种先印三四千本,不到三个月,销售一空,而各处函购者络绎不绝,大有应接不暇之势,于是陆续补印,次第出书,还是印不及售。梁启超对华侨鼓动时,更加夸大其词:“书局生意之盛,不可言喻,每出一书,皆当日销罄。”[180]由于销售良好,据说当年年底即可获利万余金,除老本息外,每股可赢三四元。

不过,广智书局的发展也存在困难乃至潜在危机。该局集股,两年间各埠附股总共6万余元,除开局购器印书外,所存无几。由此出现三方面障碍,其一,地方狭窄,局促异常,租金昂贵,而又无力购地自建铺房。

其二,纸料不足,导致停印。上海有中式制纸局数家,所出制品不能用于新式印刷;而外国之纸,随到随罄。上海报馆、书店林立,印务日盛,各家争先购置,竟至绝市。广智书局用纸大都购自日本,有时订购数月而无货交来,贻误事机。

其三,沪上人士见该局获利,竞相集股开局,与之争利。当年新开书局十数家,其中数家股本在5万以上,还有两家高达十余万者即将开办。在此情况下,凡执字、铸字、印刷、钉书各工人工价骤涨数倍,动辄因局内环境和物料供应等事停工挟制,令书局受累甚重。1902年6月初,黄为之赴上海查访,并与梁荫南及其他办事人商谈,提出解决办法,一是购地设局,二是创设纸局。[181]仅后一项即需15万元,连同前者,至少需款20万元以上。[182]

梁启超接到梁荫南关于上述意见的来信,表示同意。8月14日他致函叶恩、李福基等,认为:“若文字一边,又为我党所最不可缺。即如广智书局,现在生意之旺,出人意外,而负声名太重,自不得不加多。”最要紧莫如自建房屋及添办纸局两事。“今我局所以特优者,恃弟之声名也。但弟事务太繁,实不能专任局事,则亦必须更有真实大本钱远过于他局之上者,乃可以垄断一切也。”[183]“我局仍须更增股本,乃能独占利权耳。”[184]如此一来,书局展股一事提上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