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岳飞必须死(第19/21页)
在实际进程中,前一个因素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原因是,王贵确实曾经两次受到岳飞的军法处置:一次是他的部下趁火打劫,在一户百姓家里失火时,趁机偷了点似乎不太值钱的什么玩意儿。被岳飞抓到后砍了头,连累王贵挨了一顿不轻的军棍,据说有一百棍;第二次则是在一次大战迫在眉睫之际,王贵有些胆怯,结果,确实差一点被岳飞杀掉。说起这两次处罚,王贵不但没有怨恨,反而对岳飞充满敬服之意。他认为,治军就需如此严明才行。岳家军深得人心战无不胜的原因端在于此。而且,岳飞的儿子岳云,同样因为违反军纪,差点被斩首,也一样挨过军棍,恰好也是一百棍,一样被打得好多天爬不起来。对此,王贵相当服气。
第二个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张俊手里究竟拿住了一个什么样的把柄,使王贵能够背叛于自己恩重如山的同志、战友、老上级、恩师、父兄般的岳飞?至今没有人能够考证出来。但是,张俊显然找对了目标:身经百战、九死一生的王贵屈服了。这一屈服相当致命,此后几个不入流角色的叛卖就此变得畅通无阻。
岳飞在劫难逃。
岳飞死定了。
在同时代的文臣武将中,岳飞相当清廉。除了来自朝廷的俸禄、赏赐之外,他家田产的年收入在一万石上下,是张俊的一个零头,大约也远远低于韩世忠、刘光世等人。宰相秦桧死后,号称家道衰落,尚且每年有地租收入五万石以上。由于长期镇守荆襄地区,岳飞的家安置在庐山,没有放在临安。
岳飞不贪财,不好色,不喜物质享受,川陕大军统帅吴玠特别敬重岳飞,曾经送给他一位有名的美女做姬妾,岳飞说:现在不是大将享乐的时候。又给退了回去。结果,两人的关系反倒更好了。和韩世忠一样,凡有朝廷赏赐,岳飞一概分给部下,自己不取分毫。他遇害死后许多年,当年的众多部下还聚在一起,联合起来为他申冤,据说,当时哭声震天,场面极其感人。
岳飞酒量不小,年轻时经常豪饮。有一次赵构禁止他喝酒,对他说:“等你收复了失地,打到河朔时才可以再喝。”从此,岳飞滴酒不沾。他治军极严,许多亲信部将与家人都挨过他鞭打或军棍。岳家军有一个口号,叫作“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实际已经成为军纪,违反者被抓到,一般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因此,岳家军与韩家军一样,深受民众爱戴。当然,军纪严明也可能是几个不入流的部属背叛他的部分原因。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出自一位极其骄狂的金兵统帅之口,可见岳飞带出来的部队的确很厉害。
据说,岳飞平日为人很少大将军的威风。史书记载说,他礼贤下士,饱览经史,雅歌投壶,待人温和有礼,很像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他曾经多次辞谢加官晋爵,每次必定会说:“胜仗是将士们效死力打的,我岳飞哪里有什么功劳?”唯独在一个领域里是不能碰的,一碰,他就会跳起来,就像西班牙公牛看到挥舞着的红布就会低着头冲上来一样,那就是谈论对金关系与军国大事。每当此时,岳飞立即“忠愤激烈,议论持正,不挫于人”。《宋史》认为,他就是为此而终于得祸。
应该说,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否则,也就不是那个壮怀激烈的岳飞了。比如,岳飞曾经直截了当地指斥秦桧,作为宰相,谋国不臧。臧在古代汉语中有善、好等含义,这等于是告诉皇帝,秦桧不称职。还有一次,岳飞骂曹操是奸贼误国。曹操也是宰相,秦桧为此恨之入骨。他很有可能认为岳飞是在指桑骂槐。
《宋史》评论说,象韩信、彭越这样的名将,古往今来并不少见,但若论起像岳飞这样文武全才、仁智皆备来,则很罕见。这种看法,在岳飞死后的八百多年里,基本是被人们认可的。只有一位汪精卫,敢于指责岳飞是一个无法节制的军阀。言下之意是岳飞该杀。事实上,正如我们在历史记载中不断看到的那样:假如岳飞是一个心怀不轨、无法节制的军阀,他就断然不会被朝廷如此呼来喝去,并最终自蹈死地。须知,他当时统帅的军队至少占了全国军队的四分之一,而且,是各路大军中战绩最为辉煌的。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岳飞真的是有野心不受节制的话,整个南宋、甚至南宋以后的中国的历史恐怕都要重写。其实,导致岳飞该杀的,正是他所具备的这样一些卓越品质。甚至到了今天,这可能都是一些令许多中国人感到不快与不安的品质。在动荡不安的战乱年代里,这些品质集中到一位手握重兵、又失去了皇帝信任的将军身上,尤其足以构成此人必须死的理由。《宋史》对于岳飞之死,连写了两遍“呜呼冤哉!呜呼冤哉!”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