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编成及其使用(第3/8页)

有一部分武器所产生的作用是人们难以想象的。

公元纪年前后,人与人之间的搏斗武器是剑。为了占有优势,当时也运用弓箭或长矛、投石器,投石器能够远距离攻击要塞。到了中世纪,火药和发射武器发明之后,敌对双方保持在100米以内的距离,呈现密集的线式队形,互相射击。随着火炮、步枪及其弹药的改进,敌对双方之间的距离则更大一些。到18世纪末,步兵部队出现了,他们能够利用地形作掩护。

直到19世纪中叶,有膛线的武器才出现。由于火药和炮弹、子弹的极大改进,发射距离的不断变大,最后到达了现在的距离和效力。这种变化使战斗地带的纵深和正面宽度产生了变化(加大了),让战斗队形更为疏散。

海军大口径火炮可发射20~30公里,陆军除特种火炮外,其他武器的射程远远不如海军[7]。

显而易见的是,发挥武器、火药、炮弹技术(不包括飞机投掷的炸弹)的最大作用,不依靠其最大射程,而是要近距离内的命中精度,距目标越近,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

在海上和空中,由于没有遮蔽物,作战双方可以利用最大距离射击,只有云、雾和特殊天气带来一定的影响,地面曲率会对海上射击造成影响。

而在陆地上,情况则截然不同。虽然陆上的遮蔽物和建筑物能够给敌人提供方便的隐蔽条件,但是却也给敌人的视野造成影响,让敌人的兵器的射程没有办法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不过,通过借助望远镜、气球和飞机等观察手段,敌人又可扩展视野。

但是,不管是在陆上,还是在空中、海上,战斗总是从远距离开始的,陆地作战区域纵深可达数公里,随后慢慢地向敌人靠近,将全部武器投入战场,让武器发挥最大的效能。

在区域纵深内,战斗队形疏散,步兵和轻机枪手都独立行动,各自为政。在敌军猛烈炮火的攻击下,步兵依旧要以在公路上的行进速度(5公里/小时)接近敌人,但只有在我军压制敌军火力的情况下才能做到,只是敌人势必要进行反击,所以,陆地战斗需要时间,一般要持续数天。战斗需要时间,通常要延续数天。就算投入快速装甲车辆也不能改变战斗的时间。

空战中,飞机时速达数百公里;在海上,军舰时速约为20海里[8],即37公里/小时。两者都想在战斗中发挥最大速度。陆上战斗与空中、海上战斗截然不同。但是,争取构成对敌火力优势,是这三个军种的共同特征。

为占有火力优势,一定要充分发挥全部武器的作用。为此,陆军作战部队通常以宽大正面投入战斗,而海军常常以绵亘的线式队形作战。

现在的陆军规模非常庞大,战线的宽度已大大超过以往,这点从世界大战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但这并不意味着战线的宽度是无限的。比如,步兵师的步兵需要师属炮兵的支援;海军和空军一定要集中多艘军舰或多架飞机的火力进攻同一个目标,这对战线的宽度提出一定的限度。

只有集中大至火炮小至步枪的各种武器的火力,才能够在关键地段占据火力优势。这种火力的集中,尤其是陆军,只有充分利用各种武器,将它们放在最佳射程的位置上,它们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才能获得火力优势。如此一来,双方都在对方最佳射程范围之内。在这种正面作战中,想要占有火力优势则非常困难。

众所周知,在火力能够从多面向敌人发射,即以包围方式进攻敌人而敌人只能向一面转移时,火力的最大效能才能够得到发挥。在这样的情况下,敌人的正面不但会遭到攻击,其侧翼,甚至是背后和空中都会遭到攻击。空战中,飞机也会遭到地面火力的打击。

在战争中,不管是小规模还是大规模决战,都要运用巧妙的战术和战略让敌人犯错误,以便我方能够充分利用它。坦嫩贝格会战就是这样的例子,同时它还说明,实施这种进攻也能达到保存自己的目的[9]。

此役,敌人死亡、被俘达12万人,而四处逃窜的伤员还不计在内,而我方的伤亡仅仅12000人。所谓的歼灭战具有双重意义,它既要求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又要求我方只遭受微弱损失。

攻打敌人侧翼而不攻击其正面的思想是一种误解。敌人并非原地不动,相反,敌人会不断地运动,以正面来攻打我军,也就是说,它会将未受攻击的正面转向进攻的敌人,其结果仍是正面较量。

我对1914年11月初,东线第9集团军对由华沙向波森开进的敌军北翼发动的进攻深有体会。该集团军想取得超过坦嫩贝格会战的战果,不惜冒着风险把包围圈设得过大,却未能从正面给俄国军队猛烈的打击。结果,敌军从正面对第9集团军发动猛烈攻击,给该集团军造成巨大压力。此外,敌人还对该集团军的侧翼进行攻击,使第9集团军的处境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