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居进化史(第17/18页)

阿树知道,在大地上游荡着几百几千个部族,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记忆师。去年,在一场部族间的战争中,他们曾经俘虏了另一个部族的记忆师,一个白胡子老头儿。他们两个部族的语言完全不同,但那个老人和他都会说一些“恩格里希”古语,并且也会书写,他掌握许多阿树不知道的知识,甚至还会背几首莎什么亚的古诗。阿树和他谈了一夜,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苦苦求族人留老人一命,但族人不耐烦多养一张嘴,第二天,那个老记忆师就被活埋了……

“阿树,你睡了么?”一个轻柔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阿树转过头,借着不远处的火光看到了一张令他心跳不已的熟悉面容,是果子。

果子今年十八岁,比阿树小一岁,她和阿树一起长大,曾是部落里最出众的少女,阿树喜欢她,她也喜欢阿树。但一个记忆师没有资格挑女人,三年前,果子刚满十五,就成了部落里最强壮的猎人大河的女人,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大河去年秋天在和邻近部落的战斗中被杀了,而果子不到三岁的孩子在十多天前也被剑狼活活吃了。为了儿子的死,果子哭了好多天,这几天才缓和一点。如今,她仍然年轻的脸上已经多了几条皱纹,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

“你还没睡?”阿树问。

“我睡不着。”果子说,“一想起孩子就……”她擦了擦眼角,“而且这里好陌生,我有点怕,阿树,你跟我说说话好不好?”

“小时候我倒是经常给你讲故事。”阿树感叹说,“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阵鼻酸的伤感袭来,怀旧,这几乎是黄金时代的奢侈情感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当初你如果不是为了救我被恐猫咬伤了腿,只能去当记忆师,也许我们……”

“别提了。”阿树挥挥手,其实是驱走自己的愁绪,“反正都过去了。”

“阿树,你像小时候那样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好啊。”阿树说,“我给你讲一个古代达克部落的小公主米丽莎的故事,那是三千年前……”

“我听过了。”果子说,“而且那是个悲伤的故事,讲个别的吧。”

“好吧。”阿树想了想说,“一万五千年前,在东方大陆上,有一个古老的帝国,叫做永夏,皇帝有一个聪明善良的太子,他的名字是后舜……”

“这个故事我也听过了。”果子说。

“那说这个吧……在更古老的时候——没人记得是多久,可能是五万年前,也可能是十万年前甚至更久——那时候大地被热灰覆盖,天上也都是黑云,看不到太阳,大地上有很多恐怖的怪兽出没,这时候有一位英雄出世了,他叫做古修罗……”

“这个故事你也讲过太多次了。”果子说,“阿树,你给我讲讲黄金时代的故事好不好?我一直没太弄懂。”

“黄金时代?”阿树说,“那是更早更早的事了,没有人知道在多久以前,那是历史开端之前的事,那时候,人类蒙诸神的赐福,住在高耸入云的楼房里……”

“什么是楼房?”

“楼房就是……我也不清楚,应该是人自己用石头造的……大树,但是很高很高,有的比山还要高,里面有很多洞穴,可以住几千个人……人们住在那些大树里,它们像森林一样一片片的,一座房子的森林可以住几百万人甚至更多。他们过着舒适的生活,抽取大地的血液,引下天上的电光,用各种不可思议的魔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乘坐迅捷的铁鸟,可以在太阳落山之前飞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去。甚至可以飞到天上,飞到月亮上去……”

“多好啊。”果子叹了口气,“我想那时候他们一定不用担心剑狼叼他们的孩子。”

“不过他们也有他们的问题。”阿树赶紧把话题岔开,“那时候大地上有几万万人,不,是几百个万万人,他们耗尽了大地的丰饶物产,让世界变得贫瘠,最后他们自己也无法生存。他们想飞向遥远的星星,但是又不舍得离开大地上的洞穴……他们为了争夺剩下的物产打仗了,不是像我们那样用木棒和石块,而是用恐怖的雷霆和天火,一个雷霆就能毁灭一座山丘,一道火光就能摧毁一片平原。他们让大地寸草不生,而他们自己也不能免于灭绝,剩下的一小部分人躲进了地下,几千年后才重新出来,黄金时代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就是黑铁时代。”

“那你说。”果子神往地问,“黄金时代会再度出现么?”

阿树苦涩地摇头:“不,再也不会出现。”

“为什么呢?”果子很不解,“既然出现过一次,为什么不能有第二次?也许诸神会重新赐福给人类呢。”

“不是这样的,要恢复黄金时代,需要大地上的很多物产,比如大地的黑色血液,或者山脉中的矿石,经过无数复杂的步骤,制造出巨大的机器,才能重新找回古代的魔法。而那些物产,特别是其中提供动力的部分,在第一次黄金时代已经消耗殆尽了,再也不会恢复。甚至人类只要稍微增加几倍的人口,就会让大地无法承受,几千年内就会重新崩溃,就像我们打完了以前山谷中的野兽一样。只不过我们可以离开山谷,而人类却无法离开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