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5页)

想到这儿,秦允蓓下意识地朝四周瞄了一圈,见没人注意到她,便将照片迅速往胸口一塞——藏别的地方她都觉得不安全。

结果,等到坐在闷热又拥挤的车厢里时,秦允蓓就明白了什么叫自作自受。被不断渗出的汗水弄湿的照片好似一群蚂蚁,在她的皮肤和文胸之间来回蠕动,痒得她坐立难安。她本想去洗手间把照片取出来换个地方藏,可起身一看堵在过道里的无座乘客和大包小包,只好知难而退。她伸出手飞快地在胸口挠抓了几下缓解不适,却注意到一旁郑能谅阴晴不定的脸色和金飞祚不忍直视的神情,又不得不用力忍住以免穿帮。

“是不是有蚊子?给,一喷就好。”金飞祚关切地递过来一瓶驱蚊水。

秦允蓓受到这个误解的启发,马上引为己用:“是啊,这里蚊子真多,痒死了。”

不料,金飞祚被自己的歪打正着所鼓舞,即兴开起了玩笑:“还是群好色的蚊子呐,专叮敏感部位。”

秦允蓓脸一红:“想什么呢!我说的是脚上痒。”说着,她低下头,朝脚上喷了点驱蚊水,以证明自己的说法。

金飞祚指指她胸口:“人家头痛医脚,你脚痒挠胸?”

“讨厌,我挠这里是因为内衣太紧,你眼睛不老实!还多管闲事!”秦允蓓把瓶子丢回给他,用余光偷瞄了一下郑能谅,却见他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二人的斗嘴无动于衷。

一个魂不守舍,一个心怀鬼胎,一个不明就里,这样的三人行,注定了接下来的游玩只是走走过场,乏善可陈。短暂的暑期之旅匆匆结束,郑能谅和秦允蓓谢别金飞祚,各自回到故乡,在熟悉又陌生的圈子里过完了那个漫长而无聊的夏天。

天还未转凉,树叶刚开始变黄,309宿舍的六个人又从四面八方回到了学校。小别胜新欢,新学期第一天夜里的卧谈会持续到凌晨三点,交流暑期见闻,炫耀各自收获,聊得热火朝天。最后,大伙一致认为,霍九建是这个暑假里全宿舍最有建树的人,因为无论是集齐《龙珠》漫画与闪卡,还是把《暗黑破坏神》所有职业地狱模式统统打通,都无法与找到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相媲美。

关于这个女朋友的来历,霍九建交代如下:

“这个暑假我没回老家,在西都市图书馆里找了份活勤工俭学,因为每天可以蹭空调。一天中午,我趴在阅读室的大桌子上休息,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捏在我手里——竟然是一沓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心想书中真有黄金屋啊!正打算把钱装进口袋,它们却生了根似的怎么也拽不动。僵持间,嗡的一声,我被一阵剧痛逼得睁开了眼睛,就看见一位眉目清秀的女孩冲着我圆睁杏眼。我心想这本书太厉害了,颜如玉也变出来了。接着我发现自己的右手和这个美女的左手都抓在同一本笔记本上,而她的右手则抓着足以当枕头用的牛津字典——这就是凶器了。我朝她咧嘴一笑,那绝对是发自肺腑的。她还是板着个脸,但开口说话了;她声音很悦耳,但只说了三个字:神经病。于是我就喜欢上她了,理由很充分:第一她很美;第二她爱憎分明。很快,她的第三个可爱之处也浮出水面。当我告诉她我抢她的笔记本只是因为梦见自己捡到一捆钞票时,她马上心无芥蒂地笑了。这一笑就好比锦上添花,把她的美丽展现得淋漓尽致。我当场就醉了,情不自禁地用所知道的所有褒义词形容她。这是我第一次当面称赞异性,效果显著,她很开心地对我说:你真贫。虽然她一眼就看出了我的贫穷,但她是笑着说的,说明她并不在乎这些,这是多么豁达脱俗的好姑娘!后来的发展就简单了,她经常上图书馆,我每天在那里打工,一来二去越来越熟,逛街、吃饭、看电影……顺理成章咯!”

一口气说完这段奇缘,霍九建一脸的春风得意,喝了一大口水,补充道:“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妈管她比较严,尤其是和异性交往方面。不过,准岳母大人前不久被公司派出国拓展业务去了,起码一年才能回来,远水救不了近火,等她回来生米也成熟饭了,嘿嘿!”

几个光棍被他的满足感馋得直流口水,更为这段恋情的开始与发展都能避开未来丈母娘的阻挠而嫉妒万分。华泰崂指着霍九建提醒道:“你可别心存侥幸哦,煮熟的鸭子也会飞的,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同胞来说,拥有丰富对异性斗争经验的丈母娘绝对是一座难以逾越又无法回避的火焰山。”

“唉,可不是嘛!”阚戚智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如果想修成正果,就不光要征服女朋友,还要征服她的妈。”不久前,他刚和那位来自书香门第的“北极公主”分了手,因为对方的母亲本来就不赞成女儿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结果看了阚戚智写给她女儿的“戚辽体”情诗后更是差点心脏病发作,坚决要求女儿和阚戚智划清界限,令他一直耿耿于怀。幸好“北极公主”的外表乏善可陈,所以他没怎么挣扎就放弃了,耿耿于怀的只是她妈不懂欣赏“戚辽体”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