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3/3页)
钟扶黎说的,谢静姝自然知道出处。
这是此时特别受追捧的一句佛家偈语:忍他,让他,任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但是钟扶黎对世人都追捧的东西却是不以为然的态度,她有自己的想法。
更甚至,钟扶黎对于一些“女四书”之流,都是深恨其毒,她说,这些书都是这世上最臭不可闻之书,最好是一把火全烧了才干净!
谢静姝自然也看到过钟扶黎在小校场上的拳脚功夫,骑马射箭、刀枪棍棒无一不精,更厉害的是钟扶黎的力气,有一次谢静姝差点被一个桌腿绊倒在地,结果钟扶黎直接轻轻松松就将她单手提了起来,帮她放到了安全的地方,毫不费力。
可以说,对钟扶黎了解越深,谢静姝就越佩服这位大嫂,如果说沈江霖带给她的是学识上的震撼,那么钟扶黎带给她的则是思想和行为上的震撼。
想到这里的谢静姝,忍不住有些兴奋道:“真想大嫂现在就回来,那我就可以将我写的书给她看了。”
沈江霖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自从谢静姝专心写作之后,一开始开头写的不顺,几次找他品评,然后她再修改,毕竟会看书是一回事,会写作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好在沈江霖足够有耐心,既然她想学,他都是手把手地教,如何叙事、如何设定情景、如何设定纲要等等,都一点一点地给谢静姝说了一遍。
谢静姝是个极聪明的人,沈江霖只要给她说了一遍,她就可以举一反三,从一开始写的平铺直叙的稚嫩,到后面笔力飞涨,有了统御全篇的能力,也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
但是沈江霖也深深佩服谢静姝的勤奋。
人家是手不释卷,她是手不放笔。
自从下定决心要写一本书开始,沈江霖就没见过她停笔的时候。
前段时间还很炎热,但是她又不能多用冰,就干脆在凉亭里写,有几次休沐日的时候,谢静姝写到鬓边全是汗珠子也没有去擦,笔耕不辍也便算了,后来或许是写久了字,指尖磨出了水泡来,她也只是笑眯眯地让王嬷嬷挑破了水泡,上了药后继续写便是。
王嬷嬷私下里和沈江霖咋舌:“二少奶奶写字的劲头,真是比二少爷当年考状元的时候还足!”
沈江霖心想:可不是如此么?
开头沈江霖还看过,写到后面她就不乐意给沈江霖看了,她说她这本书的女主人公是以大嫂为蓝本的,要先给大嫂看过,若是大嫂同意了,再给旁人看。
最终第一册书成稿后,粗略估算一下,谢静姝告诉他竟然有二十万字,沈江霖也是震惊了。
要知道,从她开始学,到真正开始写,一共就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二十万字,便是现代用键盘打字每日都是一件极为费力的事情,更何况是用毛笔书写?但是谢静姝非但不觉得累,反而乐在其中。
谢静姝看似内敛沉闷,但是她的内心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想法想要倾诉,可以如流水一般淌过纸张,纯白的纸张上承载的,是她蓬勃汹涌的思想和情感。
两人正闲说着话,外面的人送来了一封信,说也不知道对方究竟是谁,只说这信是给二少爷的。
沈江霖接过信,信封上只有“沈江霖亲启”五个字,但是文字秀丽小巧,似是出自女子之手。
沈江霖看这个字有些眼熟,但是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打开信笺之后,沈江霖扫了一眼,就看清上面写了什么:
杨首辅与毅王合谋,或对二少爷不利,万千小心珍重。
落款是一片柳叶。
沈江霖一下子拽紧了这封信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