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 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