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杨蔓娘一项都是个行动派, 心随意动,既然想好了题材,自然也不必特地挑什么开文的黄道吉日。
有了思路, 那便顺手开写。
开局黄金三章, 自然是耳熟能详的男主挨白眼受欺负的描写。
随身老爷爷流的本质, 就是一种升级流爽文。
什么是爽?爽就是逆袭, 就是打脸。
为什么要逆袭,要打脸?因为之前受欺负了。
所以想要逆袭,必须先受欺负, 毕竟,爽都是对比出来的,只有前期男主被欺负的越狠, 后期打脸的时候, 读者才会越觉得爽。
所以,主角的身份和处境, 就不能太好。
毕竟,若一个人出生起就是高高在上,锦衣玉食, 还才貌双全, 受周围人喜爱,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你给他一个随身老爷爷,也就没什么爽的感觉, 毕竟, 这个人已经解锁了人生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就,一个随身老爷爷就是锦上添花而已,对他的改变不大, 读者也觉得没意思。
当然主角的身份也不能太差,不能设置成一个太底层的人物,比如乞丐地痞流氓什么的,毕竟读话本儿的都是普通人,大多也带入不了太过贫穷的乞丐,也无法共情一个坑蒙拐骗的地痞流氓。
所以,结合所有看书群体的年纪和身份,杨蔓娘把男主的身份设置的不高不低,一个大家族里父母双亡的庶嫡子。
何谓庶嫡子?就是说这个男主的父亲是祖父的庶子,但是男主是死去的父亲的嫡子,这种身份在大家族里还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算是不高不低,吃不饱,但也饿不死,无人问津的杂草类型。
但是,既然做了杨蔓娘笔下的主角,吃不饱饿不死自然是必须的。
但无人问津,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男主杨卿臣刚一出场,便是在跟人打架。
准确的说,是在被人群殴。
曲院街,杨府。
一群穿着光鲜的半大少年,在为首一名高胖少年的带领下,把男主杨卿臣挤在自家府邸的后角门处拳打脚踢,不时地还骂骂咧咧。
“呸......克父克母的腌臜货!”
“没人养的狗东西!你也配姓杨!叫你撞瑜二爷,脏了二爷的衣裳,打死你!”
“对!雷大,乔二郎,给小爷狠狠的打这个不长眼的东西!”
大冬天里,男主杨卿臣身上穿着一身儿破旧的不合身的羊皮裘,腋下还开着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单薄的里衣。
他是个才刚刚满十三岁的单薄少年,只是不小心出门的时候,撞到府中嫡孙杨瑜一下,便被杨瑜和其身边的几个狗腿子打按住打。
这样的事情,对于自小父母就都不在了杨卿臣来说,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一开始那些年,被人欺负他也是还手的,但是,还手的结果,就是对方召集了更多的狗腿子,把他打的更惨,最后连伤药都买不起,差点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死去。
杨卿臣不想死,所以,他便渐渐的学会了怎么应对这些恶意。他既没有哭,也没有还嘴辩解。因为他知道,这些都没有用。只是默默的挪腾着身子,避开身上要害的位置。
他知道,自己虽然是庶嫡孙,比不上嫡嫡孙,但好歹也是汴京杨家的孙子,他们也不敢真的下死手。等这群人打够了,自然就会离开的,这是杨卿臣多年被欺负总结出来的经验。
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那么走运,已经被打的眼冒金星,嘴角吐血了,杨瑜还是不满足,见他一直不吭声儿,反而拳打脚踢,下手越发的狠了。
终究是门房马顺儿看不下去,远远的假装喊了自己孙子一句:
“小幺儿,要到老大人下朝的时辰了!快来把角门门槛儿擦亮了!”
杨瑜听到祖父快要回府了,才惊觉停手。
可到底还是不解气,瞥了一眼杨卿臣那虽然鼻青脸肿,却还是过分俊秀的脸,哼了一声。
“罢了,十七郎,今儿个饶了你也不是不行。不过想要小爷发善心也是有条件的。”
杨瑜拿脚尖挑起杨卿臣的下巴,嘴角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
“你得学来福那样叫两声儿,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才行。”
来福?
杨卿臣嘴角溢出一丝血迹,他知道来福,是杨瑜养的一条哈巴狗。
那条狗非常听杨瑜的话,他小的时候,没少被杨瑜放狗撵过。他右边儿小胳膊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就是被来福扑倒在柴刀上割伤的。
见他半晌不答,杨瑜抬脚把他踢翻。
轻蔑一笑:
“怎么样啊,十七郎?”
“欺人太甚!”
一道带着明显怒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吓了原本全神贯注写书的杨蔓娘一跳。
原来。
不知什么时候,老二杨士林已经回了家。手里正拿着她写的稿子,一脸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