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阿曜呢?今日没在正殿陪伴陛下吗?”

韩嫣进殿来时,刘彻正在案前查办公务,忙得抬不起头,旁边的春陀见主子不答话,便上前回话道:“您来晚了,元曜刚出去玩儿了。”

刘彻抬头哼一声:“阿曜现在整天往外跑,果然长大了就野了,小时候还不大会飞的时候,还不是我把它抱来抱去的,还专门陪着它在外面学飞,这现在羽毛长齐了,就把朕扔下,整日自己出去玩儿。”

韩嫣在刘彻对面跪坐下,接过笔来,开始陪老板加班。

“阿曜是金雕,天生就是要驰骋天穹的,在这宫里闷着,未免太委屈它,再说,阿曜不是还给陛下带了礼物回来吗?您这件大氅上边的狐狸领子,不就是阿曜叼回来的白狐?多好的皮子啊!”

刘彻抬手摸摸脖子上顺滑厚密的狐狸毛领,这倒是没说错,阿曜长成大金雕后,经常出去打猎,带回来的狐狸野兔,都是皮毛油亮的上等货。

而且特别贴心,上次他不过就抱怨了一句少府送上来的皮子不够厚,做袖筒护臂都不好,第二天傍晚,阿曜就带回来两只肥肥的野兔子,一只雪白,一只灰银色,绒毛丰密,不知道阿曜怎么猎的,只有头上一点伤痕,旁的地方毛皮完完整整。

做了两幅袖筒,他自用了灰银色,那副白色的,却好好地凭空不见了。

过了半月,他去上林苑视察,见着那副袖筒被卫青用作了护臂。

刘彻当时心里就有点吃醋:明明是给他猎的兔子,他出工出力的,刚做好了,元曜就拿去送给旁人了!

韩嫣在旁边看着也挺酸的:明明是他先遇到的阿曜!当时小鹰被摔到树下的草丛里,还是他第一个上去把小鹰捧起来的呢,平时也没少给喂好吃的,怎么阿曜不说给他送一副袖筒啊!那卫青才冒头多久啊,阿曜就这么喜欢他了?

卫青倒是挺高兴,见皇帝姐夫问他,还上去显摆了一回:“是阿曜拿来给我的,我那日射箭伤着了手臂,第二日阿曜就把这护臂叼来送我了,也不知道它从何处得来。”

何处?我这处!

不过这会儿刘彻正看着卫青顺眼,些许小事,也就算了,他把心里的酸劲儿压了压,开始慢慢地骑着马问起骑兵们的训练情况。

上林苑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期门军和建章营骑都在这边训练骑射,卫青虽说出身微末,但确实难得的骑射俱佳,卫氏温柔和顺,又能为他绵延后嗣,他也愿意抬举卫氏的兄弟,也是为公主和将来的皇子做打算。

“噍——”随着一声清越的鹰啼声,天空中出现了金雕的身影。

李盛在建元三年被刘彻带回宫中,如今已经是建元五年的春天,他已经成年了,生活环境安稳优渥,吃得好自然长得好,他还是金雕亚种中最大的亚洲金雕,成年后的大金雕威猛霸气,张开翅膀后臂展已经超过了两米,体长足有一米。

金雕在外面玩够了回来,在未央宫的殿前落下时,有时候会故意耍帅,灰褐色的大翅膀带起一阵风,殿门前的风铃都被吹得响动不停。

“阿曜!”刘彻抬头望去,小臂上已经绑好牛皮护臂。

金雕在空中盘旋滑翔,慢慢落下来,在刘彻的手臂上站稳,低头蹭了蹭刘彻的侧脸,栗褐色的眼睛转过头来看向韩嫣,兴致勃勃地冲着他“啾啾”叫了两声。

在这个时代,猛禽对于男人的吸引力,不亚于后世的跑车,且因为猛禽稀有,这种诱惑更胜一筹。

后边一群骑兵郎官们看着这么一只彪悍凶猛的大鹰乖乖落在陛下小臂上,真是眼馋得不得了。

那坚硬的喙、那锋锐的爪子、那铠甲一般丰密油亮的翅羽,在他们眼里真是魅力无限,充斥着一种野性粗犷的美,阳光下,颈背上的金黄色羽毛越发华贵耀目。

可惜,这是陛下的鹰,若是卫青或是韩嫣的,他们还能求一求,凑近了好生瞻仰欣赏一下,陛下的爱宠,他们就不敢冒犯了。

不过,这只叫“元曜”的鹰倒是很通人性,经常来陪他们练习射箭。

卫青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刘彻很惊奇:“阿曜怎么陪你们练射箭?”

——总不能是自己当靶子吧,就算阿曜肯,估计也没人敢。

李盛骄傲地啾啾叫了两声,张开翅膀飞出去,向刘彻展示了一下。

上林苑也是皇家园林,各种花木也不缺,李盛从旁边的花树上叼了一大朵开得正好的红色海棠花,随着一声鹰鸣,下面的一排骑兵都拉弓搭箭做好了准备,只是箭头冲向地面,以免一时失手伤了大鹰。

在高空,金雕把海棠花放开,自己则稍收翅膀调整姿态,迅速直线下潜,稳稳落到了地面上。

在海棠花下落的一瞬间,底下的骑兵们拉开弓箭,伴随着凌厉的破空声,一只只羽箭冲着那朵海棠花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