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她挺疯的!(第2/3页)
黎晓霜回答:“化妆品店,服装店,美容店,就这些吧。”
其实胡灵妍和黄曼丽也应该经常逛这些场所,但这些不应该和朱丞星产生关联。
朱丞星是装修设计师,他和三人的交集非常少,但朱丞星还有一件经历,也是他的同事小郭告诉的他们,那就是他喜欢画漫画。
李疏梅开始怀疑会不会和漫画有关呢?
她紧接着问:“谭芸夏喜欢漫画吗?”
“漫画?好像没有。”
“她会不会喜欢在网上看漫画,你并不知道。”假设谭芸夏在上网时认识了朱丞星?
“如果她喜欢漫画,她应该和我提起过,”黎晓霜一边回忆一边回答,“她喜欢听歌,每天听什么曲子也会告诉我。”
李疏梅还记得谭芸夏的挎包里有一个MP3,如果谭芸夏连听哪首歌都告诉黎晓霜,那么她喜欢什么漫画,应该不会对她隐瞒。
李疏梅又问了几个问题,但是都没有找到症结所在,这场走访只能告终,临走时,她看到黎晓霜嘴唇动了动,像是要表达什么,然而却犹豫了。
她正想鼓励她,黎晓霜像是鼓起勇气抬头说:“李警官,有件事,我不知道和芸夏的死有没有关系?”
费江河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什么事?说说。”
黎晓霜说:“芸夏挺喜欢长得帅帅的男孩子,但她不喜欢主动追别人,其实我挺理解她的,毕竟她条件真的很不错,长得好看,家庭状况也很好。”
她喜欢被人追,以她的自身条件,这不奇怪,李疏梅在想,会不会这又是一条毫无意义的线索。费江河刚刚浮现的兴奋,也暗淡了几分。
黎晓霜继续说:“有个男孩吧真的挺帅的,刚来公司,芸夏和我说了多少回,想撩他,但是她并不会主动告诉人家,不过我在想,芸夏这么漂亮,人家男孩也迟早会注意到她。”
费江河似乎有些失望,提醒道:“黎女士,这个故事的重点是什么?”
“噢,我也不知道什么是重点,反正就是,后来有个女同事捷足先登了。”
“你是说,女同事抢了谭芸夏男朋友?”费江河问。
“不能说抢了男朋友,”黎晓霜纠正,“因为芸夏也没追人家。”
“噢也对。”
黎晓霜说:“这事发生以后,芸夏找到我,说想去找那个女同事谈谈。其实我觉得不妥,因为这件事那个女同事没有什么错,但是芸夏对我挺好的,我也不想拒绝,于是我们找到了女同事……”
黎晓霜顿了一下,“结果那天,那个女同事说了句难听的话,意思是,有本事你抢。当时,芸夏很生气,拿起手里热滚的咖啡,就朝女同事头上倒了过去。这事就发生在这家咖啡馆,女同事当时烫得大喊大叫,我也挺不知所措的。后来还是咖啡店老板来解决了问题,芸夏赔了女同事一千块钱,那些钱是当着帅哥的脸甩在那个女同事脸上的。”
黎晓霜说完,有些无助地望了望大家。李疏梅倒是能理解她的心情,这件事她大概一直想提起,但顾及到这也不是光彩的事,就一直犹豫不决,不过为了真相,她又不得不提出来,因为如果这是一件激烈的矛盾,女同事会不会和谭芸夏的死有关呢?
费江河抿了抿唇,慢慢说:“谢谢你提供线索,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吧。”
咖啡店没有摄像头,不过李疏梅还是和咖啡店老板做了一次印证,咖啡店老板说,谭芸夏挺“疯”的,不但泼了女同事一头热烫的咖啡,还当场甩了那个女同事一千块钱,说是赔偿,事后扬长而去。
三个人回到车上,李疏梅还在想那件事,的确这件为爱情“争风吃醋”的故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但重点在于,她第一次对谭芸夏的性格产生了新的认知。
谭芸夏自身和家庭条件都很优越,只要看过她的照片,就知道她一直是家里备受宠爱的天之骄女,她的人生一帆风顺,在她还是初中时,就开始学钢琴,那已经是十年前左右的时光了,家里能买得起钢琴的家庭并不多见。
从小生活在优越当中的谭芸夏,性格自然强势,她对自己喜欢的人一定是势在必得的,但她又绝不会主动出手,她要别人追求她,这是她的自信和条件决定的。
不过在被别人抢走她喜欢的东西后,她又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要夺回来。
李疏梅陷入了沉思,谭芸夏到底哪方面和朱丞星有关联?朱丞星非常普通,怎么看他都不可能和谭芸夏产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