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再跑就不是用手抽了(第3/4页)

那是一位绝对勇敢热烈的女士。

照片中她穿着鲜红的衣服骑在马上,在草原中驰骋,挥鞭的手臂有强壮的肌肉,明亮的眼睛闪着柔和的星星。

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被她既像精灵又像统领的神韵所吸引。

关于她和梁雪金当年的爱恨情仇,梁宵严了解的并不多,只听梁家的老佣人聊过几句。

妈妈十八岁时,是草原上一支狩猎小队的队长,和城里来的富家少爷梁雪金一见钟情坠入爱河。

年轻人见过的世界太浅,总以为一瞬间的美好可以延续一生。

爱就爱了,没什么好说的。

但这对恋人并不被任何人祝福。

妈妈的父母看出梁雪金是个精于算计的伪善小人,不同意女儿远嫁,梁雪金的家族更不会同意他取这样一个马背上长大的“粗野”女人回家。

两个年轻人都试图为彼此放弃自己远大的前程。

不过妈妈是真放弃,梁雪金是真影帝。

草原上明媚的花,被虚假的爱欺骗,离开自己的故乡,没了任何倚仗,只身和梁雪金来到枫岛,却不知道那只是个纸醉金迷的囚牢。

两人迅速隐婚,婚后也曾甜蜜过一段时间。

梁家老宅后面至今还保留着梁雪金曾为妻子建的马场,但是有钱人随手一挥就能搞定的东西,又能算得上哪门子的心意。

梁宵严不知道妈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清梁雪金的本性,二人婚姻又是何时破裂,只知道妈妈为了离开梁雪金回到草原,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

后来几经辗转,梁宵严才打听到妈妈的名字。

??????? ,藏语中自由的意思。

妈妈也确实一生都在为这两个字抗争。

她身上有马儿的特质,自由如风,洒脱随性,和梁雪金来到城市时什么都没带,只有满腔的爱,离开梁雪金回到草原时,连对他的恨都没有带走。

妈妈走后,梁雪金一直在找她。

他的人生信条已经不限于得不到就毁掉,而是他认定的东西,就必须是他的。

但妈妈决绝干脆,誓不回头。

厌弃了的男人就是馊掉的剩菜,垃圾桶才是他最终的归宿。

草原上的所有人和动物都在帮妈妈遮掩行踪,这么多年来梁雪金连她的面都没能见到。

见不到没关系,他还有个活生生的肉票在手里。

梁雪金是从梁宵严几岁开始折磨他的呢?

梁宵严自己都记不清了。

忍饥挨饿、精神羞辱,是他幼时的家常便饭,他长到五岁才明白爸爸恨他要远胜过爱。

于是他离家出走,拖着小小的一颗心去给自己寻找家人。

但扎根于血液中的亲情纽带,有时比上吊的绳子还难以挣断。

他十七岁被梁雪金找到,带回梁家。

梁雪金向他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爱和悔恨。

体贴呵护、关怀备至。

甚至会弯下腰来帮他系散开的鞋带,用手比量他的头顶,心疼道,长到这么大是不是吃了很多苦?以前的事是爸爸不好,好孩子别恨我。

梁宵严抵挡不住这些。

他一个孩子混充大人太久,他迫切地需要一个真正的大人给他靠一靠,哪怕是片刻的倚靠。

在梁雪金糖衣炮弹的攻势下,他带着弟弟住进梁家。

说好了他和弟弟都能去上学。

梁雪金把他们送进市里的贵族学校,他上中学,弟弟上小学。

学校是寄宿制,一周回来一次。

可梁宵严自从和弟弟分开就心神不宁,总是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会被人欺负。

趁着同学们参加活动,他偷偷溜出来找去弟弟的学校。

那是一个傍晚,他在门卫给弟弟所在班级的老师打电话,让弟弟出来。

老师支支吾吾找各种理由不同意弟弟出门,梁宵严察觉不对,翻墙进去,却发现教室里根本没有弟弟,连多余的空桌子都没有。

他意识到什么,急忙往家赶,回到家时看到游弋在佣人住的小院里洗衣服。

一个绿色的洋盆,有一口大铁锅那么大,小小的游弋跪在盆前面,连个板凳都不给他坐,伸着两条冻成两根红萝卜的手臂去搓衣服。

那时还是小少爷的席思诚端着两碗饭过来。

两碗饭,一碗上面摞满了小山高的菜,梁宵严到现在都记得有鸡腿有红烧肉还有鱼。

另一碗什么都没有,连白米都没盛满。

他弟弟抱着那半碗饭狼吞虎咽,席思诚端着自己的菜悠闲地吃,红绕肉把瘦的咬下来肥的丢了。

吃着吃着他瞄了游弋一眼,故意把碗放下,扭头去了后面。

他一走,游弋抓过他碗里已经吃过的鸡腿狂啃,席思诚拎着条竹疙瘩冲出来拎起游弋就打。

后背、大腿……打的都是一些不容易留下痕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