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第2/3页)
“自我革新”,更是令曾以祖训治国的朱元璋汗颜。
【秦念:至于天下为公……这一点历朝历代的国情都不同,后世的天下为公并不适合诸朝,甚至不适合说出来。】
【嬴政:何意?】
【秦念:当真不能说。】
【嬴政:……】
天幕禁止谎言。
嬴政看着这“天下为公”许久,终究是没有再问。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秦念:各朝的天下为公,应根据本朝国情来制定可行的章程。祖龙,既然有咸阳学宫,那就可以召开百家大议,讨论军事、政治、科学、农工商、律法、教育、道德等各个方面,达成“何谓天下为公”的共识,用于统一思想。】
【嬴政:可。】
嬴政知秦念的言外之意。
统一思想不能是以一个学派之所学来决定,应集百家之长。
而咸阳学宫在此刻陷入沸腾。
此番百家大议,将决定大秦的“天下为公”!
【刘邦:若难成共识,又当如何?】
和唯我独尊的始皇帝不同,刘邦更擅长笼络各方。
可正是如此,刘邦清楚“共识”不好达成。
他纵然不像秦念那般博闻强识,也清楚光是儒家内部,就常因理念不一而相互攻讦。
这“百家大议”,商讨多年都不一定能达成共识。
【秦念:大议之中,百家可不断修正己方理论,以求更贴合国家强盛、百姓富足、政治廉明这三大目标。禁泛泛之谈,重可行性。以半年为限,若百家不能达成共识或共识被皇帝否绝,就将各方理论呈交朝议,再由皇帝决定采用哪些部分。】
【秦念:天下为公的定义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去芜存菁,修正为更符合当前国情的新思想。】
【刘邦:如此甚好!】
刘邦此刻也想到百家大议出的“天下为公”可能对皇权不利。
但正如秦念所说,若此共识被他否绝,则可将各方理论呈交朝议。
最终还是由他这个皇帝来决定。
【秦念:祖龙,既然要开天下民智,集百家所学。即便不赏,也不应治罪。】
【嬴政:如术士那般诽谤也不应治罪?】
嬴政尚未遭遇“没资格得到长生药”这种诽谤。
但只是看到此言,他就很是不喜。
他知道“即便不赏”应是出自《战国策》,齐威王纳邹忌之谏: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嬴政自诩明君,但面临术士这等诽谤,如何能忍?
【秦念:应更改诽谤罪。后世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嬴政:……可。】
嬴政思索片刻,认为可行。
那些术士所谓的“不能为他求长生药”就是捏造虚构的事实,因为他们根本求不来长生药。
就符合秦念所言的“诽谤罪”。
至于基于事实的“诽谤”,哪怕是贬损,嬴政也可以容忍。
秦历前十六年,尉缭曾言“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
嬴政并未生怒,在尉缭想要离秦时坚持挽留他,并任命其为国尉。
【秦念:还有源于周礼的避讳制度也当废除,凡是不利于科学、不利于民、也不利于国的政策,都应当废除。】
《睡虎地云梦秦简》中有“毋公端之心”,这个公端原本应该是公正。
《史记索引》中有“二世二年正月也。秦讳正,故云端月也”。
所以秦念确定秦朝时就有避讳皇帝名字的说法。
【嬴政:可。】
嬴政答应得这么快,是因为秦念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提及“政”字。
他早就习惯了。
………
其余各朝皇帝虽未于天幕明言,但也都决定废除避讳相关的律法。
因为“不利于科学、不利于民、也不利于国”这段话看似只是秦念在对始皇帝晓之以理。
实则是指“继续避讳于科学于民于国不利”。
仅利于皇帝本人。
且他们也知道如此避讳确实于国于民不利。
像刘病已改名刘询,就是因为“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讳询”。
………
各朝儒生怔然。
为尊者讳是儒家所崇尚的礼仪,可看到这三不利,他们只觉羞愧。
所谓避讳,除了表达对“尊者”的尊敬以外,没有任何益处,只是处处设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