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昨晚方忆睡得不太好。
农家乐的被子不够保暖,半夜她被冻醒,于是打开房间里的空调。空调启动以后,热风传送出来的同时,因为长时间没有清洗过的缘故,夹杂大量灰尘,让她的皮肤和呼吸都感到不适,她关掉空调,披了大衣下楼找老板给她加一床被子,却无功而返,小镇农家乐的服务不能与城市酒店相提并论,为了节约电,前台甚至没有留灯。后半夜她只好将自己的大衣盖在被子上面,早晨七点醒来,有些着凉的迹象,不过症状很轻,微微堵塞的鼻子在洗过脸后恢复通畅,方忆便没放在心上。
她起得早,出去转了一圈,看见农家乐散养的乌鸡,老板正在给它们喂新鲜大白菜,方忆他们昨晚便吃了一道红烧乌骨鸡,的确比普通鸡肉更鲜更香。她给方哲打了个电话,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就让老板现杀两只处理好带走,又去地里弄了一些新鲜蔬菜,准备晚上回一趟父母家。
后来匡老师和四个年轻人陆陆续续自然醒,就去后山那一片橘子林里进行了一个小时的自由采摘活动,吃了午饭后才离开。
昨晚方忆和应随约了下午三点出发,她两点半到他家时,他已经做好出门前的外形管理了。其实脸还是那张脸,只是穿上一件质感极佳的经典黑的大衣,恰到好处勾勒出他挺拔的身材,他整个人似乎变得高级起来。
方忆毫不遮掩对应随美色的欣赏,视线从他宽阔的肩膀扫描到擦得油光锃亮的皮鞋,最后又落回他英俊的脸上,即便她什么话也没说,应随却看懂了她的眼神。
应随这次没有回避,两人的目光正在进行无声较量,跟着方忆一起下车的汪筱绿惊叹出声:“果然人还是得靠衣装哈,都说好看的人披麻袋也好看,但没说好看的人随便打扮一下会这么哇塞,随哥,你穿成这样去参加婚礼会不会抢了新郎风头?”
欧雯雯接上她的话:“这也不能怪随哥,出席婚礼,是得穿正式一点。如果新郎比较普通,随哥就算套件羽绒服站他旁边也会抢走风头啊。”
应随被两个小了自己七八岁的年轻女生调侃,一时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方忆觉得好笑,看来在他家住了三个多月,小汪小欧已经了解应随其实是个内心柔软的人,和他相处起来很放松了。她出声替他解围:“你等我十分钟,我收拾一点东西下来就走。”
应随点头:“好。”
这时汪筱绿又有新发现:“随哥,你和方总今天都穿了黑色大衣,站在一起就像从韩剧里面走出来的豪门夫妇!太养眼了!绝配!”
应随:“……”
他选择穿这件黑色大衣,的确是因为想到前天中午在菜市口看到方忆从远处走来的让他心跳失衡的那一幕,隐晦的心思被“揭露”出来,他装作什么也没听到。
幸好汪筱绿及时反应过来,她心里直呼糟糕,平时老大和他们相处起来没有距离,她得意忘形,竟然敢胆大包天“冒犯”上司,连忙找补道:“对不起,我开玩笑的。”
方忆先看了应随一眼,才对汪筱绿笑:“没关系,我们知道你是开玩笑的。”
她上了楼,隔了十分钟下来,拎着一个行李箱,是一些换季之后要收起来的衣物。应随看见,顺手接过来替她放后备箱中,看见车里的几袋蔬菜,他问:“这些是在农家乐买的?”
“对,我爸让我带点回去,除了芋头是老板帮我挖的,其他都是我自己去地里摘的。”
说话间,两人上了车,应随说:“之前没有想到,我外婆种的菜自己根本吃不完,你想要可以随便去摘,免费的。”
“我这不是打探一下市场吗,隔得这么近,以后是竞争对手。”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湖月山庄名字取得大气,只不过是一个体量很小的农家乐,没有什么可玩性,和她未来要做的农场并不在一个赛道。方忆将车子缓缓驶出院子,她接着说,“对了,我们都觉得昨天晚上在那里住得不舒服,比你家差远了,大家都期待接待中心建成后该有多么受欢迎。我觉得工程队人少了点,进度太慢了,你之前建房子就在本地找的施工队吧?你给我推荐一下,我想再增加一部分人手。”
应随告诉她:“我没有找施工队,就在我们村找的熟人,以前农村人都是互相帮忙建房子,大家都有经验。你需要吗?需要的话,明天下午回来我帮你联系。”
方忆说:“行,你帮我联系十来个人吧。”
两人自然而然就工作上的事情交流起来,只是路上方忆接了很多个电话,每次她接完电话,再继续和他续上之前中断的话题,三个小时车程变得短暂。
冬天昼短夜长,抵达江城,天色将黑。的确如方忆所说,城区遇到堵车状况,他赶不上饭点,方忆便说她饿了,邀请他一起吃饭:“让我尽尽地主之谊,吃完饭我再送你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