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5章 曹(二)(第4/5页)

好多人从一开始就在纠结关姬和张小四的地位问题,一直纠结到现在。

事实上,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为什么呢?

大家先看我说的几个例子。

刘禅登基后第一年就改元,按后世的眼光来说是不对的,是对刘备的不敬和不孝。

你真要说诸葛亮不懂礼法,或者说是按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尽快抹去刘备的影响,说法实在太过勉强,不能让人信服。

但在那个时候刘禅偏偏就这么干了。

而且还不止他这么干,魏国高平陵之变以后,魏国皇帝也这么干了。

还有一个,就是曹叡,他在世的时候,就有臣子上奏,直接让他称烈祖。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活着的时候就当祖宗了。

看看明朝的大礼仪事件,曹叡活称烈祖的事情真要换到了明朝,不知要死多少大臣。

明朝皇帝想要认自己老爹都不允许,你还想活着当祖宗?

但魏国的臣子偏偏就这么干了,而且曹叡居然也答应了。

这只能说,汉魏晋那个时候,仅仅是礼法刚刚兴起的时候,远没有明清那么严格。

而我们因为离明清比较近,所以常常下意识地用明清时代的严格礼法去代入汉唐时代。

事实上,汉唐时代的礼法是很宽松的,礼法真正严格起来,基本是宋朝,或者说是南宋。

大怂打不过外人,只好拿自己内部人折腾。

以前我们常说古人三妻四妾,后来,也不知是谁带的头,说古代是一妻多妾,而不是三妻四妾。

这个说法吧,其实对也不对。

对是因为礼法在很多时候,是这么要求的。

但要说不对,是因为古人,至少宋朝以前的汉唐,却不是这么做的。

春秋战国的时候,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也就是说卫灵公和自己的三个妻子在一个大桶里玩湿身play。

《汉书·霍光传》: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唐末更有一个牛人,叫刘汾,共立九妻,而且朝廷居然还承认了,还封夫人的名号给其中的五个妻子。

至于三国时代有没有呢?

有,不但有,而且还很多。

《晋书》在记载司马家方面,自然是有很多错误,因为美化得太过份了。

但在《天文》《律法》《礼法》这方面,因为没有美化的需要,所以还是值得参考的。

在《晋书》中的《礼》篇里,就有专门记载嫡妻并立的讨论,而且还是用了非常大的篇幅来讨论。

注意,这些讨论,重点是讨论嫡妻并立以后,子女对非亲生的嫡母,应当行什么礼法。

还有就是,嫡妻并立会对宗族造成什么影响,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古代的宗族,是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说白了就是要注意维稳。

也就是说,朝廷是提倡一妻多妾,但如果你自己一定要并立嫡妻,只要不出事情,别人是不会说你的,朝廷也不会管你。

为什么要有个不出事情的前提呢?因为对古人来说,并立嫡妻不是什么大问题。

并立嫡妻以后,宗族或者家族所面临的礼法问题,才是大问题。

因为礼法,是古人治理国家的理念基础。

《礼》篇在这个话题上,是以一个诸侯国的国相为由头展开的,这个国相叫王昌,他的父亲因为战乱,所以前后娶了两个妻子。

王昌是第二个妻子所生,天下统一后,他打听到自己父亲的第一个妻子早就在故乡去世了,还是下葬在自己老家的祖坟里。

他不知道用什么礼仪去祭祀,所以就托了东平王司马楙向朝廷询问。

于是满朝的百官对这个事情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从古人的案例,礼法,人伦等等各个方面吵来吵去,争论过程非常精彩。

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

毕竟有个古圣人舜双飞娥皇女英姐妹花的例子在前面,更重要的是,娥皇女英是双妃并立,没有谁为后的说法。

你不能否认圣人,就没办法从根本上否认并立嫡妻。

而你要否认舜,那就是自断礼法根基。

所以最后朝廷给那个国相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如果后妻的孩子在前妻死前出生,那就应当以亲生嫡母待之;若是前妻死了以后,后妻的孩子才出生,那就可以不认这个嫡母。

但是这个事还没完,后面又被人翻案,说人家两个女子,不管前妻后妻,都是以正妻的身份进入你的家门,那就不应该有贵贱之分。

最多只能有先后之别,意思也就是像娥皇女英那样,互称姐妹。

还拿了祖宗牌位来举例子,说祖宗牌位还有先后呢,两个妻子的孩子,一起祭拜的时候,祭品要一样,只要把牌位分左右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