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终章 涉岸篇【14】“神明可以为了这些生命而死。”(第3/5页)
“你可曾听闻七宗罪?”剑灵道,
“最初的三位神明(一级神)为了让五位‘伪神’(二级神)与十五位‘伪神设定的伪神’(三级神)创造纷繁复杂的史诗,为祂们设立了‘七宗罪’。”“赋予生命女神洛塔莎【傲慢】之罪。”“赋予泯灭之神克里曼斯【懒惰】之罪。”“赋予战争天使肯尼尼【暴怒】之罪。”“赋予海洋天使娜迦莎【妒忌】之罪。”“赋予贸易之神优里【贪婪】之罪。”“赋予穴难恶魔珀洛【暴食】之罪。”“赋予诡计恶魔伊芙琳【色欲】之罪。”“拥有了这些罪孽的神,无论外壳多么神圣高贵,内核都是人类。祂们不可避免会有欲望、有冲突、有弱点,也就让舞台变得更加精彩——于是,傲慢的生命女神蔑视了钟情祂的人类王子;
懒惰的死神心甘情愿死在一个人类手里;娜迦莎为了争夺配角之位杀人无数;肯尼尼四处挑动战争;优里为了钱财与清醒者交易,推出了罗瓦莎的无保底抽卡系统给玩家挖坑;珀洛因为豪饮美酒被亲儿子背刺,导致了伊甸之战的戏剧化终止;伊芙琳的色欲……呵呵,你应该看见了。”
苏明安闭上双眼。
忽略剑灵最后的怪话不谈,他真切地感知到了,世界仿佛在他面前被切割成了细小的横截面。一切高高在上的东西忽然成为了指尖之物。
人有了罪孽与欲望,故而为人。 神有了人的罪孽与欲望,又何为神?
由修士埃瓦格里乌斯•庞帝古斯定义,由圣多玛斯•阿奎纳提出,基督教教义中对人类恶行的分类的七种罪孽—七宗罪。
但“神明”被赋予了“人”之七宗罪,当是如何?
神坠日、独立战争、伊甸之战、神席联盟、魔鬼之死、双生姐妹窃取之罪、海洋之灾。•这些神与神之间发生的为人津津乐道的史诗与纷争,仅仅是因为“人”的罪孽与欲望由神缔造,令这个文明变得丰富多彩。
人无法真正想象出神的模样。如同囚徒描绘高墙外的天空,宙斯的多情与易怒,奥丁的聪慧与狡黠,雅典娜的温柔与顽强,不曾有一样脱得开人性的底色。
以自身为尺,丈量不可丈量之物。将无法理解的力量塑造成故事的角色。为其扣上帽子,戴上面具,披上人的衣裳,穿上人的鞋子——命名为“神”。
看见雷霆,人便设想有一位执掌雷霆、性格暴烈的神祇;知晓生与死,人便设想出“生命”与“死亡”两位对立的神明。进而,将对生存的渴望与对死亡的恐惧,想象为两位神祇之间的战争。
若神不能由人定义,神能否由神定义?
在罗瓦莎真相里,这似乎已然发生的现实。
上位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趋向,赋予下位者定义。
被如此定义的神,“神性”还是自由的吗?还是说,仅仅是一种更强大力量规定的属性?
而且,这里存在一个悖论。
苏明安很快察觉到了一个问题,缓缓道:
“——如果‘真神’克里琴斯、奥古斯汀、伊莎蓓尔可以定义其他神,那么,谁定义了这些‘真神”?”
“感到绝望了吗?”剑灵挑眉,“你所追逐的梦境之主,很可能就是真正的超越的神、人无法定义的存在。祂很可能超越耀光母神等真正的神明,超越你所认知的万物终焉之主与至高之主。”
“不,我只觉得有趣。”苏明安听完,却笑了。
“最有趣的是,三位原始神明,五位伪神,十五位伪神的伪神,它们的相加之和本该是二十三,然而,罗瓦莎诸神的数量,却为二十七。”
“而且,根据我得知的消息,洛塔莎自称是被司鹊所写。我不清楚谁是正确的,但说明真相不唯一。”
“也有神明存在于体系之外。比如,谎言之主卡萨迪亚,智械之神斯卡塔利亚。”
“这样一来,我也完全理解了【神坠日】。”“【诸神恐惧智械之神的潜能,恐惧祂升为一级神,故而群起攻之,将其拆分为互联网之神与蒸汽之神。】这段历史,换一种说法,不就是:
【叙事体系之内的神明,恐惧局外之人智械之神黎明系统取代三位最高书写者的位置,因此强行针对了祂】。”
“人类向‘生命女神’祈祷生育,本质上是对生命繁衍的敬畏与赞美;人类遵循‘契约之神’的训诫,本质上是维系社会合作的诚信;人类的爱欲,我从不将其看作丘比特的祝福,而是人们发自内心的产物,即使受制于多巴胺和催产素的分泌,依旧是人类身体自己的。”
他的脚尖旋转半圈,眼里毫无迷茫:
“甚至,七宗罪所引发的史诗纷争,在人类眼中依然代表着勇气、牺牲与爱。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罗瓦莎史学家愿意奉献一生,从历史的只言片语中疯狂探索这些史实,追逐着前人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