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终章 番外·《苏明安捡到了一个红签筒》(下)(第3/9页)
“顾着点自己!幸好伤得不重,不然我要卖棺材本给你治了!”这天,他又受了伤,赵叔叔边骂边给他擦药。
“他们欺负玥玥,我和她一起反击。”小小的少年一脸不服气。
“那些混混有刀!万一你被捅一刀,你让爸……你让叔叔怎么办?”男人笨拙地改口,本来想自称“爸”,却还是改了回去。
苏明安忽然想起,以前爸爸也是这样,拼了命冲向危险,不管家里人的担忧——自己是走上了一条老路吗?要是自己死了,赵叔叔该怎么办?
“我下次会注意。”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不是不让你帮,你很好,你没做错,就该这样!欺负女同学的混小子,就该狠狠让他们脸上开花!不过,要注意点自己,学聪明点,不要以伤换伤。”男人朝着空气挥舞了一下拳头,“你叔叔年轻的时候,就想当一个警察,把那些坏人揍开花!可惜啊,叔叔文凭不够……所以啊,文凭是最重要的……”
男人絮絮叨叨,又说回了文凭、工作、未来。
可苏明安不再担忧,他笑了。
“你笑啥?”男人瞅他。
“叔叔很适合当警察。”
“嘿,你小子!还给叔说起好话来了。”
“是真心的,叔叔啥都不怕,像头牛一样往前冲,脑子又很机灵,好厉害。”
“哼哼,你别说,这世上会有很多个‘苏警官’,也会有很多个‘赵叔叔’,指不定世上真有一个‘赵叔叔’,他不是一个爱贪小便宜打杂工的家伙,而是正直英勇的警官,收养了一个像你一样的孩子。”
“那样就好了。”
“啥?”
“要是同我一样的孩子,也能被这么好的‘赵叔叔’收养,那他一定很幸福。”
“说得怪感人的,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小子从小就嘴皮子好。”
“叔。”
“嗯?”
血红的夕阳透过窗帘,落在二人肩头,少年明亮的眼睛里旋着两个太阳。
“叔,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
男人怔住。
蓦然间,仿佛两颗没有血缘关系的心脏,在贫瘠的棚屋之下,连起了一根噼啪作响的线,烧着火。
砰,砰,砰。
像一个无归的灵魂找到了巢穴,苏明安在笑。
他觉得,自己的前十几年已经吃够了苦,总归要过上好日子,总归要走向幸福了吧。苦难已经受尽了,他如芽苗般越来越高,迟早会让叔叔和自己都幸福的。
他的专业还是只能报金融、师范、会计……但上了大学以后,如果经济条件好转了,就去参加一个侦探探秘社,去体验各式各样的游戏,去做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吧。
叔叔没赶上好时候,没念完书,受了大半辈子苦,现在自己长大了,该轮到叔叔享福了。
一股酸热猛地冲上鼻腔,赵卓忠慌忙别开脸,粗声粗气地掩饰:“臭小子,净会说些好听话。只要你以后别那么虎,让我少操点心,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话虽如此,他试探性地伸了手,落在了苏明安的头上,揉了揉有些蓬乱的软发。
苏明安没有躲闪,眼睛在夕阳里干净而明亮:“不是好听话,是誓言。我们会长长久久地幸福。”
“长长久久……”赵卓忠喃喃地重复着这四个字,猛地吸了一下鼻子,转过身,用力抹了一把脸,再转回来时,眼眶通红,却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甚至有点傻气的笑容,“好!长长久久!谁反悔谁是小狗!”
他伸出小拇指,如同一个最郑重的誓言。苏明安笑着,也伸出自己的小指,紧紧地勾了上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赵叔叔特意启了一罐石榴酒,庆祝这场宣誓。苏明安想喝,赵叔叔却未成年为理由,把他赶进屋里。
石榴酒是苏明安教赵叔叔酿的,苏明安之前想尝尝味,却不知赵叔叔把石榴酒埋到了哪里。无奈之下,苏明安只能祈求,再过一年,再过一年……等成年了,他就可以和赵叔叔一起品尝。
……
然而他们未能等到那个时候。
……
也许上天钟爱审判苦命人,高三那年,苏明安一个人回到家里,呆呆望着残留着生活气息的家……桌上的馒头,昨天还没有吃完。阳台上的草编钢琴,是他们一起编的。墙上挂着照片,是他们在江边散步。一排排纸叠的金箍棒,被男人整整齐齐收在柜子里。
他缓缓打开黑皮笔记本,望见丑陋的字迹:
……
【收养了一个小男孩,他叫“明安”,真好听,光明,平安。他的父母一定对他寄托了相当大的期望吧!没关系,接下来就交给叔吧,叔会让你变成一个超级了不起的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