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露营(上)

贝茜浑身泄了力,软若无骨般赖在宋言祯怀里,搂着他不肯动。

宋言祯搂紧她,另一手撤出来,惹得女人皱着眉闷声哼喘,恨恨地露出凶恶牙尖咬了他颈侧一口。

男人低笑起来,没再折腾她,只是轻微将人从怀里带出来,落眸瞟过指尖沾染的温热水光,又扫了眼她下面,啧声:“早上白给你涂药了,贝贝。”

“有这么爽?”他眼尾略勾了点戏谑。

贝茜被他气噎住,涨红着脸蛋惊异地瞪向他,语气羞愤:“不要脸,你、你居然还敢倒打一耙!”

说着两只手掐住他的脸颊,娇嗔质问,“你说,这都怪谁啊??”

宋言祯唇角笑意更深,拉下她的手腕,宠溺服软:“怪我。”

“那你说清楚,怪你什么!”

“怪我,手法太好。”

“……宋言祯,你去死啊!”

贝茜气得连说带比划,险些一个重心不稳从玄关柜上掉下来。

宋言祯快一步出手把人捞回来,抬手替她理好稀微蹭乱的头发,哄道:“我去拿药下来,在这里乖乖等我,嗯?”

贝茜一听,立马搂紧他的脖子,拒绝:“不要。”

宋言祯眉梢微挑,提议:“那一起?”

女人还是有意见:“可是我腿上没力,都怪你,我不要走路。”

坦白说,其实除了在父母面前,贝茜并不算特别爱撒娇的类型。

尤其大二休学之后,接手家族集团,经历过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和在人情冷暖上摸爬滚打过后,她变得更坚韧、更坚定、更坚强。

成熟的阅历令她认为,自己不再适合向任何人展露脆弱与依赖。

毕竟当时连家中父母的许多事都需要她来做决定。

如果再往前推的话,就是跟沈澈那两年的相处时间。

可后来她仔细想过,关于他们曾经所谓恋爱时的许多细节,当她重新恢复记忆之后,等于又重新将曾经的这段恋情复盘了一遍。

结论是,没有的。

在那两年间,她从未向沈澈要求过什么。没有索求,没有欲望,没有命令,没有任何半点无理的、任性的、撒娇的时候。

甚至口渴,她不会直接支使沈澈倒水。

甚至于发烧,她因为不想麻烦沈澈,而选择根本不会告诉对方。

如果说在后来家中出事,她不得不为了挺起【贝曜】而变得成熟。那么,在那个大她许多的男人面前,她是纯粹的懂事。

可懂事是一回事。

缺乏欲望又是另一回事。

情人之间,对另一半毫无探索欲、猎奇欲、征服欲,这样的情感连最基础的“喜欢”都谈不上,更遑论爱与不爱之说。

所以,在后来精神病院那天,贝茜才对沈澈说“我从未喜欢过你”。

是因为她清楚,并非自己天生欲望匮乏。

比如,当她面对宋言祯时,就是全然不同的状态。

她对这个男人实在充满欲望。

想要战胜他、压过他、折辱他、品尝他,甚至弄哭他。

看他因自己给的甜头而满足,她会感到痛快;看他因自己而妒忌发疯,她会更爽。

所有一切对他的命令、对他的使唤、对他的撒娇、对他的爱或恨,都属于自然而来的多变情绪,更多时候是连她自己也无从发觉的。

就像此刻,她真的不能走吗?

当然不,虽然刚才的确被他的手指玩得有些乏力,但不至于影响走路,毕竟他有把控力度的,他没那么不温柔。

可她就是忍不住想跟他耍赖,这种事很多时候连贝茜自己都后知后觉。

这时候,宋言祯不再询问她的意见,直接像抱小顺那样将贝茜单手抱起来,往上掂了掂她的臀,将人稳稳地箍在怀里。

贝茜上半身被他托高,视角也稍高出他一些,并不老实地蹬蹬小腿,垂睫凝着他,在男人从电梯里迈出来时捧起他的脸,凑过去命令:

“反正口红都被你蹭花了,那再亲一下!”

她又是会惊觉,原来当初跟沈澈在一起时,从不许他碰自己的原因,并非是她年纪小而害羞,或是心理上没有准备好之类。

而是因为骨子里不喜欢,心理上不接受,所以才对那个男人毫无欲望。

不料男人却一只手掌轻易扣紧她双腕,拉下来,偏侧了下头避开她的索吻,稀微压低尾音,略含警告:“贝贝,再亲的话,今天的露营就要取消……”

贝茜才没耐心听他说完,掰过他的脸,低下头狠狠强吻男人的性感薄唇。

她非常不安分,贝齿含咬住他的唇,用力吮.咬,嘬吸出极为动听的小噪音,粉红小舌滑舔进去,似诱引又含怯。

聪明的女人甚至记得他平时对待她哪找,舌尖有意无意地,在他口腔上颚快速撩划而过,即便不够灵巧,可笨拙也有笨拙的诱人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