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第3/4页)

张律师思索了片刻:“我知道几家有名的行,比如孖士打,比如的近,但这种跨界的大案子,还要涉及到刑事指控,一般的事务律师搞不定,得找那种厉害的大状。”

他顿了顿,有些为犹疑道:“但是那种级别的大状,收费是按分钟计算的,而且眼高于顶,不一定看得上我们这种大陆刚成立的小公司的案子。”

“钱不是问题。”林玥开口让他安心,“沈总给了授权,只要能赢,预算不设上限,至于看不看得上,”她笑了一声,“只要案子有肉吃,狼是不会嫌肉是从哪里来的。”

另一个法务点头道:“没错,在他们那些人眼里,有钱挣那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林玥思索了一会儿继续道:“我倒是想到了一个人,查安伦。”

这人是她在港岛以前工作的公司时,曾打过一次交道的人,不过那次她的公司是那人案子的被告人,最后公司输了官司。

“那个‘维港之鲨’?”张律师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儿,听说他打官司从来不问是非只问输赢,在港岛名声是两个极端,骂他骂得狠但捧也捧得高,因为那人到现在为止还没输过一场官司。”

林玥点头:“对,就是他,对于罗启昌这种流氓来说,跟他讲道理是没用的,得找比他更狠的人来对付他才行,查安伦虽然贪财,但他在行业内的胜率是实打实的,这种人最知道怎么治罗启昌这种人。”

*

港岛,太子大厦。

查安伦的办公室很大,三面都是落地的玻璃窗,窗外维多利亚港的景色映入眼帘。

查安伦坐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看着对面的林玥,挑眉:“我的秘书说,你们是一个内地来的小影视公司?想告一个港商?”

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漫不经心:“林小姐,我很忙,我的时间也很贵,这种内地的小纠纷,通常很难在港岛立案,而且你们大概付不起我的咨询费,如果只是想让我出封律师函吓唬吓唬人,你可以去找楼下的文员。”

林玥听了这可以说是傲慢的话,脸上的表情不变,心里清楚,这些顶级大状都有自己的傲气,特别是对待内地来的客户,总习惯性地带着有色眼镜。

她微微一笑,直视着他的目光,不卑不亢道:“查先生,你的时间我们知觉影视公司还是买得起的,还是说查大状什么时候有钱不赚了?”

说着,林玥把一张十万块港币的支票从包里拿出来,轻轻往他那边推了推,“查大状不如看了这张支票后再说话?”

查安伦拿起那张支票看了一眼,动作一顿,“十万块?”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哪怕是他这种大状,一年年薪最多也就一百万,十万不算少了。

“不,”林玥摇头,嘴角勾起:“这十万只是定金,我们沈总说了,她愿意付二十万块来打这个官司。”

查大状啧了一声,把支票放在桌子上,看来今天遇到个大户了,也终于正眼看向林玥,身体往椅背上靠了靠:“有点意思,看来你们老板是个狠角色,居然愿意花二十万就为打一个小官司?”

林玥开始也想不明白沈总为什么会愿意花这么多钱打一个官司,后来沈总告诉她,如果不在一开始把那些生产盗版伪劣的厂家震慑住,之后就会出现越来越多这种现象。

而且公司需要抓住一个典型震慑住那些商家,哪怕盗版是打不完的,但这种“抓大放小”的方针,能很大程度上遏制住盗版,长期以往,这对他们的公司来说是有利的。

林玥听完很佩服沈总这种高瞻远瞩的思想,她看着查安伦道:“我们沈总说她钱多乐意这样做。”

查安伦挑眉不置可否,心想果然是大陆来的人傻钱多的主,他话锋一转道:“你们的案宗我看了,想打版权侵权,哪怕港岛有相关法律,这也不是一件易事,港岛法院讲究证据,罗启昌那个老狐狸我很清楚,他在法律边缘游走的本事不小,想告他刑事,难。”

“难不难,看过这些再说。”林玥将那一份份整理好的证据文件拿出来,在他面前一字排开。

“这是罗启昌通过走私把他的货运到港岛几个仓库的照片,以及一些出货单,上面有他的亲笔签字,这是他在港岛的一些店铺售卖我们公司文化衫、贴纸的录像证明,这是消费者购买到假货后的投诉录音文字版……”

查安伦一开始还有些漫不经心,但随着林玥拿出的证据越来越多,那完整的证据链十分有说服力,他的坐姿不知不觉地端正了起来。

他看着那些准备充分的证据,有些讶异道:“这是你们自己弄的?”

“对,我们这几天已经摸清楚了罗启昌在港岛售卖伪劣盗版产品的行为,这是我们公司法务部熬了两个通宵整理的,”林玥开口道,“按照1956年《版权法令》第四部分关于‘侵权物品的进口与销售’条款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