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人傻钱多(第3/4页)

小少爷渴极了,就着秋良的手咕咚咕咚把一大碗齁死人的糖水给灌进了肚子,喝完又呆愣了好久,不知今夕何夕,直到闻见了飘来的饭菜香味,才慢慢回过神来。

秋良有一句每一句地跟他搭话,很快打听出来,这小少爷叫尤真,来自锦宁城。

“锦宁城?”秋良惊讶。

锦宁城位于大梁西部,虽说是靠边境,但因为西边外族不好战,好经商,所以锦宁城成了与外族通商的中转站,城中来往诸多异国商队,因此异常繁华。

秋良当然没去过,只是小时候听父亲说起过锦宁,说那是个满地流金的地方。

不过繁华归繁华,锦宁城距离这里,足有千里之遥。

这时林笙端着一大锅焖饭进来了:“都洗洗手,吃饭了。”

“饭!”

糖水自然不管饱,尤真看到端来的饭,眼睛都直了,顾不上回答秋良的话,捧过来就是一顿狼吞虎咽。往日里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饭菜,现在吃的比谁都香,吃完了,毫不客气地还要。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秋良道。

大黑狗蹲在床脚底下,看主人吃得香,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它向往常一样巴巴地翘着脑袋,等主人丢下东西来喂自己。

然而这回等到碗都吃空了,主人也没想起它来。

也不知道这是饿了几天了,林笙怕他暴饮暴食出问题,在他吃完第二碗就叫停了,叫秋良把饭端走。

许是饿红了眼,尤真才昏迷醒来,都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力气,竟龇牙咧嘴地拽着碗沿怎么也不肯丢手,秋良只好无辜地看向林笙。

“你饿了太久,饭菜刚下肚是感觉不到饱的,消化一会就好了。”林笙恐吓他说,“再吃会把肚子撑炸,肠子都会流出来。”

小少爷一听,惊吓地松开手,捂住自己的肚皮。

秋良好笑地给他递了杯水喝。

几人也围在桌前吃饭,孟寒舟用小刀慢慢片着羊腿上的肉,切得薄薄一层,铺在林笙的饭上。林笙慢条斯理地动着筷子,不过是粗陋的焖饭,却让人觉得他那碗比旁人的都好吃。

尤真看得直吞口水,又想吃,又怕把肚子撑爆,只好盯着他们管个眼饱,没话找话地问:“是你们救了我和小珍珠吗?”

林笙抬眼:“小珍珠?”

“我的狗。”小少爷摸摸黑狗的耳朵,“它很可爱吧,叫小珍珠。”

秋良:“……”

他看看这单是蹲坐着都有半人高的大黑狗,一身的腱子肉,一爪子能拍死一个小孩,口水流得仿佛要吃人一般……

心想,这哪里小,这是巨珍珠。

这取名的水平也真是没谁了。

林笙已经见识过郝二郎家那头名为“妞妞”的爱驴,这回听见一头猛犬叫“小珍珠”,竟也适应良好,说道:“是你的小珍珠救了你。它冲到我们的马车前拦路,这才带我们找到你。”

他说罢看了大黑狗一眼,见它可怜兮兮地蹲着,于是目光又移向了孟寒舟。

孟寒舟将小骨上的嫩肉片给了林笙吃,自己正吃上头的残肉,见林笙这般盯着自己,轻啧了一声,把手里的骨肉丢给了黑狗。

小珍珠嗷呜一口咬住,欢快地啃起来。

林笙眯了眯眼,见孟寒舟一副狠辣的表情,仿佛下一秒能气得跟狗去抢骨头,不由笑了下,从自己碗里夹了肉,递到他嘴边:“这个给你……不要?不要算了。”

孟寒舟一愣,瞬间散了郁闷,张嘴咬住,舌尖一卷扫走了肉片。

他俩以前也常如此你来我往,只是秋良当时没往那方面想,现在再看,终于明白什么叫“眉来眼去”,他只觉得自己不应该坐在桌上,应该蹲在桌底,和狗在一起。

秋良赶紧移开视线,看向同样是局外人的尤真小少爷,纳闷问道:“尤少爷,你人生地不熟的,怎么会去那片林子?那里少有人去,平日连个过路的人都不会有。要不是今天我们恰好经过,你怕是要死在里头了!”

说到这个,尤真突然想起什么来,赶紧往胸口处摸了摸,确切摸到一个硬物后,他才松了口气,瘪着嘴,颇为胆寒地说:“我是被人骗到那里的!”

“骗?”

小少爷气愤地点头:“有个王八蛋说要买我的宝贝,结果到了地方,他竟然想白抢!要不是有小珍珠,我恐怕早被他们埋了!”

他义愤填膺地说起这事。

原是尤真急需用钱,所以想出手一件珍宝,经人介绍才认识了这个买家。这买家的管事说,自家主子在城外隐居,所以约他到外头的庄子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他没想那么多,跟着上了对方的马车后,稀里糊涂就被拉到了一片野林子里,山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尤真正想问说好的庄子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