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早晨(第3/19页)
滑稽的地方在于,他自己对宗教其实没有什么兴趣。战争结束后,爸爸在镇上开了家卖烟酒的小店,和宗教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利润。他对我的要求,就是要我信仰棒球。我还不能走路的时候,他就扔球给我。在妈妈还没有让我用剪刀之前,他已经给了我一个木质的球棒。他说只要我有“计划”,并且“坚持执行计划”,那么总有一天,我可以加入甲级棒球队。
当然了,在你如此年幼的时候,你会把父母给你设定的志向当成栖身之所,而不是你自己的。
所以,我七岁的时候,学会了看报纸上的棒球比赛积分表,那上面所列出的棒球队的名字,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我在爸爸的店里放了一副棒球手套,如果他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那么他就可以在停车场里掷球给我,帮我练习。我甚至会穿着钉鞋去教堂参加星期日弥撒,因为赞美诗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就要赶去参加美国循环赛。人们说教堂是“上帝的家”,我很担心上帝会不满意我穿着钉鞋踏在他家地板上,所以我曾试着踮起脚尖走路,可是爸爸却小声说,“见鬼了,你干吗呢?”我赶紧放下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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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妈妈呢,并不喜欢棒球。她出身贫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战争期间,不得不辍学打工维持生计。她的高中文凭是上夜校得来的,后来她又用同样的办法修完了护士学校。在她看来,只有书本、大学以及它们替我打开的一扇扇门才是正途。对于棒球,她觉得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我“呼吸点新鲜空气”。
但我打棒球的时候,她总会来看。她坐在观众席上,戴着大大的太阳眼镜,头发总是吹得整整齐齐,那是当地美容院的杰作。有时候,我会从球员候场区偷偷看她,发现她总是望着遥远的地平线。但轮到我出场击球的时候,她会拍着手叫:“耶,查理!”我想,对我而言,那就是参加比赛的全部意义所在了。在爸爸离开我们之前,他是我参加的每一个业余棒球队的业余教练。有一次,他看到我朝着观众席方向张望,便朝我嚷道:“眼睛看着球,鸡仔!那里可没有能帮你打好球的东西!”我赶快回过头。
我猜,妈妈,她不是爸爸所说的“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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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我崇拜妈妈,就像小男孩崇拜他们的妈妈那样理所当然。而且,她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让人崇拜的妈妈。首先,她很幽默。她不介意把冰激凌抹在自己的脸上,就为了让我们笑一笑。她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模仿大力水手[4]说话,或者路易斯·阿姆斯特朗[5]唱歌时的沙哑嗓音:“如果你的心里没有他,你如何去摆脱他……”她挠我的痒痒,也让我挠她的痒痒,然后夹紧了手臂笑个不停。每天晚上,她都到我床前来给我盖被子,摩挲着我的头发说,“给妈妈一个吻。”她告诉我,我很聪明,而聪明很划算,所以我应该每星期看一本书。为了确保完成这个指标,她总带我去图书馆。有时候她穿的太过耀眼,还有时候她会和着我们小孩子的音乐唱歌,这让我有些难为情。但我信任她,从来没有,没有一刻对此有所怀疑。
妈妈说的话,我都相信。
别搞错了,她并不溺爱我。她打我。她责备我。她惩罚我。但她爱我。她真的爱我。我不小心从秋千上摔下来,她爱我。我穿着满是泥浆的鞋子踩在自家地板上,她爱我。面对我的呕吐,鼻涕,流着血的膝盖,她还是爱我。不管来来去去,顺境逆境,她都爱我。对于我,她盛满了爱的井深不见底。
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让我去追逐她的爱。
明白了吧,我有一个理论:孩子们喜欢追逐他们得不到的爱。对我来说,那就是爸爸的爱。他把他的爱藏着,像文件箱里的文件。而我,想法设法要得到它。
妈妈过世多年后,我给自己列了两个清单,一张单子上列着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另一张单子上列着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很悲哀,两个单子长短差距很大。为什么对于爸爸妈妈,孩子会向其中的一个,索取很多很多,而对另一个,标准却会放得又低又松呢?
或许,我老爸说的有道理。你可以是爸爸的乖儿子,或者是妈妈的好宝贝,但你不可能把两者都占全。所以,你就紧紧抓住你以为可能会失去的那一个。
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
那年我五岁。妈妈带我去范尼利市场。有个邻居,穿着浴袍,头上顶着粉红色的卷发筒,推开纱门,招呼妈妈。乘着她们讲话,我松开妈妈的手,走到隔壁人家的后院玩耍。
突然,有只德国牧羊犬,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冲着我大声吼叫,还好它被拴在了一根晾衣杆上。“汪,汪,汪!”它竖直了后腿,绳子都要被它拉断了。“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