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人皆知(第24/26页)

幸亏他明白这一切,因为只有这些,只有古雅典悲剧和古希腊史诗的预言才使他克制了自己的冲动,没有当即打电话给马基提醒他,他是个刺头,而且一向都是。

和法利的正面冲突发生在大约四小时后。依我的重构,科尔曼为了证实没人在屋外监视,亲自在福妮雅来到后的几小时里从大门、后门、厨房门进进出出了不下六七次,直到十点左右,当他们二人站在厨房纱门里,拥抱着互道晚安时,他才得以摆脱一切愤怒,从而允许他生活中真正有意义的东西——最后一次纵情的陶醉,托马斯·曼描写阿斯肯巴克时所称的“感情迟到的冒险”——重新抬头,控制他的全部身心。在她即将离开时,他发现自己渴望拥有她,仿佛除此之外一切都无关紧要——都无关紧要,不论他女儿、他儿子、福妮雅的前夫还是德芬妮·鲁斯。这不仅仅是生活,他想,这是生活的结束。不堪容忍的并非他和福妮雅引起的众怒,令人不堪容忍的是他已走到了生命的末端,生命的尽头,时不再来,倘若曾有过时机让他了结争端,放弃反驳,从他哺育四个活泼孩子的意识中超脱出来,忍耐好斗的婚姻,影响固执的同事,尽力引导雅典娜平庸的学生理解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文学。是屈服的时候了,是该让这单纯的渴望作为他的向导的时候了。超脱他们的指责。超脱他们的控告。超脱他们的审判。趁你没死之前,他告诫自己,学会超脱他们令人发怒的、讨厌的、愚蠢的谴责的权限,我行我素地生活。

和法利的冲突。那晚和法利的冲突,和一个永不言败却一败涂地的农场主,一名从不计较工作何等卑贱却始终全力以赴的本镇养路工,一名为祖国出征不是一次而是两次(第二次回去完成倒霉任务)的忠诚的美国人发生冲撞。法利重新入伍,又回到那儿去,因为第一次回家的时候,人家都说他跟原来大不相同了,他们不认识他了,而他知道他们说得对:他们全都怕他。他从丛林战回到他们中间,他们不赏识他就算了,反倒怕他,所以不如回去。他并不指望别人像英雄似的对待他,可是大家就以那种眼光看着他,所以他第二次出征,这次可是加大油门的。精疲力竭,又重新充气。一个敢作敢为的武士。第一次去时不像这样雄心勃勃。第一次去时他是随和的莱斯特,不知什么叫绝望。第一次去时只是个伯克夏男孩,信任别人,完全不知道生活会有多下贱,不知道吃药打针是什么滋味,不感到自卑,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莱斯特,对社会从不构成威胁,成群结队的朋友,开快车兜风,尽是那一类的玩意儿。第一次去时他割过耳朵,因为他在那儿,而且都那么干,仅此而已。他不属于那种人,那种人一旦到了无法无天的境地就急不可待地动手,那是些乌合之众,跟着他们起步有点过分,他们只要一个小小的机会就大发兽性。队伍里有个家伙,他们叫他大个子,把一个怀孕女人的肚子劈开了,不见了一两天。法利自己只是在他第一次出征即将结束时才变得娴熟起来。但第二次,他单位里有许多家伙也是重返战场的,他们回来并不是为了消磨时光或多赚几块钱,这第二次,和这些始终盼望上火线、兽性大发、明知恐怖却感到无比美妙的家伙待在一起,他也就变得疯狂起来。在枪林弹雨中,躲避险情,用枪射击,你不可能不感到可怕,但你可以发疯,可以蛮干,所以第二次他肆无忌惮起来。第二次他赤膊上阵,胡作非为。生存在死亡边缘,开足马力,既兴奋又恐惧,日常生活中没有东西可以和它相提并论。门射。他们正丢失直升机,需要门枪手。他们在某个位置上征求门射手,他跳起应征,自愿报名。高高地在战场上空,往下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他只管朝下猛射,只要是移动着的。死亡和毁灭,这便是门射的全部目的。再加上你不必成天待在下面的莽丛里,这也是它吸引人的地方。但当他回到家里,并不比第一次好,而是更糟。不像二次大战那些家伙,他们乘船返回,他们放松,有人看护他们,询问他们身体怎样。没有过渡。前一天他还在越南进行门射,目睹直升机爆炸,在半空中眼见战友血肉横飞,贴近地面时闻到人皮焦臭味,听见惨叫声,看见整座整座村庄付之一炬,第二天就回到了伯克夏。现在他真的失去了归属感,另外,他对他脑袋里的东西也有些害怕。他不想和别人相处,不想笑,也说不出笑话,他感到自己不再是他们世界的一分子,他看见并且亲手干下了周围人绝对想象不到的事,他跟他们接不上气,他们也跟他接不上。他们告诉他,他可以回家。他怎么能回家?家里没有直升机。他独自待着,酗酒,找到退伍军人服务部,他们对他说他只是来拿钱的,可是他知道他要寻求的是帮助。早先他尝试找政府帮助,但他们只给他一些安眠药片,操他政府的,把他当垃圾。你还年轻,他们告诉他,你会好的。所以他试着好起来。搞不过政府,因此他不得不自己对付。只不过出征两次后回来靠自己安顿下来不容易。他平静不下来,烦躁,不安,酗酒,动不动就发火,老想那些东西。他并没放弃:总算有了老婆、家、孩子、农场。他想一个人过,可她想有个家,和他一起搞农活,所以他也努力强迫自己安定下来。那些他记得随和的莱斯特十或十五年前向往的东西他现在也努力让自己重新想要。问题是,他不能真正和家人沟通。坐在厨房里,和他们一起吃饭,什么趣味都没有。他没办法从那儿到这儿,但他仍然努力着。有两三次他半夜醒过来掐她脖子,但不能怪他——政府的错。政府把他变成这个样的。他以为她是该死的敌人。她以为他想干什么?她知道他会恢复正常的。他从没伤害过她,从没伤害过孩子。那些都是谎话。她向来只关心她自己。他当初不该让她带孩子们离开。她一直在等,直到他进了康复中心——那就是为什么她要送他去康复的原因。她说等他身体好了,他们就可以重新在一起,结果她利用这件事和他斗,把孩子从他身边带走了。这母狗。这骚货。她骗了他。他不该让她带孩子走。他也有错,因为当时他烂醉如泥,他们就可以用强制手段送他去康复,但如果他像他说的那样,把他们统统干掉的话,要好多了。应当杀了她,应当杀了孩子,要不是康复捣蛋,早杀了。而且她知道,知道要是她再想把他们带走,他就会像那样杀死他们。他是父亲——如果有人抚养孩子,非他莫属。如果他抚养不成,孩子最好死了算。她无权偷他的孩子。把他们偷走,然后她亲手杀死他们。这是对他在越南所作所为的报应。他们在康复所全都这么说——这个报应,那个报应,但并不因为大家都那么说,它就不成其为报应。是报应,全是报应,孩子的死是报应,她操的木匠是报应。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杀死那家伙。起先他只闻到烟味。他在路那头的灌木丛里监视躲在木匠轻便货车里的这两个人。他们把车停在她门口。她走下楼——她租住的屋子在一栋平房后面车库的楼上——她钻进货车,既没有灯光,又没有月亮,但他知道正在发生着什么。随后他闻到烟味。他从越南活着回来,唯一的收获就是任何变化、响动、动物的气息、莽丛里的任何动静他都能比别人早发现一步——具有丛林中灵敏的警觉感,就好像他是在那儿土生土长的一样。看不见烟,看不见火苗,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但突然他嗅到烟味,那些事情闪过他的脑海,他开始朝前跑。他们看见他跑过来,以为他要偷走孩子。他们不知道房子着火了,以为他疯了。但他能闻到烟味,知道是从二楼冒出来的,而且知道孩子在里头。他了解他老婆,愚蠢的母狗婊子,不会采取任何行动的,因为她正在卡车里和木匠在干那事。他径直从他们身边跑过。他此刻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忘记了地点,只知道他必须冲进去。他跑上楼梯,撞开边门,正朝着火的地方跑,突然看见两个孩子坐在楼梯口,蜷缩在楼梯最上层,张大嘴喘粗气,他是在这个时候把他们抱起的。他们在楼梯上缩成一团,他一把抱起他们,冲出边门。他们活着,他肯定。没想过他们会死,只以为他们吓坏了。这时他抬起眼睛,看见谁在门外站着旁观,就是那木匠。一刹那之间他神智不清了,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他冲上去掐他的喉咙,想动手掐死他,那婊子竟然不去管孩子,却担心他会掐死她混账的男朋友。混账婊子担心他会杀死她男朋友,而不担心她的亲生孩子。他们本来可以有救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死掉了,因为她对孩子根本不关心。她从来不管。他们在他抱起的时候还没死,有热气。他知道死人什么样。两次赴越作战,你就不要告诉他死人是什么样的了,他需要的时候都能闻出来。他尝得出死人味。他知道死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死。那个男朋友才要死了呢。结果警察和政府勾结,带着枪来了,把他扣了起来。婊子杀死了孩子,她的疏忽,可是他们把他抓走了。耶稣基督啊,让我正确一分钟吧!婊子不关心孩子!她从不关心。比如说他有预感他们会遭遇伏击,说不清为什么但他知道他们给人下了套子,没人相信他,结果他是对的。有个蠢蛋军官派进他们连,不愿听他的话,结果有人给杀死了,有人给烧死了!这就是那些蠢驴怎么让你最要好的两个伙伴送了命的原因!他们不听他的!他四肢健全地回来了,带着他的阳具回来了——你知道这要什么代价吗?但她不听!从不听!她背叛他,背叛他的孩子。他只是个疯疯癫癫的越战老兵。但他见过世面,妈的,而她一无所知。他们有没有抓那蠢婊子?他们抓的是他!他们给他灌药,然后又把他关进精神病院,他们不让他走出北安普顿退伍军人康复所。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们训练他做的,你看见敌人,你杀死敌人。他们训练你一年,然后他们花一年时间企图杀死你,可是当你正做着他们训练你做的事情时,他们给你套上橡皮镣铐,让你吞一肚子的狗屎。他做他们训练他做的事,当他正做着,他混账老婆出卖了他的孩子。他早该把他们统统杀死。特别是他——男朋友。早该把他们混账脑袋砍下来了。不明白他怎么会没砍的。最好别他妈的走近他。要是他知道混账男朋友在什么地方,他会让他死了都不明白怎么死的,他们不会知道是他干的,因为他知道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干掉,因为政府训练他这么干的。感谢美国政府,他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他尽自己的职责,按照指令办事。他们就他妈的这样对待他?他们把他关进锁着的病房,他们诓他,竟然诓他!他们连张支票都不给他签。为这一切他得到混账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送掉整个的家只得到百分之二十。就为这一点他还得求人。“那么告诉我出了什么事。”那些矮子社工,有大学学位的小矮子心理医生说。“你在越南杀过人没有?”有在越南没有杀过人的人吗?他们送他去越南不就要他干那个吗?杀混账土人。他们说怎么都行,所以怎么都行,都和这个词“杀”相关。杀土人!“你杀过人没有?”不算坏,他们还给他一个混账土人心理医生,这人像个中国瘪三。他为国效劳,还得不到个妈的说英语的医生。北安普顿到处都是中国餐馆、越南餐馆、韩国超市——但他呢?你要是越南人,你要是中国人,你能出头,你开间餐馆,开家超市,你搞个杂货店,你成个家,你受个好教育。但他们却弄个混账活给他,因为他们想要他死。他们巴不得他永远回不来。他是他们最坏的噩梦。他不应当回来。现在又来个大学教授。知道政府把我们一条胳膊绑在背后送我们进去的时候他在哪儿?他正在那边领导混账的抗议。他们给他们钱上大学,教书,教孩子,不是让他们去他妈的抗议越战的。他们什么鬼机会也没给我们。他们说我们打了败仗。我们没打败仗,政府打了败仗。但当纨绔子弟大学教授兴致一来,可以哪天不去上课,却跑到外面罢课反战,这就是他为国效劳得到的报答,这就是他一天又一天出生入死得到的报答。他没有一夜睡得着,妈的二十六年来他都没睡过一次好觉。为了这个,就为这个,他老婆跟了个不值钱的犹太人?在越南可没有许多犹太人,反正他不记得。他们搞学位都来不及呢,犹太杂种。那些犹太杂种有点不对劲。他们看上去不对劲。她跟了他?耶稣基督啊。呕吐,老兄。这么做究竟为了什么?她不懂世道,一辈子没过过一天苦日子。他从没伤害过她,从没伤害过孩子。“哦,我继父对我太下作了。”继父常用手指摸她。应当操她,那样可以让她清醒一点,孩子们今天还会活着。他混账的孩子们今天还会活着!他就会跟外面所有的家伙一样,有家庭,有漂亮的车子。而不是关在个混账的退伍军人诊所里。这就是他得到的报答:冬眠灵。他所得到的报答就是氯丙嗪大杂烩,就因为他以为他又回到了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