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兹路(第3/10页)


米切·普利姆和波特家的男孩是弗莱兹路的走私贩。他们风格不同。波特家的男孩整日快活,虽然喝醉酒时会变得暴戾。他们让我和欧文在放学路上搭过便车:我们坐在小货车的后面摇来晃去,因为他们开得飞快,加上地面很颠簸;我母亲听说这件事后大口大口地吸着气。米切·普利姆住在窗子糊着报纸的房子里;他自己不喝酒,因为风湿病,走路一瘸一拐的,和谁也不讲话;他妻子会在一天的任何时候,穿着破烂的家居便服,光着脚,慢慢走到信箱那里取邮件。他们整个房子似乎就是罪恶和神秘的化身,我从来不敢正眼看它,每次经过时总是把脸僵直地朝着前面,极力控制着才不会拔腿就跑。

这条街上还有两个白痴。一个是弗兰克·霍尔,他和哥哥路易·霍尔一起住,在一个没有粉刷的临时搭建的商店里开钟表修理店,就在巴克尔商店的旁边。他肥胖,苍白,好像是用乳白色肥皂雕刻出来的。他坐在外面的太阳地里,在猫睡觉的肮脏的店铺窗子旁。另一个是艾伦·布罗克斯,她不像弗兰克那么温和,那么傻;她会在路上追小孩子,或者靠在她的大门上咯咯地笑,拍打着胳膊,活像一只喝醉了的公鸡。因此,经过她的房子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有一首大家都知道的顺口溜:

艾伦不要追赶我

不然我就把你的乳头

挂到山楂树上

和母亲经过那里的时候我说过这首顺口溜,不过有意地把“乳头”改成了“脚跟”。这首打油诗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连班尼叔叔都知道。艾伦的头发是花白的,不是因为年老,她天生就是那样,她的皮肤也像鹅毛一样白。

弗莱兹路是我母亲最不想住的地方。她的脚一踏上镇里的人行道,她就昂起头,感激在弗莱兹路一路暴晒后享受到的荫凉,一副欣慰的样子。她有时有什么东西用光了,就让我去巴克尔的商店,不过她真正购物时要去镇上。我们路过时,查里·巴克尔可能正在里屋切肉;我们透过暗黑的纱窗看见他,像一个部分隐藏在马赛克镶嵌图案里的人物,我们低下头快速走过,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们。

当我说我们住在弗莱兹路的时候,母亲总是纠正说是弗莱兹路的尽头,仿佛这就有什么不同了。后来她发现她也不属于诸伯利。不过,现在她满怀希望并开心地抓住这里,相信这里会留意到她:她大声和女士们打招呼,她们会转过身,带着尽管友善,还是显得有点儿惊异的神情;在浑身燥热、尘土飞扬地走了一路后,她会走进光线很暗的干果店,坐在一张高高的凳子上,请人给她倒杯水。我还是跟着她,并不感到尴尬,享受着这种喧哗和骚动。

我母亲在弗莱兹路并不太受欢迎。她对这里的人讲话的语气不像在镇上那么热情友好,也不那样注重礼节和可以明显辨出的、使用正规的语法。她从来不和米切·普利姆的妻子讲话—我当时不知道,米切·普利姆的妻子曾经在迈克奎德太太的妓院里干过。她在哪里都是站在穷人的一边,支持黑人、犹太人、中国人和妇女,但是,她不能容忍酗酒,决不,还有性生活放荡、说脏话、生活随便、满足于无知等等;因此,她要把弗莱兹路的人排除在她仍然热爱的、真正受压迫受剥夺的大众之外。

我父亲则完全不同。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他喜欢弗莱兹路,尽管他自己几乎从不喝酒,也不乱搞女人或说粗话,尽管他相信工作并一直努力工作。他在这里很自在,而对镇上来的人,任何穿衬衣打领带工作的人,他不免要留着点儿神,有点儿自负又担心受侮辱,对于虚荣嗅觉特别迅速和敏感,这是某些乡下人的天赋。他和母亲一样在偏远乡下的农场长大(而她早已把那一切都抛在脑后了);他在那里也不适应,不适应那些顽固的传统,自负的贫穷,以及单调乏味的农场生活。弗莱兹路对他来说就够了。他可以和班尼叔叔做朋友。

我母亲已经习惯了班尼叔叔。除了星期天以外,他每天中午在我们家吃饭。他把口香糖粘在叉子把儿上,吃完饭拿下来给我们看上面的图案,那图案印在白蜡色的口香糖上很好看,嚼了真是可惜。他把茶倒在碟子里然后用嘴吹。他还用叉子叉着一片面包,把盘子擦得像猫舔的一样干净。我不太喜欢他把一股鱼腥味儿、毛皮动物和沼泽的气息带到厨房里。虽然我记得他的乡下作风,他却从来不自己拿东西吃,要等到三番五次的邀请才再加点儿吃的。

他讲的故事里总是有些我母亲坚持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桑迪·史蒂文森结婚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