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血之室(第2/17页)
也许是,这列火车如今带我们前往的那座城堡,他出生的那座宏伟城堡。
就连他向我求婚,我说“好”的时候,他脸上那厚重肉感的沉着也不曾变化。我知道拿花比喻男人很怪,但有时我觉得他像百合。是的,百合。那种有知觉的植物,那种奇异不祥的平静,眼镜蛇探头般的葬礼百合,卷成白色花蕾的肉质厚实,触感有如上等羊皮纸。我答应嫁给他时,他脸上肌肉毫无动弹,只是发出一声抑哑的长叹。我心想:噢!他一定好想要我!仿佛他沉重得无法想象的欲望是一种我承受不起的力量,不是因为那欲望暴力,而是因为它本身充满重力。
求婚时他已准备好戒指,装在内衬猩红天鹅绒的皮盒里,是一颗大如鸽蛋的火蛋白石,镶在一圈花纹繁复的暗金古董戒上。我往日的保姆仍与我和母亲同住,她斜眼看这只戒指,说:蛋白石会招厄运。但这枚蛋白石是他母亲戴过的戒指,之前是他祖母,再之前是祖母的母亲,最早由梅第齐的凯瑟琳送给某位祖先……不知从多久前开始,每个嫁进他家城堡的新娘就都戴过这戒指。那他是不是也曾把这戒指送给其他太太,然后又要回来?老保姆无礼地问;但她其实很势利,只是想鸡蛋里挑骨头,掩饰她对我飞上枝头做凤凰——她的小侯爵夫人——不敢置信的欣喜心情。但她这问题碰到了我的痛处,我耸耸肩,小家子气地转身背对她。我不想被人提醒他在我之前爱过其他女人,但在夜深人静、自信心薄弱不堪的时刻,这件事常在我脑海缠扰不去。
我才十七岁,对世事一无所知;我的侯爵已经结过婚,而且不止一次。我一直有点想不通,经过那些妻子之后他怎会选上我。可不是,他不是应该还在为前一任妻子服丧吗?啧,啧,我的老保姆说。就连我母亲都有点犹豫,不太想让一个新近丧妻没多久的男人把她女儿这么匆匆带走。我认识他时,前任夫人才刚死三个月,是位罗马尼亚女伯爵,引领时尚的仕女,在他布列塔尼的家宅翻船发生意外,尸体始终没找到。我在老保姆收在床下一口箱子里的过期社交名流杂志上找到她的照片,鼻嘴尖尖像只漂亮、伶俐、淘气的猴子,充满强烈诡异的魅力,是一种深沉、明亮、野性却又世故的动物,原生栖息在某处陈设豪华、精心布置的室内丛林,那儿充满盆栽棕榈树和呱呱叫的温驯鹦哥。
在她之前呢?那张脸就是大家都看得到的了,每个人都画过她,但我最喜欢的是雷登那幅版画,《走在夜色边缘的晚星》。看着她谜样优雅的瘦削体态,你绝对想不到她原先只是蒙马特一间咖啡馆的女侍,直到普维·夏凡看到她,要她宽衣解带,让他的画笔描绘她的平坦乳房和纤长大腿。然而苦艾酒毁了她,至少人家是这么说的。
他的第一任夫人呢?那位风华绝代的歌剧女伶,我听过她唱伊索妲。我是个音乐天分早熟的小孩,父母曾带我去听歌剧作为生日礼物,那是我的第一场歌剧,便是她唱的伊索妲。舞台上的她燃烧着多么白炽的激情!让人感觉得出她会盛年早逝。我们的座位很高,高得快与天际众神同坐,但她的光芒仍让我目为之眩。当时父亲仍在世(哦,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最后一幕他握住我黏黏的小手安慰我,但我耳中只听到她辉煌灿烂的歌声。
仅是在我出生到现在的短短时间之内,他便结过三次婚,娶过三美神,而现在,仿佛为了显示他的品位很有弹性,他邀我加入那群美女的行列,我这个穷寡妇的女儿,不久前才开始自由披散的鼠色头发还留着扎麻花辫的弯弯痕迹,腰臀瘦削,弹钢琴的手指不安又紧张。
他富可敌国。我们婚礼——在市政厅简单公证,因为他那位女伯爵才去世不久——前一夜,出于某种奇妙的巧合,他带我和母亲去看《崔斯坦》。你知道吗,听到《爱之死》那段时我的心澎湃疼痛不已,我想我一定是真的爱他。是的,我爱他。在他怀里,我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在剧院门厅,窃窃私语的众人如红海般分开让我们走过。他的碰触使我肌肤酥麻。
从我第一次听到那充满死亡激情的旋律到现在,前后境遇真是天壤之别!这回我们坐在包厢的红天鹅绒扶手椅上,中场休息时一名戴着编辫假发的下人送上银冰桶里的香槟。泡沫涌出玻璃杯弄湿了我的手,我想道:我的福杯满溢。而且我身上穿的是一袭波瓦雷洋装。他说服我那不情愿的母亲让他为我置办嫁妆——否则我能穿什么嫁给他呢?补了又补的内衣,褪色的条纹布,哔叽布裙,别人淘汰的二手衣。因此,去听歌剧那晚,我穿的是一身轻飘飘白色细薄平纹棉胚布,胸线下横系一条银带。每个人都盯着我看。也盯着他的结婚礼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