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年(第7/8页)

另有一个憧憬在我心田里膨胀鼓动,比求学问之心更强烈,那就是对友情的渴望。

有一个茶褐色头发,非常踏实的少年,他比我高两班,名叫卡斯巴·何利。举止端重沉着,很有男性威严,平常很少跟同学交谈,有好几个月,我对他投以无比崇敬的眼光,在镇上一看到他,便随后亦步亦趋地跟踪,冀望能引起他的留意。跟他招呼寒暄的大人,无端地令我感到嫉妒,连他出入的家,也撩起我的妒意。班上的同学恐怕他都没放在眼里,我比他低两班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到最后我始终没机会跟他搭讪。另外,有一个身体瘦弱的少年也曾和我亲近一阵子。这个少年岁数比我小,腼腆怕羞,成绩也差,但有着俊美、病态的眼睛和脸庞。他因身体瘦弱也有点发育不全,所以拜托长得高大健壮的我当保镖。不久,他因病辍学,在我,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所以,很快就忘记他的事情。

我们班上有个金发的男同学,他堪称多才多艺,举凡音乐、口技、模仿动作、滑稽戏等均无所不通。我跟他能成为朋友,还真煞费苦心呢!这位聪明机警的矮个儿,无时无地都把我当作是保护者,我不去计较那些,总算才得到一个朋友。

我经常到他房间去玩,两人一起看书,或者,我替他写希腊语习题,他帮我做数学习题,有时也携手并肩去散步,大有孟不离焦、焦不离孟之势。他到哪儿都很活泼开朗,一谈起话总是喋喋不休,又有说笑话的天才,可以一口气说完。我只有笑的份儿,只有专心听讲的份儿,同时庆幸自己能有这么个活力充沛的朋友。

但,有一天下午,这个大骗子在学校走廊上正表演他最拿手的绝技给两三个同学看,被我偶然碰上了。那时大概刚好模仿完某老师的动作,他说道:“你们再看看,这是谁?”话一落就开始读起荷马的诗句。一看,原来是把我阅读时的神态精细入微、惟妙惟肖地模仿出来。我那难为情的神色,那没有自信的读法,那乡下语调的粗嗓子,那专心一意的紧张态度,那左眼屡屡眨动的怪模样,看起来非常滑稽,令我难堪至极。

他合上书,接着当然是鼓掌喝彩声。我从后边走到他身畔,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话出口,只感到满腔愤怒和羞耻,便狠狠掴他一巴掌。随后各自跑进教室上课,老师也发现我那昔日的好友脸颊红肿还低声饮泣着,而且他又是这位老师最得宠的学生。

“谁把你打成这个样子?”

“卡蒙晋德。”

“卡蒙晋德同学你到前面来,真有这回事吗?”

“嗯!是的。”

“你为什么打他?”

我没搭腔。

“没理由就打人?”

“嗯!”

因此,我受到严厉的处罚。挨打时,我以严肃的态度,去体味着一个无罪的圣者接受拷问的那份喜悦。但我毕竟不是精神主义者,也不是圣者,我不过是个学生,所以惩罚过后,立刻朝着他尽量伸长舌头。吃惊的老师又对我训道:

“你还不觉得可耻吗?为什么装出那怪模样?”

“他是窝囊废,没有大丈夫气概,我瞧不起他。”

我和这位模仿大师的友情就此完毕,以后再没出现取代他的同性朋友,一直到心理较为成熟的几年间,都过着没有知交好友的日子。后来,我对人生或对世人的观点虽曾几度改变,但不管什么时候回忆起那时伸出的那一巴掌,都不认为有何差错。但愿那个金发同学也还能记起那时的事情。

17岁,我爱上一个律师的女儿,她长得很美。说起来也很值得自傲,我这一生中的恋爱对象,不管哪一个,无不都是绝色的美人。为了这个女孩或其他女性,我遭遇多少烦恼?后文中将慢慢道来。她,名叫萝西·乔田那。直到今天,她风采如昔,仍然保持着吸引各种类型男人热烈追求的那种姿容。

当时,我体内尚未使用的热能正在汹涌翻腾,因此常和同学们做各种疯狂性的比赛。摔角坐第一把交椅,球技独占鳌头,赛跑、划舟等无不遥遥领先,逞尽威风、出够风头,但忧郁感也与日俱增,那和恋爱并没有多大关系,而纯属个性使然。例如,我对早春的那种甘美的忧郁就比常人倍加敏感,也因这种气质的关系,我对于有关死的观念、思想,或各种悲剧性的见解、厌世观等,感觉有一种奇异的魅力。正好有一个同学借我一本平装本的海涅诗集《歌曲集》(Buch der Lieder)。这本书我读不来。读诗要把自己洋溢的心情倾注于诗的意境中,随着作者一起烦恼、一起歌唱、一起沉湎于诗的兴奋中。就像小猪穿上一套紧身衣服,那些对我都不相称。那时,我根本不了解“文艺”是怎么回事。继海涅之后,接着看雷诺、席拉,往后又阅读歌德和莎士比亚的作品,这样脑中才有一点文学的淡影,开始把它当作崇拜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