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者与写作(第12/13页)
只有借助想象与真实,你才能知道一篇小说所需要的东西。单就现实而言,对我来说一直都不怎么重要。一位老师曾经说过,一个人只应该去写他自己家的后院。对于这一点,我猜她的意思是一个人应该去写他最为熟悉的东西。但是,有什么东西是比一个人自己的想象更加熟悉的呢?想象力以悟性来组合记忆,以梦境来排列现实。
人们问我为什么不常常回南方。其实,南方对我而言是一种十分情绪化的体验,充满了我童年时光的全部回忆。当我回到南方时,总会陷入变化之中,于是,到乔治亚州的哥伦布市,便会唤起那些爱恨情仇。我书中的背景,或许总是设置在南方,而南方永远都是我的故乡。我爱黑人们说话的腔调——像是一条条的泥浆河。我感觉到,当我真的前往南方短期旅行时,凭借我自身的记忆以及报上的文章,我仍旧拥有属于我自己的现实。
很多作者发现,描写童年时代所不知道的新环境,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来自童年时代的声音音调很真实。还有那些树叶——童年的树丛——回忆起来更为清晰。当我描写不是南方的某个地方时,我会犹豫这里的鲜花什么时候绽放,以及会有哪些种类的花。除非角色是南方人,否则我几乎不让他们开口说话。沃尔夫写的布鲁克林宛若神来之笔,但更精彩的是南方人的腔调以及他们说话的方式。对于南方作家而言,这些都相当真切,因为这不仅仅是他们说话的方式以及树叶,而是他们的整个文化——家园中的家园。不论政局如何,不论一位南方作家的自由主义程度或者非自由主义程度如何,他仍旧是跟这种关于语言、乡音、树叶和记忆的奇异的地域性紧密相连的。
很少有南方作家确实是世界性的。当福克纳在写作关于英国皇家空军[132]和法国的主题时,他便总是令人觉得难以信服——而对于他关于约克纳帕塔法郡[133]乡间的每处描写,我却都心服口服。确实,对我而言,《喧哗与骚动》大概是最好的美国小说了。它真实、恢宏,并且最重要的是,它自真实与幻梦的枝干上,如神赐般地融合为一种温柔。
海明威则恰恰相反,他是所有美国作家中最具世界性的。他的家在巴黎,在西班牙,在美国,他的童年还拥有一堆印度故事。或许这就是他的风格:一种传递、一种美丽成熟的表现形式。海明威这样的老手精通如何去创造,知道如何使他的读者们信服他那千变万化的外在形式。在情感上,他则是个流浪者。在海明威的风格之中,有些东西被他创作中的情感内容所遮掩了。相较海明威而言,我更喜爱福克纳,因为我被那种熟悉所打动了——他的写作使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童年,并且还创立了一种追忆那种语言的标准。在我看来,海明威不过是将语言作为一种写作风格而已。
天赋的作家是梦想家,一个意识清醒的梦想家。除去爱,以及随爱而来的直觉,一个人还能怎样将自己置身于另外一个人之中呢?他必须想象,想象会带来谦逊、爱意以及巨大的勇气。不凭借爱以及与爱同行的斗争,你怎么可能创造出一个角色来呢?
我花了很多年时间创作一部小说,叫作《没有指针的钟》,大概再要两年时间,就可以完成了。我的书都花了很长时间。这部小说正处在夜以继日、全心投入的完成进程中。作为一个作家,我在创作上一直十分努力。然而,作为一个作家,我也知道光靠努力创作是不够的。在努力创作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有些灵感冒上来——神赐的火花,可以将作品导向清晰和均衡。
当我问田纳西·威廉斯[134]最开始是怎样想到写《玻璃动物园》时,他回答说,他在祖父一位教友的屋子里看到的窗纱给了他灵感。从那时起,这就变成了他称作“回忆剧”的玩意儿。关于窗纱的回忆是如何交融到他孩童时代的记忆中的,他和我都弄不明白,不过潜意识确实也没那么容易弄明白。
创造——无论在哪种艺术形式中——是如何开始的?在田纳西以“回忆剧”的形式写作他的《玻璃动物园》时,十七岁的我正在写《神童》,这也是一种回忆,尽管不是真实的回忆——这是对那些回忆的投影透视。那是关于一个学音乐的年轻人的故事。我没有去写我现实中的音乐老师,而是写了我们在一起研习的曲子,因为我觉得那样更真实一些。想象比现实要更真实。
那炽烈的、奇异的爱——古老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135]之爱与厄洛斯[136]之爱(比之对上帝的爱、友谊之爱、无私大爱[137]要稍显黯淡些),还有古希腊的享乐之神,兄弟爱之神,男人之神,这些就是我试图在《伤心咖啡馆之歌》中展示的爱密利亚小姐对那个驼背小子的古怪的爱——那是她的表哥李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