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暴风雪中的绑架(第16/17页)

正如小溪的涓涓细流将流向河水,我知道那条小车道将通向道路和文明。走了一个小时,比我期盼中走的路少得多,我走到一条路上。那仅是林间的一条小径——狭窄、弯曲,还没有被犁过——也许是一条砂砾支路。晕黄的太阳光渗透云层照到我的左肩上,告诉我那条路通往东西方向。我逃离洛克伍德时西北风吹过我的背,我认为朝西走将带我回到沥青路面。

这条小径沿着一条平缓的线上升,通向一座山的山顶。我朝着顶点行进,脑中保持着一首歌的节拍——《绿野仙踪》里邪恶女巫的警卫们走进她的城堡时唱的一首歌:“ ——咿——呀,咿—— ——啊。”我时不时停下来休息、喘气、寻找人类的足迹,欣赏这一天的美景:这是道格拉斯·洛克伍德试图从我这里偷走的一天。我身后,土地步步朝远处的一条河流下跌,那是一条相当大的河,但我不知道是哪一条河。可能是密西西比河、圣克罗伊河、明尼苏达河或者红河,这取决于我在汽车后部行李箱躺了多长时间以及我们行进的方向。

我登上山顶,看见了两天以来第一处文明的证据:一条沥青路,在那条路三四英里开外,有一个农庄,其谷仓的银色屋顶透过粮食筒仓旁的树林闪闪发光;景象尤为壮丽,宛如它就是翡翠城。农场还有很长一段路,但我知道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我还知道我吃得少,跑步会吃不消。尽管如此,我还是跑了起来。

我看过一只信天翁试图从一座沙丘起飞的慢动作视频,它的蹼足在地上拍平,身体从一边移动到另一边,竭力保持直立,笨拙的翅膀伸出来抵抗肢体倾斜和跌倒。我觉得我从齐膝深的雪里跑下山来的样子跟那只鸟十分相似——我的脚捆在松木板上,踩重步走着之字形而非直线的路。我从一个台阶冲向另一个台阶,依靠我手中的拐杖,手臂伸到荒谬的长度,在空中挥动着保持平衡。抵达那条沥青路时,我向后跌入雪中,精疲力竭,朗声大笑,享受着脸上出汗,又被冬天的风吹冷的感觉。

我把木板从脚上拿下来,沿着沥青路走向农庄,路上大部分时间在跑,需要休息时才走路。依据天空中太阳的方位,我到达农庄时已是中午过后很久。

接近那栋房子时,一只狗把头从狗门伸出来狂吠。它没有上前来,这倒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的着装实在怪异:绿色的齐胸胶靴,靠垫泡沫像稻草人的稻草一样叉开,胳膊裹在毛巾里,一块红色方格的窗帘裹在肩头,缠在手腕上。换作是我,也会吠叫。

我朝门廊和那条狗走去,门开了,一个老人拿着把猎枪走了出来。

“当真?”我说,话语中充满恼怒,“你是在开玩笑吧。”

“你是谁?”老人问道,语气柔和,更多的是好奇而不是气愤。他把枪筒放在我们中间的地上。

“我叫乔·塔尔伯特,”我说,“我被绑架后逃脱了。你能叫警察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这里等。”

一个老妇人走到男人身后的门口,那条狗退进屋内,她的腰围占据了大半个门。她一只手放在老男人的肩上,叫他让到一边,他照做了。

“你被绑架了?”她说。

“是的,女士,”我说,“两天前我从一辆车里跳了出来,就在暴风雪来临之前,我一直藏在那边森林里的一间小屋里。”我用拇指冲肩后指了指,“能告诉我我在哪里吗?”

“你离明尼苏达北支约七英里。”她说。

“那边那条河——是什么河?”我问道。

“圣克罗伊河。”她说。

对于为什么要在我的腿上系煤砖,我的看法是对的,那么洛克伍德打算把我抛进圣克罗伊河。想到他离完成任务有多近我不禁浑身战栗。我将在冰下漂流,肌肉被冲得跟骨头分离,被觅食的鱼吃掉,直到水流冲断木头链子,支解我脚踝的骨头。我会与水流一起涌动,身体碰到石头和树木时碎成一片片,河流把我的残骸分散在这儿和新奥尔良之间。

“你饿吗?”那个女人说。

“非常饿。”

女人用手肘轻推了一下老男人,老男人让到一边——虽然他没有把枪收起来。她带我进去,给我吃玉米面包和牛奶,跟我一起等待警长的到来。

[1]非分泌型:指唾液、汗液、精液等各种分泌液体中不分泌血液型物质的群体。非分泌型的人大约占20%。

[2]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来自《圣经·启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