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杨一的逃亡(第5/5页)

杨一给了她一百块,女的说,先生你真爽气,我还第一次遇到先付钱的呢。杨一就把钱塞到她衬衫里。女的返身锁门。做事的时候,女的骑在他身上,问,先生你有多久不近女色了。杨一想了想说,五六年吧。

后来他说,我认识你的,你叫黄莺,你还认识我吗,我叫杨一。女的说,先生你真会说笑话,我不叫黄莺,我叫飘飘,不过你要是把我当成那个黄莺,我也无所谓。杨一说,公判大会的时候我见过你的,现在放出来了。女的说,奥哇,亲爱的,温柔点。

还是就着昏暗的灯光,杨一仔细端详她的脸,他不能确定这个人是否就是当年的黄莺,在她的头颅一侧,是一本摊开的《诗刊》,他又去看那些字,觉得自己很可笑,就闭上眼睛专心地消费。

做完这些事情,女的坐在床上,要了根烟。杨一陪着她抽烟。女的捞起床头的《诗刊》说,你是文化人啊,还读诗。杨一说,你他妈的别去碰,放下。后来他又说,我真的认识你的,不过呢,有可能你患上了失忆症,也有可能我精神分裂。女的穿上她的红衬衫,说,亲爱的你真有意思,我给你留个拷机号码,下次你还找我。

那女的走了以后,夜晚还没有结束。时间真是漫长啊,除了衰老特别迅速,其他一切都是慢悠悠的,好像 永远都过不去。他想,在我们的一生中,难道就是用这种方式与往事干杯的吗?

第二天中午,杨一走出旅馆。天气非常热,县城的景色让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的戴城,如今的戴城已经变成了一座现代化城市,街上不再有流氓,河里也不再有游泳的少年。在酷烈的阳光下,他忽然想起,也是这样一个夏天,躲在家里和女孩儿亲昵的场景。那已经太遥远了,这中间隔着一个漫无边际的人世。那女孩儿说,在夏天我们度过了仅有的十年,她要去这人世间面壁思索,她说亲爱的不要在北方定我的棺材。杨一站在县城荒凉的马路上,忽然回头张望,好像那女孩儿在遥远的过去呼喊他。是啊,她说过,十八岁的杨一只是她在那个年纪上爱过的人,可是她当时不知道:这样的决绝本身也是一种迷失,并不存在一个可以被抛弃的过去,并不存在孤立于生命中的十八岁。

这时他想,原来,这些年在人世无目的地游荡,推销农药,讨债,逃命,也可以视之为一种追寻。只是很可悲,最后追随到了一个大胸爆炸头红衬衫的妓女怀抱里,并且她还不承认自己就是往事。那就只能承认他自己是精神分裂了。

杨一回头的刹那,是那女孩儿在人世中想到了他,还是在人世以外保佑他呢?他不知道。他只看到四个赤膊的抢劫犯,手里拿着尖刀向他走来,呈扇形的,脸上都带着残忍的微笑。假如他没有回头,他将会被人捅死在县城的小街上,他追随她的旅程就此告终。他只能将这看作是一种天意。

他非常恐惧,恐惧得近乎迷惘,后来是那女孩儿在遥远之处扇了他一个大嘴巴,把他打醒了。

杨一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