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3/3页)

瀚夫瑞想把得意藏起来,却没藏住,嘴一松,笑出声来。笑完他说:“小的时候念得比现在要好。再来一遍,仁仁。‘Abeast,nomore。’”

仁仁尽量念出瀚夫瑞的调子:“Abeast,nomore.”

瀚夫瑞玩味一会儿,还是不满足,要仁仁再来一遍。很快仁仁就念了六七遍。瀚夫瑞不断地说,好多了,还差一点点就完美了。仁仁孜孜不倦地再念一遍。瀚夫瑞对三个老校友说,她小的时候,每回想吃巧克力,就对他大声背诵一段;小时候仁仁背得下来几十段莎士比亚。老校友们一次一次把刮目相看的脸转向仁仁。瀚夫瑞说仁仁六岁的时候,一背《哈姆雷特》就会皱起小眉毛,扬起小脸,背起两只小手。他喝得稍微多了一点,嗓门大很多,一滴油落在礼服前襟上。

“仁仁。来一遍。”瀚夫瑞说,“站起来呀!”

女孩看着老继父,嘴微微张开,表情中的那句话很清楚:亏你想得出来。

“来呀。”瀚夫瑞催促道。

仁仁近一步瞪着老继父:你吃错药啦?她脸上含一个恶心的微笑。老年人看惯了年轻人的这副嫌恶表情,一点也不觉得冒犯。三个老校友认为仁仁这时刻的样子很逗乐,让他们对瀚夫瑞油然生出一股羡慕:一个人有了如此年幼的女儿,就能沾些光自己也年轻年轻。

瀚夫瑞说:“仁仁你还记得小时候吧?是不是这样背着两只手说:Abeast,nomore。”他转向路易:“仁仁小时候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