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22页)
他母亲的造反派叔叔多年来到处煽风点火,为低等阶层争取自由。威利始终站在他们一边。现在,他发现他们竭力争取的自由在他这儿却是唾手可得。他遇到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不知道他故乡的那些规矩,他开始意识到他能够随心所欲地塑造自己的形象。甚至可以说,他能够撰写属于自己的革命。丰富的可能性令人头晕目眩。他能够重塑自我,重塑他的过去和他的祖先,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
起先,他出于天真和孤独,曾在学院里吹嘘他的“家族”和那位大作家及著名的比弗布鲁克勋爵的记者之间的友谊,现在他则开始修改有关他自己的一些事情,但这种修改是以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进行的。他没有什么大企图。他在这里改一下,又在那里改一下。比如,报纸上总是充斥着有关工会的新闻,有一天威利突然想到他母亲的叔叔,那个低等阶层的造反派,有时候会在公众集会时戴一方红色领巾(那是在仿效他心目中的英雄,低等阶层革命家和无神论诗人巴拉迪达萨纳),他想到他就像是工会领袖,为工人争取权利的先锋,于是他便在上辅导课以及和人交谈时有意无意地提起这事,而他发现这果然能唬住人。
又有一次,他想到,他母亲既然念过教会学校,就可能是半个基督徒。于是他开始说她就是基督徒。然后,他去掉了教会学校以及赤脚的低等人这些可笑的成分(学院支持非洲南部的尼亚萨兰的某个基督教传教团,公共休息室里还有传教杂志),加入了他读到过的一些东西,说他母亲属于次大陆某个古老的基督教团体,这个团体的历史和基督教本身一样悠久。他让他父亲依然保持婆罗门的身份。他说他父亲的父亲是位“廷臣”。凭着这样的文字游戏,他开始重新塑造自己。这令他激动,并且开始给他一种力量感。
他的导师说:“你好像逐渐适应了。”
他这新近建立的自信开始吸引别人。珀西·卡托就是其中一个。珀西是个牙买加混血儿,肤色更接近棕色。威利和珀西都是异乡客,都拿奖学金,起先彼此提防,但现在他们相处得不错,并且开始交流祖上的故事。关于他的祖上,珀西说:“我想我奶奶甚至就是印度人。”而威利,躲在他的新外壳之下,只觉得一阵疼痛。他想那个女人或许就像他母亲,只是身处一个无比遥远的地方,在那儿她全然无法掌控这个世界。珀西将手放在自己的鬈发上,说:“其实黑人是隐性的。”威利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珀西编了一个故事来解释自己的相貌。他有牙买加血统,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牙买加人。他出生在巴拿马,在那里长大。他说:“我会是你在英格兰遇到的唯一一个不懂板球的黑人,或者说牙买加人、西印度群岛人。”
威利说:“你们是怎么去巴拿马的?”
“我父亲去巴拿马运河工作。”
“就像苏伊士运河?”新闻还在提这事。
“那是一战前的事了。”
威利像在教会学校时那样,去学院图书馆查了巴拿马运河的事。那儿的老旧的百科全书和年鉴里有它粗糙、模糊、修饰过的黑边照片:一战前的巨大工程,还没有水,成群结队的黑人劳工,面目不清,多半是牙买加人,站在没有水的船闸中。也许其中某一个就是珀西的父亲。
他在公共休息室里问珀西:“你父亲在巴拿马运河做什么?”
“他是文书。你知道那儿的人。他们不会读书写字。”
威利想:“他撒谎。这故事真蠢。他父亲去那儿是当劳工。说不定就在那些工人当中,拄着镐头,就跟其他人一样,顺从地看着摄影师。”
直到这时,威利才真正明白该如何看待一个似乎在这世上没有恰当的立足之地、可以是黑人也可以不是黑人的男人。当珀西是黑人的时候,他把威利当作朋友;当他不是黑人的时候,他和威利保持距离。如今,威利想象着珀西父亲的形象,仿佛一个稍息的士兵,双手拄着镐头站在巴拿马的骄阳下,他觉得自己对珀西的了解又多了一点。
此前威利向珀西谈到自己时非常谨慎,现在他和珀西相处更自在些了。他觉得自己比珀西高出一两个或更多层次,他也更愿意承认珀西懂得社交,也更了解伦敦和西方的生活方式。珀西很得意,他成了威利在这城市的向导。
珀西喜欢衣服。他总是穿套装系领带。他的衬衫领子总是洗得干干净净,浆得笔挺,鞋子总是擦得锃亮,鞋面鞋跟总是像新的一样,漂亮结实,没有磨损。珀西深谙面料、裁剪和手工,走在路上能准确辨别别人身上的这些东西。对他而言,好行头几乎可以说有道德价值;他敬重那些敬重衣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