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2/26页)

在爱克顿教区,他颇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离我的出生恰巧四整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世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还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做了染匠,许是染呢绒的。本杰明是丝绸染匠,在伦敦拜师学艺。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几年之久。他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去世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亲友的即兴短诗。下面寄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实例(4)。

他自己制定了一套速记法,并且教给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现在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甚笃。

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布道,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布道记下来,已达数卷之多。他还很关心政治,或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他对政治太过于热心了一点。最近,我得到了他整理的,从1641年到1717年公共事务中主要事件的小集子。从编号来看,许多卷都已丢失,但仍有八卷对开本,另有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一位旧书商人看见了这些书卷,因我有时在他那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把这些书带给了我。似乎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从那时算起已有五十年了。他在这些书的页边空白处做了许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与了宗教改革运动,在整个玛丽女王时代都是新教徒。当时他们因为积极反对教皇制度,有时会有遇到迫害的危险。

他们曾有过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护它,他们用胶布把《圣经》打开着绑在一个折椅的凳面底部。当我的高祖父给他的家人读那本《圣经》时,他把那把折椅翻起来放在膝盖上,然后翻动胶布下面的书页。家庭中的一个孩子会站在门口放哨,如果他看到宗教法庭的执行官,他便会发出警报。如果有执行官出现,他们就把折椅翻过来四脚朝地,《圣经》就像之前那样被隐藏在折椅之下了。此逸事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

这个家族持续信奉英国国教,大概直至查尔斯二世的统治结束。那时,一些牧师由于不遵奉国教会惯例,在北安普敦郡举行了秘密集会,已经被开除教籍。本杰明和约西亚支持他们,直至他们生命的终止。但是其余的家庭成员仍然信仰国教。

我的父亲约西亚很年轻就结了婚,大概于1682年,他偕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新英格兰。法律禁止非国教徒聚会,而且就是聚会也常常被干扰,导致很多他认识的人搬到美洲去了。后来,他也随同他们去了新大陆,他们期望在那里能享有宗教自由。

在那里,他与原来的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与第二位妻子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记得一度有十三个孩子与他一同进餐,这些孩子都长大成人,并纷纷结了婚。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是最小的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父亲的第二位妻子是我母亲,名叫阿拜亚·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是新英格兰最早的一批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称赞他为“一个虔诚、博识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不时创作一些短诗,但只有一篇付梓,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拜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诗行。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徒、贵格会教徒,和其他已受到迫害的教派成员,认为殖民地所遭受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害是迫害教徒的后果,上帝把它们作为报应来惩罚如此可憎的恶行,并规劝教派废除那些无情的法律。对我来说,所有诗行都写得质朴、落落大方。尽管我已经忘了该诗节的前两句,但我还记得其中六行。这些诗行的大意是说他的谴责出于好意,因此他并不隐瞒他是该诗的作者。

成为诽谤者(他说),
我打从心里不愿;
我现住在本镇;
我定要写出我的名字,
毫无恶意,你们真正的朋友,
是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全部被送去不同行业当学徒。八岁时,我被送到文法学校,我父亲想要把我作为他儿子中的什一税献给教会,为教会效力。我从小就识文断字(我一定很小就识字,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就识字),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我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学者,因此,我的父亲受到鼓励,做出了上述决定。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意这样做,他还说,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他要把他所有布道时用的速记本都给我,我想是把它们作为交换条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