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伦理孤独(3)(第3/5页)

许多华人移民到欧美国家,面临的第一个困境,就是伦理的困境。我妹妹移民美国后,有一次她很困扰地告诉我,她有一天对七岁的小孩说:「你不听话,我打死你。」这个小孩跑出去打电话给社会局,社会局的人就来了,质问她是不是有家庭暴力?我妹妹无法了解,她说:「我是他的母亲,我这麼爱他。」她完全是从东方的伦理角度来看这件事。

对我们而言,哪吒之所以割肉还父,割骨还母,是因為身体是我们对於父母的原罪,父母打小孩也是理所当然。可是西方人不这麼认為,他们觉得孩子不属於父母,孩子是公民,国家要保护公民,即使是父亲、母亲也不能伤害他。

现在在台湾,社会局也在做同样的事,保护孩子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可是你会发现,我们的家庭仍在抗拒,认為「这是我们家的事」,最后就私了--伦理就是私了,而不是提到公眾的部分去讨论。

伦理构成中私的部分,「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的这个部分,造成了许许多多的问题被掩盖了。例如家庭性暴力,有时候女儿被父亲性侵害,母亲明明知道,却不讲的,她觉得这是「家丑」,而家丑是不能外扬的。她没有孩子是独立个体、是公民的概念,所以会去掩盖事实,构成了伦理徇私的状况。

你如果注意的话,这种现象在台湾还是存在,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我没有下结论说我们一定要学习西方人的法治观,也没有说一定要遵守传统的伦理道德,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在这个两难的问题裡,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做父亲的拿掉父亲的身分后,是一个男子;做女儿的去掉「女儿」的身分,是一个女性,而古埃及「血缘内婚」的文化基因可能至今仍有影响力,所以父亲与女儿之间的曖昧关系还在发生,只是我们会认為这是败德的事情、不可以谈论的事。而这些案例的持续发生,正是说明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人是在道德的艰难裡,才有道德的坚持和意义。

如果道德是很容易的事情,道德没有意义。我的意思是,做父亲的必须克制本能、了结慾望,使其能达到平衡,而不发生对女儿的暴力,是他在两难当中做了最大的思维。思维会帮助个体健康起来,成熟起来。

从各个角度来看,伦理就是分类和既定价值调整的问题,所以有没有可能我们把「乱伦」这两个字用「重新分类」来代替,不要再用「乱伦」,因為这两个字有很强烈的道德批判意识,而说「人类道德伦理的重新分类、重新调整」,就会变成一个思维的语言,可能古埃及需要重新分类,华人世界裡也要重新分类,订定搬演的角色,并且让所有的角色都有互换的机会,会是一个比较有弹性的伦理。

前阵子,我有个担任公司小主管的朋友就告诉我,他觉得太太管女儿太严,他只有一个女儿,对她是万般宠爱,总是希望能给她最好的,可是太太就觉得要让女儿有规矩,要严厉管教。

从这裡我们看到,伦理与社会条件、经济条件都有关,伦理不是一个主观决定的东西,而是要从很多很多客观条件去进行分析,得到一个最合理的状况。如果没有经过客观的分析,那麼伦理就只是一种保守的概念,在一代一代的延续中,可能让每一个人都受伤。

伦理也是一种暴力?

我们不太敢承认,可是伦理有时候的确是非常大的暴力。我们觉

得伦理是爱,但就像我在暴力孤独裡丢出来的问题:母爱有没有可能是暴力?如果老师出一个作文题目「母爱」,没有一个人会写「这是一种暴力」,可是如果有百分之零点一的人写出「母爱是暴力」时,这个问题就值得我们重视。

我在服装店碰到一对母女,母亲就是一直指责女儿,说她怎麼买这件衣服、那件衣服,都这麼难看,所有服装店裡的人都听见了,有人试图出言缓和时,这个母亲说:「对呀,你看,她到现在还没结婚。」我们就不敢再讲话了,我们已经知道这个母亲以母爱之名,什麼话都能讲了。这是不是暴力?

这时候,我不想跟妈妈讲话,我想跟那个沉默的女儿说:「你為什麼不反抗?你的自我到哪裡去了?你所遵守的伦理到底是什麼?」

我在一九九九年写〈救生员的最后一个夏天〉时,台湾社会已经发展到更有机会去揭发伦理的真相,主角发生的事也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主角Ming是个大学生,他的爸爸跟母亲已经分居了一段时间,这对夫妻在大学认识,是很知性的人,从来不曾吵架,他们结婚生子是因為遵守伦理的规律,不是因為爱或什麼。

所以当这个父亲最后决定和Charlie去荷兰结婚时,他在咖啡厅裡和妻子谈,他和妻子都回到了个体的身分,他们把家庭伦理假象戳了一个洞,使其像洩了气的皮球,而我想这是一个漏洞,而伦理的漏洞,往往就是伦理重整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