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3页)
我走出游泳场的时候,清洁工老大妈和漂亮的女教练在一起。
我远远地听她们说,“他不是你的朋友吗?”“怎么成了我的,他说是你的呀?”“哟,那他到底是哪儿来的是什么人?”
我朝城西走,稍稍偏北的方向。迎着夕阳,朝那座大屋顶的楼房走,以它左边的那座更高更大的楼房和它右边不远处的那根烟囱为标志。那窗口看来是真的,但它真的是真的么?里面果真有一个故事么?太阳正在那根大烟囱顶上,差不多五点多钟。
太阳掉到那烟囱右面半腰上时,路面渐渐升高,爬坡。我没乘车,怕错了方向。下班的人流像是游行归来,队伍有些疲惫,或者是有些松懈,骑车的和走路的头上都是汗,但对不久就要到来的夜晚抱着期望。没人能想到我这是要去哪儿,我敢说没有谁能想到这人流中有一个看样子挺正常的家伙是要去证实某一个窗口的确凿,证实这里面确凿有一个故事。我也不知道别人都是要到哪儿去,总之等到天完全黑了的时候,等到午夜,大家就都不见了,都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那时就只有逻辑出面:他们在那一排排一摞摞的窗口里面,在床上,做爱,或作梦。我注视着迎面而来以及背身而往的一张张脸和一个个头,不同的表情和不同的姿势,那里面有不同的故事。每一个人就像每一个窗口,里面肯定有一个故事,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有。肯定,毫无疑问。就是说,街上走着很多故事。我只知道我自己的故事(其中一个片段是,昨天,当这世界上的某一滴雨敲响某一片树叶的时候,失恋不期而至)。我很想随便抓过一个人来,听听他(她)的故事,握住他(她)的手感觉到他(她)的真实并且听听他(她)的故事。我也很想随便抓过一个人来向他(她)说说我的故事,甚至握住他(她)的手甚至张开双臂扑在他(她)怀里感觉到他(她)是真的,感到他(她)真的在听我的故事。可我既不敢被人叫作疯子,又不敢被人称为流氓。所以,我与别人与所有的别人的距离,应以光年计算。把各自的阳光反射到对方的视网膜上,但中间隔着若干光年。
道路渐渐地有些熟悉。楼群中的小路旁,丁香早已无花,月季开得正旺,夜合欢的叶子正合并起来。我或者是疯子,或者是全世界第一傻(失恋者总归是这样吧),直到走到那座大屋顶的楼房前我还没认出这其实是我的家。
直到我爬上楼我还没认出其实这是我的家。
直到我(一二三四五)找到中间的那个门时还没认出其实这是我的家。
我敲敲门,没人应。我想一个敲错门的客人不应该被认为是疯子或者流氓。再敲一敲,还是没人应。
过来一个人问我:“怎么着哥们儿,钥匙丢啦?”
这样我才恍然大悟,这就是我的家。
我站在门旁向屋里看了一会儿,仿佛重归故里(是孤身一人不是结伴还乡,因为那滴雨敲响了那片叶子)。屋里和我离开时一样:一张床,一张书桌,两只书柜,一只小衣柜,小衣柜上有一台电视,书桌上有一束花,红色和白色的玫瑰在我离开的时候绽开了一朵(扑啦一下猝不及防肯定是那样)。
我在桌前坐下,想,那场跳水比赛是在哪一天进行的呢?那时这个窗口里正有一个什么故事呢?总之,那时,这个窗口里,失恋尚未到达,那时失恋正途经别人尚未到达我。坐了一会儿,但月光从窗外照进来照耀着桌上那束花,所以(逻辑告诉我)实际上我已经在那儿枯坐了很久。远处那把萨克斯又吹响了,沙哑的歌喉唱着远方唱着从前。我抚摸那束花,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我能够抚摸它,它不认为我是疯子或者流氓。我祈祷,人间的科学技术千万不要有一天发展到也能够模仿触觉。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