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奥斯威辛写作(第2/4页)
对于德国历史进程中无法治愈的创伤,以及引起这一无比罪恶的事件的责任问题,格拉斯确实倾向于人人有份的观点。在这里,这一观点不可能被理解为替杀人者开脱。他不能容忍作为德国人可以指责别人不忏悔而自己竟置身局外,无动于衷;说到忏悔也不认为仅仅是一个良心问题。他有一个演讲,题目叫做《学习反抗,进行反抗,敦促反抗》。在演讲中,他指出,除了健全议会制度以外,仍然需要良心的呼吁和真理的抗争,这就是知识分子的作用。他特别强调抗争,他说:“我们总是错过反抗。德国的历史是一部错过反抗的历史。”他认为,希特勒政权所以得以巩固,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强大,而是在于对于的软弱,缺少反抗的决心。他提出,每一个人应当拥有“抵抗的权利”。当责任问题被引导到对自身权利的思考时,显然已经越出一般的伦理范畴,而直接转变为一种政治要求了。
格拉斯热心政治是必然的事情。
他坦言表示说:“我的整个一生都带有政治色彩。尽管我的主要兴趣在美学方面(无论是绘画还是写作),但是只要在这里工作,就是在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被政治造就的世界里工作,当我试着描画现实生活中的图像时,已经在与这个为政治所造就的世界打交道了。何况,今天的政治要大量入侵生活的所有领域,这比十九世纪要可怕得多,看警察对电话的窃听就可以知道。”作为一个作家,他觉得,假如不是首先把自己当成为一个公民,对现实生活作出积极的反应,是不可理解的。他承认,这种态度并非来自文学方面的见解与经验,而是源于迟到的政治见解与经验。实际上,知识分子的属性,对人类事务的关注和干预,也即所谓“公共性”,与其说是在文学领域中,不如说是在与政治打交道的过程中得到了促进。
公民必须做一些实质性的工作,而从事政治,就意味着站在某个党派一边,格拉斯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公开表示,他的政治参与具有党派性,以致后来成为社会民主党的一员。对于那些自称为超政治超党派的作家,他是深不以为然的。他直接卷入竞选活动,参与撰写勃兰特的演讲稿,进行各种政治辩论和讨论。然而,他从来不打算通过这些特定的政治工作谋取个人权力,而是同人们一起遏制国家社会主义的影响,巩固和发展议会民主,以建设一个“启蒙的公民社会”。
从本质上说,公民社会也就是民主政体的社会。格拉斯在维也纳的一次演说中充满激情地说道:“使民主成为日常的现实是多么艰难,多么弥足珍贵;在由唯一的政党凌驾于一切之上,不允许有任何选择的地方,人们是多么地怀念和向往民主。”然而,从极权主义的政治蛊惑之下走过来的一代,对有关民主的记忆仍然心有余悸。他指出:“社会主义不能由上面来规定,它只能通过更多的民主来实现。现在我们知道,形式上的民主充其量只能保证表面的权利,惟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公正才能实现它的要求。”在极权主义社会,“民主”往往被演绎为“群众诀定论”,虽然实际上是领袖支配一切,群众则被广泛地动员和组织起来成为对少数一小撮人“专政”的工具。因此,格拉斯说,在民主政体的社会里,消除现存的阶级对立,不能通过复辟十九世纪的阶级社会来实现,而必须克服一度成为必要的阶级斗争,以使所有的人的平等权利成为日常的实践。但是, 这并不等于消除社会上的所有冲突,相反他指出:“在民主社会里,如果在解决政治冲突的时候将政治上的对手都当成敌人来对待,那么这种民主离结束已经不远了”;又说,“一个民主的社会如果不能让冲突决出胜负,而是用禁令把它封存起来,那么,在它开始理解民主之前就已经不再是民主了。”按照格拉斯的理解,民主应当保障政治冲突和思想冲突的存在的客观性,即保护冲突的自然状态,使冲突的各方一一不同的政治党派和个人 获得本来意义上的自由。所以,他提出一个十分鲜明的口号,就是:“在冲突中生活。”
这是一个富于政治智慧的创见。然而,我们并没有学会在冲突中生活。尤其在像“文革”这样大规模的阶级斗争运动结束之后, 知识界普遍害怕和厌恶正常的思想斗争,八十年代倡言“费厄泼赖”,九十年代大谈“宽容”,而且都一样以反“文革”、反激进的姿态出现,以致不借给坚持社会批判立场的知识分子蒙覆魔鬼的面具。事实上,各种批判、 驳诘或论辩从来未曾停止过;而进步的观念和正确的原则, 却往往是通过冲突和斗争得以彰显和传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