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第8/11页)

传说从前科举时代有一段时间,凡是到京城应试的士子都要穿“鹄袍”,译成白话就是要穿“天鹅服”,执事的人只要看见穿白袍的人就会肃然起敬。因为那些穿着白衣的年轻孩子,将来会有许多位至公卿,是不可轻视的。佛教把居士称为“白衣”,称为“素”,也是这个意思。

思想的天鹅也像身穿白袍的士子,纯洁、青春,充满了对将来的热望,在起飞的那一刻不能轻视,因为它会万里翱翔,主宰人的一生。

在我的清明之湖泊,有一只时常起飞的天鹅,我看它凌空而去,用敏锐的眼睛看着世界,心里充满对生命探索的无限热忱。我让那只天鹅起飞,心里一点不操心,因为我知道天鹅有一个家乡,它的远途旅行只是偶然的栖息,它总会飞回来,并以一种优雅温柔的姿势,在湖中降落。

从人生的最底层出发

在人生最底层也不要放弃飞翔的梦想

我的人生几乎是从最底层出发的。我生长在一个几乎没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而且家庭十分贫困。我没有读过什么好的学校,学校里老师的经验也都很不足,就像教我们英文的老师,其实他只是受了几个月的短训就上岗了。但这没有妨碍我们的成长。

这个老师教我们用汉字来记住英文单词,“土堆”就是today,“也是土堆”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应当地变成了“土马路”。于是,我记住了这些单词,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今天是土堆没关系,昨天是土堆也没关系,只要明天能成为一条土马路就行。”

十七岁那年,我决定离开家乡。临行前,妈妈送了我一样东西,一个玻璃的瓶子,里面装着黑黑的东西。母亲说:“你别小看,这里面装了三样重要的东西,一样是拜祖先的香炉里的香灰,一样是农田里的土,还有一样是井里的水。闽南的祖先们在离开家乡的时候都会带着这个,说是带着这个去到别处就不会水土不服,而且有了它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乡。”这个瓶子至今还摆在我的桌上,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家乡。

因为身上没钱,离家后的生活一度过得很苦。我曾经在餐馆当过服务生,做过码头工人,摆过地摊,还在洗衣店烫过衣服,甚至还杀过猪。杀完猪回到家,洗完手,就继续写作,变成作家。那会儿我十七岁,开始陆续发表作品,被一部分读者视为“天才”。

我一直坚持写作,希望能变成一个成功的作家。在我们那个地方几百年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作家,我知道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一定要比别人更勤快。我从小学三年级时开始,规定自己每天写五百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两千字的文章;大学毕业以后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我每天还写三千字的文章。我还有个习惯,就是绝不废话,能三千字写完的,绝不会写成五千字,能五百字写完的绝不会变成一千字。

在我生长的年代,要当作家很难,因为稿费很少。为了生存,我开始去报社上班。和当时的所有年轻人一样,我渴望成功,希望得到名利、金钱、影响力。我工作很卖力,因而很快就升迁,第六年就当了总编辑,同时还在报纸上写十八个专栏,主持节目当电视公司的经理,还做了广播节目《林清玄时间》,一时风头无两,成为大众眼中成功的人。到如今,我一共写了一百七十几本书,摆起来比我的身高还高。

人生不过就是这样追求成为一个更好的更具有精神和灵气的自己

“觉悟”就是“学习看见我的心”

我以为,成功应该很快乐,应该每天带着“神秘的微笑”。但事实上很难,因为每天从早到晚要开七八个会,还要和很多你不喜欢的人约会、应酬,到最后,生命的时间和空间被挤压,发现自己已经很难静下心来写一篇文章,而且幽默和浪漫精神不见了,对年轻时候向往的东西都失去了兴趣。

有一天,我在报馆里等待看样刊,无聊的时候就翻开了一本书,开篇第一句话说,“到了三十岁的时候,要把全部的时间用来觉悟。如果到了三十岁还没有用来觉悟,就会一步步走向死亡”。我当时很震惊,因为那会儿我已经过了三十岁了,却完全不知道觉悟是怎么回事。我开始思考什么是觉悟。不久之后,我辞掉了所有的工作,到山上去闭关,去清修和思考,开始走进佛教的世界,清修持续了三年,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我的作品中有了很多关于宗教的元素。

三年后,我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很多领悟,明白“觉”是“学习看见”,“悟”是“我的心”,所谓“觉悟”就是“学习看见我的心”,因为心恋红尘,我决定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