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厌精细捶残帖(第3/4页)

只有到了曹雪芹那里,打落汤碗与政治人物的勾心斗角无关,与贪爱男女的调风弄月亦无关,它“只是”一个生活细节,一个全非经营而展现的失手(白玉钏和贾宝玉各自在专心地聆听与诉说),一个逸出于罗贯中的发现和施耐庵的设计之外的发明——它透过“傅家两个婆子”事后的闲言碎语才得彰显:

这一个笑道:“怪道有人说他们家宝玉是相貌好、里头糊涂,中看不中吃。果然竟有些呆气!他自己烫了手,倒问别人疼不疼,这可不是呆了吗?”那个又笑道:“……大雨淋的水鸡儿似的,他反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你说可笑不可笑?”

对曹雪芹而言,看似无意义亦无价值的生活细节(打翻汤碗、烫手不觉)开始和小说角色的内在(个性、性格、气质或心理状态)无所不能地发生联系,这是整部《红楼梦》的潜在动力。或许,置诸今日的小说写作环境则无足为奇;毕竟20世纪下半叶的写作者即使没有读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詹姆斯·乔伊斯(James A. A. Joyce, 1882—1941),也早已无碍于运用种种现代手法或现代主义手法,“内外交织,情景交融”地创作小说。然而,曹雪芹生于18世纪初,卒于18世纪中,存活于一个从未重视过小说传统的封闭中国,除了向看似无意义亦无价值的生活细节中求发明之外一无依傍。呜呼!我只能借用鲁迅的诗句如此赞之:于无声处听惊雷。

“不厌精细”的定义和敌人

所谓“不厌精细”有多重的涵义:不吝于讲究、不惮于繁琐、不惧于从枝微节末处穷研旁人、众人乃至所有人以为无意义之意义、以为无价值之价值。在傅家两婆子眼中,贾宝玉“呆气”、“可笑”,因为他“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儿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他不是长吁短叹的,就是咕咕哝哝的。一点刚性儿也没有。”更因为他:“爱起东西来,连个线头儿都是好的;糟蹋起来,哪怕值千值万,都不管了。”如果把这两段婆子的品评括引出来,后世之读者不难发现:这正是曹雪芹对那些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怀抱着深沉嫉意的人们的强烈嘲讽——他们是“不厌精细”的敌人。

朱西宁笔下的民初

更值得玩味的是:现当代的文学史研究者或批评家在言及《红楼梦》或曹雪芹所树立的典范及其传承时,曾指向张爱玲、白先勇,而从未提出我稍后即将写到的一位小说家。仿佛“没落贵族”、“感伤怀旧”或者“与大时代相互依违颉颃的浮世恋曲”乃至“对闺阁下一番写实的功夫”,便构成了近三个世纪之间的迢递因缘。我无意推翻这样的论述;然而,以“对生活细节的不厌精细”而言,我愿意更强调朱西宁这个名字。

在《那个现在几点钟》一文里,我曾经胪列朱西宁四十岁(1965)之后的许多“新小说”(The New Novel)之作,指认这位小说家在现代中国小说史上的先驱地位——基于穷究语言与叙述而乐之不疲的兴味,朱西宁早在60年代中到70年代初之间已悄然完成了他自己的“文学革命”、一套“小说的语言实验”。我亦于同文中说明:这许多领先台湾小说形式潮流的长、短篇之作之所以被80年代以降的文学社会迅速遗忘,乃是因为朱西宁早已被贴上了“军中作家”之类的标签,中期而后的前卫实验之作又不能见容于70年代中期以后主宰台湾文学论述的写实主义神咒和政治正确前提。

值兹再论朱西宁其实是为了申述他在四十岁之前的一些作品。在《狼》(1963)、《铁浆》(1963)这两个集子里,我们可以找到朱西宁日后抛弃情节、致力于“没事儿”(朱西宁语,即不重视事件)的小说的写作来历。这一来历的根本意义是:于旁人、众人乃至所有人以为无意义、无价值的生活细节上不厌精细地加以描述。它可以无结局,无解决,甚至不易见起伏跌宕,恍如一则庶民生活的起居注。这种起居注在常人眼中看来就像傅家婆子口里的“线头儿”一般平凡琐屑,唯于识者却一如在宝玉眼中:“都是好的。”

收录于《狼》之中的《骡车上》(1957)和收录于《铁浆》之中的《捶帖》(1958),这两个故事的叙事者都是孩子,所以拥有随时专注于感官所及之物的观察能力,这种近似于动物学家所指称的“永恒当下”(perpetual present,指一般动物没有时间连续的知觉之状态)让小说的叙述容有更大的自由,叙事者(孩子)从而分散了读者追求某单一首尾俱全事件的阅读渴望。如此一来,文本中的各个元素并无明显的轻重倚侧,读者的游戏也不是寻求一事件性的结尾(如:复仇、结婚、死亡、救出公主或打败异族),而是将孩子感官所及的散碎拼图重新组合,发现这一段“线头儿”般的生活细节的真正原因。